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一方受傷住院期間能否劃分責任

導讀:
交通事故中劃分責任的期限為公安交管部門接手處理該事故起十日并不以一方住院為介入劃分責任的因素。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那么交通事故中一方受傷住院期間能否劃分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中劃分責任的期限為公安交管部門接手處理該事故起十日并不以一方住院為介入劃分責任的因素。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關于交通事故中一方受傷住院期間能否劃分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中一方受傷住院期間能否劃分責任
交通事故中一方受傷住院期間能劃分責任。交通事故中劃分責任的期限為公安交管部門接手處理該事故起十日并不以一方住院為介入劃分責任的因素。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九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
二、交通事故中由誰來劃分責任
交通事故中由公安交管部門來劃分責任并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