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牽引機動車報廢途中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導讀:
行車途中因牽引鐵絲脫落為避讓公路右側的行人由于報廢車方向及制動不良加之慣性作用致使報廢車沖上人行道將在人行道上的行人余某撞倒造成余某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經公安交警大隊認定段某、夏某共同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余某不負責任。那么違規牽引機動車報廢途中事故責任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行車途中因牽引鐵絲脫落為避讓公路右側的行人由于報廢車方向及制動不良加之慣性作用致使報廢車沖上人行道將在人行道上的行人余某撞倒造成余某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經公安交警大隊認定段某、夏某共同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余某不負責任。關于違規牽引機動車報廢途中事故責任如何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違規牽引機動車報廢途中發生事故
夏某雇請段某駕駛一輛三輪摩托車用一根鐵絲牽引其駕駛無號牌、制動不良的報廢車前去報廢。行車途中因牽引鐵絲脫落為避讓公路右側的行人由于報廢車方向及制動不良加之慣性作用致使報廢車沖上人行道將在人行道上的行人余某撞倒造成余某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經公安交警大隊認定段某、夏某共同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余某不負責任。
二、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本文認為,段某、夏某的行為都應定交通肇事罪。理由是段某與夏某所駕車呈牽引與被牽引狀態機動三輪摩托車與牽引的報廢車只能看成是一個整體且違章牽引報廢江鈴車的行為系段某、夏某共同行為完成的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應由段某、夏某共同承擔全部責任且段某、夏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和發生重大事故致余某死亡之間存在著直接的因果關系。
(一)段某、夏某兩人的行為均違反了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夏某雇請段某駕駛三輪摩托車牽引其所駕駛的報廢江鈴車段某接受了夏某的雇請按照其要求駕駛三輪摩托車牽引報廢江鈴車。二人的行為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二款關于“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的規定和第六十一條關于“牽引故障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二)被牽引的機動車寬度不得大于牽引機動車的寬度(四)對制動失效的被牽引車應當使用硬連接牽引裝置牽引(五)牽引車和被牽引車均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汽車吊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牽引車輛。摩托車不得牽引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雖然夏某駕駛的江鈴車系報廢車輛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國家將報廢的機動車仍然納入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進行管理只不過要進行強制報廢。因此報廢的機動車仍然是機動車段某駕駛三輪摩托車牽引夏某駕駛的報廢江鈴車違反了相關交通管理法規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應當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二)段某、夏某兩人對本次交通事故均應承擔主要責任。第一、二、三種意見一種認為段某的行為是事故發生的條件一種認為夏某只對此次事故負次要責任因此要么只認定夏某有罪要么只認定段某有罪。筆者認為這三種意見的錯誤之處是將段某、夏某兩人的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后果割裂開來沒有正確認定兩人對本次交通事故應當承擔的責任。從表面看本案中報廢車方向及制動不良和慣性的作用是余某死亡的直接原因但從全案分析如果沒有三輪車牽引江鈴車就不可能在道路上行使如果不是違反相關牽引的交通法規也不可能發生牽引鐵絲脫落的情況就不會發生江鈴車撞人的交通事故因此用三輪車違規牽引江鈴車在道路上行使才是此次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而違反規定用三輪車牽引報廢的江鈴車既不是段某一人的行為也不是夏某單獨的作用是兩人的共同行為完成。段某和夏某兩人的行為都是本次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都應當對此次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因此交警部門關于“段某、夏某共同承擔全部責任”的責任認定是正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