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他人停車發生擦掛要負賠償責任嗎

導讀:
筆者認為洗車場員工指揮移車并非好意施惠造成車輛發生擦掛應負賠償責任。車子進入洗車場洗車洗車場(員工)與車主(駕駛員)之間事實已經建立了法律關系即經營者(服務)與消費者(被服務)的法律關系。因此洗車場員工小楊指揮移車造成車輛受損可認定為失職失責。依據民法典、民法典和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張某依法有權要求洗車場員工小楊或洗車場經營者承擔賠償責任。鑒于洗車場員工指揮移車發生擦掛這一案例可以考慮先走保險彌補損失再根據具體情形由洗車場賠償剩余部分損失駕駛員張某也應自擔部分責任畢竟車子是自己駕駛造成的。那么指揮他人停車發生擦掛要負賠償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筆者認為洗車場員工指揮移車并非好意施惠造成車輛發生擦掛應負賠償責任。車子進入洗車場洗車洗車場(員工)與車主(駕駛員)之間事實已經建立了法律關系即經營者(服務)與消費者(被服務)的法律關系。因此洗車場員工小楊指揮移車造成車輛受損可認定為失職失責。依據民法典、民法典和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張某依法有權要求洗車場員工小楊或洗車場經營者承擔賠償責任。鑒于洗車場員工指揮移車發生擦掛這一案例可以考慮先走保險彌補損失再根據具體情形由洗車場賠償剩余部分損失駕駛員張某也應自擔部分責任畢竟車子是自己駕駛造成的。關于指揮他人停車發生擦掛要負賠償責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筆者認為洗車場員工指揮移車并非好意施惠造成車輛發生擦掛應負賠償責任。
洗車場員工指揮移車并非義務或曰好意施惠。車子進入洗車場洗車洗車場(員工)與車主(駕駛員)之間事實已經建立了法律關系即經營者(服務)與消費者(被服務)的法律關系。洗車場員工小楊指揮駕駛員張某移車無論是進還是出都是與其經營相關的職責所在。因此洗車場員工小楊指揮移車造成車輛受損可認定為失職失責。依據民法典、民法典和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張某依法有權要求洗車場員工小楊或洗車場經營者承擔賠償責任。鑒于洗車場員工指揮移車發生擦掛這一案例可以考慮先走保險彌補損失再根據具體情形由洗車場賠償剩余部分損失駕駛員張某也應自擔部分責任畢竟車子是自己駕駛造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