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責任劃分不公平怎么辦

導讀: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監督發現錯誤應當及時糾正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那么交警責任劃分不公平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監督發現錯誤應當及時糾正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關于交警責任劃分不公平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警責任劃分不公平怎么辦
當事人認為交警責任劃分不公平的可以對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復核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以申請執法監督。
二、相關法律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第一百零三條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可以依法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處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現場督察查處違紀違法行為。
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監督發現錯誤應當及時糾正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