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及賠償比例

導讀: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超過交通事故強制保險責任限額部分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按照這一新的立場死亡賠償金的內容是對收人損失的賠償其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而不是精神損害賠償。那么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及賠償比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超過交通事故強制保險責任限額部分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按照這一新的立場死亡賠償金的內容是對收人損失的賠償其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而不是精神損害賠償。關于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及賠償比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責任者按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負全部責任的承擔損失的100
(二)負主要責任的承擔損失的7090
(三)負同等責任的承擔損失的50
(四)負次要責任的承擔損失的1030
事故責任者有3方以上的參照上述分擔原則確定。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超過交通事故強制保險責任限額部分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二)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負事故主要責任的承擔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的賠償責任
(三)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負事故同等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賠償責任
(四)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負事故次要責任的承擔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死亡賠償金的確定標準
死亡賠償金的確定標準.對于死亡賠償金的確定標準具體規定如下
1.死亡賠償金的性質的確定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放棄了法釋20017號精神損害賠償解釋對死亡賠償采取“撫養喪失說”進行解釋的立場而是以“繼承喪失說”解釋我國有關法律規定中的死亡賠償制度。按照這一新的立場死亡賠償金的內容是對收人損失的賠償其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而不是精神損害賠償。
2.死亡賠償金的具體計算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具體計算公式為
(1)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下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X20年
(2)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上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入X(20年—增加歲數)
(3)死亡賠償金(75周歲以上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X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