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后又自首應該怎么樣認定

導讀:
肇事逃逸后又自首應該怎么樣認定我國現行刑法對自首的構成作了明確規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國務院頒發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必須報告公安機關或執勤的交通警察聽候處理。第三種觀點認為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肇事者在事發后沒有逃逸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主動向公案機關報案或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應依法認定為自首肇事者逃逸后在公案機關偵查期限間又主動到公案機關報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也應認定為自首。那么肇事逃逸后又自首應該怎么樣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肇事逃逸后又自首應該怎么樣認定我國現行刑法對自首的構成作了明確規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國務院頒發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必須報告公安機關或執勤的交通警察聽候處理。第三種觀點認為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肇事者在事發后沒有逃逸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主動向公案機關報案或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應依法認定為自首肇事者逃逸后在公案機關偵查期限間又主動到公案機關報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也應認定為自首。關于肇事逃逸后又自首應該怎么樣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肇事逃逸后又自首應該怎么樣認定
我國現行刑法對自首的構成作了明確規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根據該規定凡是在犯罪以后同時具備了(一)自動投案(二)如實交待所犯罪行都應該認定自首成立依法予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于處罰。該條規定使用于現有的犯罪人本無例外。
但在司法實踐中對交通肇事案件的犯罪人在犯罪后的行為符合上述條件時應否認定自首及怎樣認定自首卻有不同的認識由此導致了在案件處理結案上的差異。
一種觀念認為在交通肇事案件中肇事者在事發后主動報告公安機關是其法定義務的義務。國務院頒發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七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必須報告公安機關或執勤的交通警察聽候處理。鑒于法規對其具有特定身份的交通肇事者賦予了強制性告知義務因此即使肇事者在事故發生后沒有逃逸主動向公案機關報案或者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也不能認定為自首只能視為肇事者履行了告知義務在處罰時可作為認罪態度較好的情節予以考慮給予從輕處罰。
第二種觀點認為對交通肇事犯罪案中的自首問題應根據不同的情況確定為自首。對肇事者事發后沒有逃逸主動向公安機關報告的如上述第一種觀點所說不應認定為自首但在處理時應酌情從輕對肇事后逃逸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自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則應視為自首。對后者刑法第六十七條雖規定對其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但在量刑的掌握上從輕或減輕的幅度應比前者小。
第三種觀點認為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肇事者在事發后沒有逃逸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主動向公案機關報案或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應依法認定為自首肇事者逃逸后在公案機關偵查期限間又主動到公案機關報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也應認定為自首。
筆者先贊同第三種意見理由是
一、交通肇事犯罪案中對肇事者在事發后未逃逸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的行為不認定為自首情節缺乏法律依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條“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規定的以事實為根據法律準繩的訴訟原則。我國刑法的規定自首適用于所有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犯罪人對交通肇事案件中的犯罪人也應如此并沒有不適用于交通肇事犯罪案件或者適用例外的特別規定。對符合自首條件的交通肇事犯罪人不作為自首認定侵犯了犯罪人依法應享有的權利損害了法律的嚴肅性。因此對符合自首條件的交通肇事的犯罪人依法認定為自首是嚴格法律辦事公正執法正確適用法律的必然要求。
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是國務院頒發的行政法規所規定的“肇事者必須報告公安機關”是對所有交通肇事者規定的應盡義務但在交通肇事中其中多數肇事者并不構成犯罪。刑法所規定的自首是對所有的犯罪人從輕或減輕處罰的規定。交通肇事罪雖是交通肇事行為結果但前者不一定是后者的必然。在交通肇中不一定全部都可以構成犯罪有些后果不嚴重的可以按一般交通事故處理。對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交通事故肇事者應受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應盡法定的告知義務的約束這種義務并非刑法上規定的自首情節對此不認定為自首是恰當的。
三、正確認定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人沒有逃逸主動向公安機關報案或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情節是正確適用法律的具體體現也是對肇事者公正處罰的具體體現防止剝奪犯罪人所享有的法定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權利。正確認定自首情節符合刑法總則關于自首情節的規定防止法官意志的隨意性是以事實為根據法律為準繩的具體體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