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是什么

導讀:
由此決定了精神損害賠償的制度具有限定主義的特征。精神損害賠償的主體范圍上以自然人為限,認定自然人的精神損害包括積極的精神損害即精神痛苦和肉體痛苦,也包括消極的精神損害即知覺喪失與心神喪失。在財產權損害的領域,適用精神損害賠償一定要具備侵害財產的行為損害了受害人的人格利益。刑事訴附帶民事訴訟,不存在精神損害賠償問題。最后,對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應當依法進行,不能離開法律而擴大適用范圍。那么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8日頒布的法釋[2001]7號《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最高院《解釋》)的規定,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包括四種情形:一是侵害他人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
一、關于主體方面的規定
1、自然人因侵權行為致死或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遺體遭受侵害的,應由死者配偶、父母和子女享有請求權。其理由是:
⑴自然人的“精神損害”表現為積極意義上的精神痛苦和肉體痛苦以及消極意義上的知覺喪失和心神喪失,前者可采取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方式彌補損害,在采取這些方式仍不足以彌補受害人所受損害的情況下,則以金錢賠償的方式撫慰受害人,以填補損害;消極意義的精神損害,依其情形只能以金錢賠償作為救濟,不適用賠禮道歉等救濟方式。
⑵對“非財產上損害”給予金錢賠償,在填補損害的功能以外,還具有對其行為的懲罰功能,對當事人利益的調整功能等。由此決定了精神損害賠償的制度具有限定主義的特征。限定主義理論將“非財產上損害”的賠償范圍在主體上限于自然人,在客體上限于人格權益和身份權益,體現了現代社會以人為本的基本價值觀念。
2、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人格權利等民事權益遭受侵害為由要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五條規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人格權利遭受侵害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精神損害賠償的客體范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及等有關民事立法的原則規定,從維護人參權利和人格尊嚴的基本價值目標出發,將精神損害償的客體范圍限制在以自然人的人格權益為核心的相關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情形。精神損害與自然人人格遭受侵害的不利益狀態具有直接和密切的聯系,加之從損害賠償的價值理念及維護人格尊嚴的立法價值取向出發,一般都將精神損害的賠償范圍限定在自然人的人身權益直接遭受侵害的情形,對財產權益受到侵害發生的精神損害,原則上不得主張損害賠償救濟。
精神損害賠償的主體范圍上以自然人為限,認定自然人的精神損害包括積極的精神損害即精神痛苦和肉體痛苦,也包括消極的精神損害即知覺喪失與心神喪失。精神損害賠償一定要限制在人格權和人格利益損害的場合,不能過于擴大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范圍。在財產權損害的領域,適用精神損害賠償一定要具備侵害財產的行為損害了受害人的人格利益。在領域,不應當適用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形式,只是在侵權行為的場合適用這樣的制度。刑事訴附帶民事訴訟,不存在精神損害賠償問題。最后,對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應當依法進行,不能離開法律而擴大適用范圍。
三、道路交通事故適用范圍與對象
在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糾紛訴訟中,給予該人身損害精神撫慰金的賠償,是對物質性人格權損害造成精神痛苦的民事救濟手段,保護的對象是公民不受精神創傷的權利。當公民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生命及健康權受到損害時,除應當得到其財產上的損害賠償外,還應對其本人或近親屬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創傷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予以撫慰。因此,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中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應適用如下兩個方面場合:(1)侵害生命權對其近親屬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創傷的救濟。侵害生命權的后果在于直接受害人死亡和其近親屬親人的喪失,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的父母、子女及配偶所受的精神上痛苦,較財產權利等普通權利被侵害時為甚,自不可不給與相當金額,以資撫慰。《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7條關于“死亡補償費”就是對受害人近親屬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撫慰,為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2)侵害健康權對其本人或其親屬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濟。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健康權損害,其給受害人產生輕傷、重傷或全部、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等后果,它不僅造成受害人肉體上的痛苦,有時還會引起受害人某些生理機能的喪失,造成受害人終身不幸,甚至生命縮短。從實際生活看,公民的健康權遭到侵害后會在肉體和精神上遭受長期的痛苦,甚至終生的痛苦,該痛苦不亞于失去親人的痛苦。因此,對受害人及其親屬造成精神痛苦和創傷的,不論受害人是否造成殘廢,都應當予以精神賠償。當然不同的程度、不同的后果在進行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時可作為不同情節來考慮確定賠償的數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