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意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要怎么辦

導讀:
不滿意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要怎么辦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撤銷的決定。現在既然已明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提出。那么不滿意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要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滿意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要怎么辦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撤銷的決定。現在既然已明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提出。關于不滿意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要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滿意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要怎么辦
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撤銷的決定。沒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規定。現在既然已明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提出。當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申請重新認定的期限應為60日。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包括什么內容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法律體系法學中有時也稱為“法的體系”是指由一國現行的全部法律規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門分類組合而形成的一個呈體系化的有機聯系的統一整體。法律體系通常是指一個國家全部現行法律規范分類組合為不同的法律部門而形成的有機聯系的統一整體。簡單地說法律體系就是部門法體系。部門法又稱法律部門是根據一定標準、原則所制定的同類規范的總稱。法系是指根據法在結構上、形式上、歷史傳統等外部特征以及法律實踐的特點、法律意識和法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等因素對法進行的基本劃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