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的認定是什么

導讀:
對于這種情形,肇事者隱匿、轉移被害人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一、交通事故逃逸的認定是什么
1、在認定因肇事者逃逸而致被害從死亡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肇事者本人逃離現場,但有他人實施了救護行為,在送被害人搶救的途中或者在在搶救過程中被害人傷重死亡。在這種情況下,肇事者雖然沒有實施救護行為,但由于介入了他人的救護行為這一因素,被害人的死亡結果和肇事者的逃逸行為之間的因果關系中斷。對肇事者應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處罰;
(2)肇事者在肇事后實施了救護行為,但在救護過程中被害人死亡,肇事者為逃避責任而棄尸逃逸的,在這種情形下,被害人的死亡原因是交通肇事行為和救護措施不力,和肇事者的逃逸行為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但是如果肇事者僅僅是將被害人送到醫療機構而后逃逸,致使醫療單位因無人承擔醫療費用而拒絕搶救以致被害人死亡的,在此被害人的死亡和肇事者放棄搶救而逃逸的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系,肇事者就應承擔“因逃逸面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
(3)肇事者在肇事后,為逃避責任,故意將被害人轉移至僻靜場所,甚至藏匿掩埋被害人而后逃離現場的。對于這種情形,肇事者隱匿、轉移被害人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2、法律依據: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項“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
二、交通事故逃逸保險公司是否賠償
1、交通事故逃逸保險公司不會賠償。
2、如果車輛是在競賽、檢測、修理、征用、搶劫等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的,保險公司不會賠償。
3、如果保險車輛轉讓給他人,被保險人未履行保險合同中的有關規定告知對方的,發生保險事故逃逸的,保險公司不會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