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聽證會如何質證車輛鑒定

導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六條當事人對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有異議申請重新檢驗、鑒定的應當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原辦案單位應當重新委托檢驗、鑒定。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檢驗、鑒定事項重新檢驗、鑒定以一次為限。那么交通事故聽證會如何質證車輛鑒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六條當事人對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有異議申請重新檢驗、鑒定的應當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原辦案單位應當重新委托檢驗、鑒定。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檢驗、鑒定事項重新檢驗、鑒定以一次為限。關于交通事故聽證會如何質證車輛鑒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聽證會如何質證車輛鑒定
交通事故對車輛進行鑒定后進行事故處罰聽證的如果對車輛鑒定有爭議的可以申請重新進行鑒定進行質證。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六條當事人對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有異議申請重新檢驗、鑒定的應當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原辦案單位應當重新委托檢驗、鑒定。檢驗報告、鑒定意見不具有本規定第五十五條第一款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由原辦案單位作出不準予重新檢驗、鑒定的決定并在作出決定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檢驗、鑒定事項重新檢驗、鑒定以一次為限。
二、交通事故做鑒定程序
1、發生交通事故后由公安機關交警部門保護現場并將車輛和相關物品統一保管聯系價格事務所對損壞的車物進行鑒定當事人通知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派員到場檢驗
2、對于車物的損失價格鑒定完畢后在事故發生后七天內做出鑒定結論需要做尸體檢驗的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天內委托相應機構進行檢驗
3、當事人對于鑒定結果有異議的在接收到損失價格鑒定書的后五日內可以向交警支隊提出重新鑒定申請相關部門在十天內做出重新鑒定結論
4、鑒定結論經當事人確認無誤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予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