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交通事故

導讀:
如何認定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安全管理法規、規章的行為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構成交通事故必須有車輛參與。人身損害或者財產損失是構成交通事故的必然條件。交通事故發生后也是也是依據雙方當事人的過錯程度確定事故責任。交警部門在法定期限內向事故的雙方送達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敘述事故雙方信息、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雙方應負的責任。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最終確定了“交通事故”的性質也是雙方解決爭議時的重要證據。那么如何認定交通事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何認定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安全管理法規、規章的行為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構成交通事故必須有車輛參與。人身損害或者財產損失是構成交通事故的必然條件。交通事故發生后也是也是依據雙方當事人的過錯程度確定事故責任。交警部門在法定期限內向事故的雙方送達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敘述事故雙方信息、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雙方應負的責任。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最終確定了“交通事故”的性質也是雙方解決爭議時的重要證據。關于如何認定交通事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何認定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安全管理法規、規章的行為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一起事故是否構成法律意義上的“交通事故”需要考慮以下因素。
一、車輛。
構成交通事故必須有車輛參與。包含機動車與非機動車。
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
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在軌道內運行的火車、城市軌道列車、地鐵列車等不屬于道路交通管理中的車輛范圍。此類交通工具運行中所造成的損害不按照交通事故處理。
二、道路。
發生事故的地點是提供機動車或非機動車形式的道路及相關場所。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場所。
屬于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道路。如廠礦道路、機場道路、港區道路等。凡是社會機動車可以自由通行的均按照道路進行管理。
除道路交通安全法定義的“道路”以外的道路。如礦區、廠區、農場、林場等單位自建的不通行社會車輛的專用道路、鄉間小道、田野機耕道或排房之間的甬道、以及機關、學校、住宅小區內的甬道等均不屬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道路”范疇。
實踐中有的事故受害人受傷地點不屬于道路范圍其維權應按照一般民事侵權程序進行。
三、損害結果。
人身損害或者財產損失是構成交通事故的必然條件。
日常行車中相互間的行駛沖突十分常見。通行順序停車障礙等。如果事件本身沒有引起直接可觀的損失譬如車輛損壞人員受傷等則侵權行為即因缺乏必要的法定要件而無法成立。則應持寬容的心態處理沒有必要費時費力否則極有可能徒勞無功。
四、過錯或意外事件。
“過錯”侵權行為成立的法定要件之一。交通事故發生后也是也是依據雙方當事人的過錯程度確定事故責任。
交通事故是較為特殊的民事侵權行為其行為的成立并不必然要求行為人有過錯。無法歸責于一方的“意外事件”同樣可構成交通事故這一侵權行為。受害方可依法獲得相應賠償。
五、法定程序的認定。
一起事故發生后需經過事故發生地交警部門處理。交警部門在法定期限內向事故的雙方送達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敘述事故雙方信息、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雙方應負的責任。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最終確定了“交通事故”的性質也是雙方解決爭議時的重要證據。
程鵬律師提醒許多事故當事人在委托律師時無法提供交通事故認定書。原因是事故發生后沒有報警處理。或是認為雙方態度良好或是只愿私了等。雙方能夠協商一致和諧解決不失為一件美事。但是一旦雙方出現分歧沒有事故認定書即失去了關鍵證據為事故解決增加巨大難度。在此律師建議在事故發生之后報交警解決。警方介入并不影響雙方和解解決。同時也避免了后期維權的法律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