轉讓人與受讓人要達成協議嗎

導讀:
轉讓人與受讓人要達成協議嗎是的。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雙方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不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債權轉讓無效。如果一方當事人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轉讓無效。合同被撤銷后受讓人已接受債務人清償的應作為不當得利返還原債權人。債權作為法鎖的觀念雖已消失但債權轉讓只是主體上的變更如果存在債的主要內容變更則發生新的合同關系而不屬于轉讓性質。如經對方承諾則成立新合同已不屬于債權轉讓的范疇。那么轉讓人與受讓人要達成協議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轉讓人與受讓人要達成協議嗎是的。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雙方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不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債權轉讓無效。如果一方當事人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轉讓無效。合同被撤銷后受讓人已接受債務人清償的應作為不當得利返還原債權人。債權作為法鎖的觀念雖已消失但債權轉讓只是主體上的變更如果存在債的主要內容變更則發生新的合同關系而不屬于轉讓性質。如經對方承諾則成立新合同已不屬于債權轉讓的范疇。關于轉讓人與受讓人要達成協議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轉讓人與受讓人要達成協議嗎
是的。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轉讓人主體必須符合資格即具有處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人。雙方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不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債權轉讓無效。如果一方當事人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轉讓無效。合同被撤銷后受讓人已接受債務人清償的應作為不當得利返還原債權人。債權作為法鎖的觀念雖已消失但債權轉讓只是主體上的變更如果存在債的主要內容變更則發生新的合同關系而不屬于轉讓性質。債的內容變更包括種類、數量、標的物品質規格、債的性質、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結算方式、違約責任等等方面。債的非主要內容變更不會影響法律關系。但債的種類、標的物品質規格、債的性質等主要內容變更后與原債不再具備同一性。如經對方承諾則成立新合同已不屬于債權轉讓的范疇。
新股東有哪些債務風險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后的新股東可能面對的風險主要為公司的既有負債或潛在債務包括負債、為第三方提供的擔保或保證、未決的訴訟或仲裁糾紛、知識財產侵權、產品質量侵權及勞資糾紛等。一般在股權轉讓中新舊股東都會在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股權轉讓登記前發生的債務由原股東承擔但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公司的股權轉讓只是導致公司的股東發生變化而作為民事主體的公司并未發生變化它仍需獨立對外承擔責任因此在股權轉讓后一旦發生公司因股權轉讓前的債務被第三方追索的情形您作為公司的新股東仍然要先清償該債務(當然清償公司債務的行為仍是以公司名義進行)再根據股權轉讓協議的約定向原股東追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