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起訴狀中的損害賠償范圍

導讀:
(三)因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賠償范圍。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以下6項費用: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自當事人收到《事故責任認定書》之日起,一年訴訟時效開始起算。那么交通事故賠償起訴狀中的損害賠償范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三)因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賠償范圍。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以下6項費用: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自當事人收到《事故責任認定書》之日起,一年訴訟時效開始起算。那么交通事故賠償起訴狀中的損害賠償范圍。關于交通事故賠償起訴狀中的損害賠償范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因傷致殘的賠償范圍:因交通事故致殘的,賠償范圍除第一條的各項費用外,還可以根據情況提出以下賠償項目: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
(三)因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賠償范圍。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以下6項費用: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
另外,以上三種情況受害人或死者的近親屬還可以要求賠償義務人支付精神撫慰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1、輕微交通事故以事故發生之日開始計算時效期間。因為現實生活絕大多數的交通事故屬于輕微事故,這類事故事實往往比較清楚,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比較小、受傷比較輕,事故認定書一般當場或5日內就制作出來并送達給當事人。自當事人收到《事故責任認定書》之日起,一年訴訟時效開始起算。
2、對于受害人身體受到傷害比較嚴重,需要住院治療,甚至需要后續治療的,訴訟時效應自治療終結之日或損失確定之日起算。沒有構成殘疾的以治療終結之日開始計算;構成殘疾的,以傷殘評定之日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1、保護好現場,及時報警。當發生交通事故時,要注意保護好現場,及時報警及急救120,以便交警部門查清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及雙方責任的認定,當事人或委托當時發生交通事故時在一起的人及時向交警部門反映事故發生的真實情況。這樣有利于分清雙方責任。
2、及時做傷殘鑒定及財務損失評估。出院后,當事人身體傷害程度較大及財物受到損失的,要及時到傷殘鑒定部門及財物損失評估機構評定傷殘等級和財物損失,便于交警部門調解或者到法院起訴,要求侵害人支付傷殘補助費及財物損失。
3、妥善保管醫藥費等單據、病歷、診斷證明。
4、應及時申請調解。收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及時向交警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或者對方不同意調解,應及時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也可不經調解直接到法院起訴。
5、注意向法院起訴的訴訟時效。人身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時效為一年,一般從傷害之日起算,如果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法院將判決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法律保護。
6、起訴時要注意申請訴訟保全。提起民事訴訟,要注意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查封、扣押、凍結被告的銀行存款或者其他財產,被告車輛投保的,可申請法院查封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金。
7、怠于賠償的要及時申請強制執行。判決或調解生效后,被告不履行賠償義務的,要及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限,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