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電瓶車發生的交通事故判責

導讀:
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那么醉酒駕駛電瓶車發生的交通事故判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關于醉酒駕駛電瓶車發生的交通事故判責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醉酒駕駛電瓶車發生的交通事故判責
1、醉酒駕駛電瓶車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1)如果醉酒駕駛電瓶車一方過錯造成的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2)如果雙方當事人都有過錯的依據各自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劃分責任比例
(3)如果當事人都沒有過錯的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二、醉酒駕駛處罰新標準是什么
1、酒后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5、酒后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