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一定構成危險駕駛罪嗎

導讀: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全國將按照統一的執法標準依法處罰酒后或醉酒駕車行為。那么醉酒駕駛一定構成危險駕駛罪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全國將按照統一的執法標準依法處罰酒后或醉酒駕車行為。關于醉酒駕駛一定構成危險駕駛罪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醉酒駕駛一定構成危險駕駛罪嗎
1、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醉酒駕駛是屬于危險駕駛罪的法定行為所以醉酒肯定會構成危險駕駛罪的會處拘役并處罰金。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醉酒駕駛如何認定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標準詳細規定了車輛駕駛人員飲酒或醉酒駕車時血液、呼氣中的酒精含量閾值和檢驗方法。該標準適用于機動車駕駛員和非機動車駕駛員酒精含量為駕駛人員血液或呼氣中的酒精濃度。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為飲酒駕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為醉酒駕車。標準對呼氣酒精含量檢驗和血液酒精含量檢驗的方法作了明確規定。對涉嫌酒后駕車的人員拒絕配合呼氣酒精含量檢驗和血液酒精含量檢驗的以呼出酒精含量探測器被動探測到的呼氣酒精定性結果作為醉酒駕車的依據。全國將按照統一的執法標準依法處罰酒后或醉酒駕車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