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故逃逸警察會抓人嗎

導讀:
發現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嫌疑車輛的應當予以扣留依法傳喚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與協查通報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第四十六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查獲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后應當按原范圍撤銷協查通報并通過全國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撤銷布控。那么小事故逃逸警察會抓人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發現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嫌疑車輛的應當予以扣留依法傳喚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與協查通報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第四十六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查獲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后應當按原范圍撤銷協查通報并通過全國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撤銷布控。關于小事故逃逸警察會抓人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小事故逃逸警察會抓人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發生小的交通事故后如果肇事者有逃逸行為的交通管理部門會進行查緝確定肇事逃逸者會是會抓人的。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五條接到協查通報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發現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嫌疑車輛的應當予以扣留依法傳喚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與協查通報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辦理移交。
第四十六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查獲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后應當按原范圍撤銷協查通報并通過全國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撤銷布控。
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
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的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行為是一個主客觀相一致的行為即行為人除了必須具有逃逸的客觀外在行為方式同時還必須具有逃逸的故意明知發生交通事故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表明逃逸行為的心態只能是故意如果僅僅具備離開現場的外部特征而不存在逃逸的主觀故意則不能認定為此處的逃逸。所以認定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為必須從主觀、客觀兩個方面把握。
(一)認定逃逸存在一個前提條件即行為人對肇事事故應是明知的。如果行為人對肇事事故不明知而駕車繼續行使主觀上沒有惡性。在這種情況下行為人只是在進行正常的駕駛行為。所謂的逃逸時不能成立的如果對于這種駛離現場的行為以逃逸論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是典型的客觀歸責無論從刑事立法基本原則還是從司法公正角度出發都是不適宜的。當然這里的明知并非要求肇事者對于其中所有的細節都有著具體的明知只要堅持主客觀統一的原則對于肇事存在蓋然性、可能性的明知就符合要求。
(二)逃避搶救義務以及其后逃避責任追究。一般情況下逃逸者不履行搶救義務和逃避責任的動機是重合的但在特定情況下也可能存在著并不逃避搶救義務但盡可能地逃避肇事責任追究或者不履行搶救義務但并不逃避責任追究這種單一動機的情況前者如甲駕車將被害人撞成重傷后將被害人盡快送到醫院但之后一走了之的情形。只要具備逃避搶救義務和逃避責任追究這兩個動機中的任何一個都應認為具備了逃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