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可否申請支付令

導讀:
第二百一十五條受理支付令申請債權人提出申請后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二)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那么交通事故賠償可否申請支付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二百一十五條受理支付令申請債權人提出申請后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二)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關于交通事故賠償可否申請支付令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賠償可否申請支付令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如果向責任人請求支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并且沒有其他債權債務糾紛支付令可以送達的債權人就可以申請支付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四條申請支付令條件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第二百一十五條受理支付令申請
債權人提出申請后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
二、交通事故賠償程序規定是怎樣的
(一)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后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二)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三)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期滿后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四)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