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有哪些爭議

導讀:
如交通事故處理長時間未結束或交通管理部門一直未進行調解當事人的訴權并不受影響法院可直接受理。無過錯原則只針對“機動車方”并不包括“機動車方內部”如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駕駛人、實際所有人、借用人、承包租賃人等的責任承擔。“機動車方內部”原則上仍應以交通事故責任者為承擔主體同時為體現危險責任及一般侵權責任的規律其他主體應基于如下原則承擔代付、墊付或連帶責任誰從汽車駕駛中獲取利益或支配汽車行駛誰對事故發生有過錯或風險責任如為共同責任則是否有意識聯絡或雖無意識聯絡但責任是否難以分清。那么交通事故賠償有哪些爭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交通事故處理長時間未結束或交通管理部門一直未進行調解當事人的訴權并不受影響法院可直接受理。無過錯原則只針對“機動車方”并不包括“機動車方內部”如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駕駛人、實際所有人、借用人、承包租賃人等的責任承擔。“機動車方內部”原則上仍應以交通事故責任者為承擔主體同時為體現危險責任及一般侵權責任的規律其他主體應基于如下原則承擔代付、墊付或連帶責任誰從汽車駕駛中獲取利益或支配汽車行駛誰對事故發生有過錯或風險責任如為共同責任則是否有意識聯絡或雖無意識聯絡但責任是否難以分清。關于交通事故賠償有哪些爭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如交通事故處理長時間未結束或交通管理部門一直未進行調解當事人的訴權并不受影響法院可直接受理。
無過錯原則只針對“機動車方”并不包括“機動車方內部”如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駕駛人、實際所有人、借用人、承包租賃人等的責任承擔。“機動車方內部”原則上仍應以交通事故責任者為承擔主體同時為體現危險責任及一般侵權責任的規律其他主體應基于如下原則承擔代付、墊付或連帶責任
(1)誰從汽車駕駛中獲取利益或支配汽車行駛
(2)誰對事故發生有過錯或風險責任如為共同責任則是否有意識聯絡或雖無意識聯絡但責任是否難以分清。
比如受雇人借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受雇人應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應基于產生危險且與雇傭人的特殊關系承擔墊付責任如雇傭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則所有人因其支配權被隔斷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如雇傭人未經所有人知曉而擅自借與他人使用借用人發生交通事故的則所有人不應承擔任何責任原因為
(1)因所有人不享有任何利益也無實際控制之可能類似的如初始登記所有人出賣車輛但未過戶
(2)借用為合法民事關系所有人的支配權已被合法民事關系所阻斷類似的如質押、汽車修理等
(3)借用人與所有者無主觀或客觀之聯系類似的如盜竊、偷用等。令人不安的是現實中總是彌漫著讓所有人承擔責任的“劫富濟貧”思想這種片面理解危險責任使他人承擔毫無聯系、莫名其妙責任的俠義行為是沒有法理依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