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的范圍如何認定

導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人身傷亡”是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等人身權益所造成的損害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規定的各項損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財產損失”是指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那么交通事故賠償的范圍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人身傷亡”是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等人身權益所造成的損害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規定的各項損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財產損失”是指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關于交通事故賠償的范圍如何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賠償的范圍如何認定
交通事故賠償的范圍包括人身傷害賠償和財產損失賠償兩類人身傷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等。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人身傷亡”是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等人身權益所造成的損害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規定的各項損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財產損失”是指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二、發生交通事故保險賠償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地發生交通事故后交強險均應該按照賠償限額予以賠償但在商業保險中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會承擔賠償。除非當事人存在合同或法定免責事由保險公司才可以不予以賠償。
并且保險公司不賠付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十幾種
1、地震戰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扣押、收繳、沒收、政府征用競賽、測試在營業性維修、養護場所修理、養護期間利用被保險機動車從事違法活動駕駛人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藥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險機動車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被保險機動車或者遺棄被保險機動車逃離事故現場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
2、精神損失不賠。
3、駕駛人有下列情形的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
(1)駕駛人無駕駛證或駕駛證有效期已滿
(2)駕駛的被保險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
(3)持未按規定審驗的駕駛證以及在暫扣、扣留、吊銷、注銷駕駛證期間駕駛被保險機動車
(4)依照法律法規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關規定不允許駕駛被保險機動車的其他情況下駕車。
4、發動機進水后再啟動造成損壞不賠。
5、部分零件被偷不賠比如輪胎、音響設備、車標等被盜車主即只能自認倒霉。
6、爆胎不賠。
7、放棄追償權不賠。
8、改裝后的添加設備不賠。
9、修車期間的損失不賠。
10、收費停車場事故不賠。
11、沒經過定損直接維修不賠。
12、誤撞自家人不賠。
13、新車保險單生效前不賠。
14、非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使用被保險機動車被保險機動車轉讓他人未向保險公司辦理批改手續除非雙方另有約定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機動車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或號牌或未按規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