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后雙方協議生效嗎

導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因此交通事故發生后雙方當事人在責任劃分后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只要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當認定協議的法律效力就是說雙方基于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已經明確了債權債務關系不存在爭議的情形。但是交通事故和解協議書如果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違背真實意思等情形那么該賠償協議屬于可撤銷的合同。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那么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后雙方協議生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因此交通事故發生后雙方當事人在責任劃分后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只要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當認定協議的法律效力就是說雙方基于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已經明確了債權債務關系不存在爭議的情形。但是交通事故和解協議書如果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違背真實意思等情形那么該賠償協議屬于可撤銷的合同。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關于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后雙方協議生效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后雙方協議生效嗎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后如果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和解協議沒有不同意見是有法律效力的。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了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輕微交通事故的途徑。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根據法律規定交通事故發生后自行撤離現場后能夠協商賠償數額的可以達成一致協議。因此交通事故發生后雙方當事人在責任劃分后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只要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當認定協議的法律效力就是說雙方基于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已經明確了債權債務關系不存在爭議的情形。但是交通事故和解協議書如果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違背真實意思等情形那么該賠償協議屬于可撤銷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道路交通糾紛處理程序
(一)管轄范圍
1、道路以外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
2、起訴第一步選好有管轄權的法院
(二)立案受理
3、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應履行報案義務
4、肇事者逃逸目擊者應舉報
5、事故發生當時未報案事后報案的處理
6、交通事故民事賠償案件原被告的確定
7、當事人雙方協議放棄民事賠償請求權的法律效力
(三)調查處理
8、適用簡易程序處理事故的情形
9、交警調解未果法院判決定案
10、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證據
11、肇事車輛可以被交管部門扣押的情形
12、受害方不可以自行扣押肇事車輛
13、依法扣留駕駛證的情形
14、依法吊銷駕駛證的情形
15、當事人不服交警部門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處理
16、公安機關拒不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