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交通事故逃逸認定標準

導讀:
單方交通事故逃逸認定標準
單方交通事故逃逸認定標準
交通單方事故逃逸認定標準是什么
1、交通單方事故逃逸認定標準如下: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駕車或棄車逃離現場的;
(2)認為沒有責任,駕車駛離現場的;
(3)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義務,棄車離開后又返回的;
(4)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知道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肇事逃逸但未構成犯罪的怎么辦
1、由肇事逃逸者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由逃逸者進行賠償,但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其責任;
2、對逃逸者給予行政處罰,例如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