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承擔代駕撞車責任

導讀:
2013年3月李某訴至法院要求宋某賠償保險公司賠償后剩余的醫療費30742元車主張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另一種意見認為本案應當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幫工關系的規定宋某臨時替代張某駕車送其回家屬于無償幫工因其對發生交通事故有重大過失應當與被幫工人張某對保險賠償限額不足部分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本案中宋某在交通事故中負全責系存在重大過失應當與車主張某對保險賠償限額不足部分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那么如何承擔代駕撞車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13年3月李某訴至法院要求宋某賠償保險公司賠償后剩余的醫療費30742元車主張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另一種意見認為本案應當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幫工關系的規定宋某臨時替代張某駕車送其回家屬于無償幫工因其對發生交通事故有重大過失應當與被幫工人張某對保險賠償限額不足部分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本案中宋某在交通事故中負全責系存在重大過失應當與車主張某對保險賠償限額不足部分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關于如何承擔代駕撞車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2012年10月5日張某駕駛自有汽車赴宴飲酒宴后為避免酒駕讓宋某幫忙代駕汽車送其回家途中汽車追尾一輛電動三輪車致使其駕駛人李某受傷。交警部門認定宋某負全部責任。2013年3月李某訴至法院要求宋某賠償保險公司賠償后剩余的醫療費30742元車主張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分歧關于本案的法律適用及處理有以下兩種意見
一種意見認為本案應當適用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所有人不存在過錯的應當僅由使用人宋某對保險賠償限額不足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另一種意見認為本案應當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幫工關系的規定宋某臨時替代張某駕車送其回家屬于無償幫工因其對發生交通事故有重大過失應當與被幫工人張某對保險賠償限額不足部分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從立法本意來看機動車“使用人”概念的界定主要著眼于運行支配權和運行利益歸屬這兩個標準。實踐中租車人、借用人等都是本條中的“使用人”。此外酒店代為泊車、汽修廠修理完成后為客戶試車等也因包含“運行利益”而為“使用人”。
在本案中從運行支配權來看雖然車主張某喝了酒但其并非對車輛運行沒有支配權。宋某是應張某的要求來代駕的車輛運行的目的地也受張某指示從運行利益歸屬來看宋某駕駛車輛的目的并非為其個人利益而是送張某回家張某享有全部運行利益。因此張某既是機動車所有人也是“使用人”而宋某非租賃、借用車輛也不享有運行支配權和運行利益因此不是“使用人”。
宋某應邀臨時幫張某代駕不計取報酬應屬于義務幫工性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為他人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在從事幫工活動中致人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幫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賠償權利人請求幫工人和被幫工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本案中宋某在交通事故中負全責系存在重大過失應當與車主張某對保險賠償限額不足部分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