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出租司機撞人,保險公司怎樣賠

導讀:
今天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對該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進行宣判判決被告甘某、出租車主陳某、出租車承包人劉某連帶賠償原告池某車輛損失2.7萬余元保險公司承擔2000元的交強險賠償金。法院審理查明甘某所開出租車車主系陳某掛靠在溫州某出租車公司名下陳某將該出租車承包給了劉某劉某又將該車轉租于甘某。保險公司因此拒絕就第三者責任險部分賠償。因就賠償事宜無法協商一致10月19日池某將出租車司機甘某、車主陳某、承包人劉某、保險公司一并告上法院索賠損失2.9萬余元。法律說法法院經審理認為保險公司僅需要先行賠付2000元的交強險責任。那么無證出租司機撞人,保險公司怎樣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今天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對該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進行宣判判決被告甘某、出租車主陳某、出租車承包人劉某連帶賠償原告池某車輛損失2.7萬余元保險公司承擔2000元的交強險賠償金。法院審理查明甘某所開出租車車主系陳某掛靠在溫州某出租車公司名下陳某將該出租車承包給了劉某劉某又將該車轉租于甘某。保險公司因此拒絕就第三者責任險部分賠償。因就賠償事宜無法協商一致10月19日池某將出租車司機甘某、車主陳某、承包人劉某、保險公司一并告上法院索賠損失2.9萬余元。法律說法法院經審理認為保險公司僅需要先行賠付2000元的交強險責任。關于無證出租司機撞人,保險公司怎樣賠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簡介
溫州1月13日四川人甘某參加了出租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未等拿到證書便開出租車上路結果出了交通事故。今天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對該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進行宣判判決被告甘某、出租車主陳某、出租車承包人劉某連帶賠償原告池某車輛損失2.7萬余元保險公司承擔2000元的交強險賠償金。
去年38歲的甘某在未取得出租車駕駛資格證的情況下從老鄉劉某處租了輛出租車迫不及待“上崗”。就在甘某參加完考試后的第5天晚上其駕駛出租車因操作不當與路邊隔離柱發生碰撞后又與池某駕駛的轎車發生了碰撞造成出租車車頭受損、池某車輛車頭、氣囊受損。
后經交警部門認定甘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池某不負事故責任。同年9月17日池某的車輛經維修產生2.9萬余元維修費。
法院審理查明甘某所開出租車車主系陳某掛靠在溫州某出租車公司名下陳某將該出租車承包給了劉某劉某又將該車轉租于甘某。劉某之妻詹某給出租車投保了交通事故責任強制險、第三者責任險保險起止時間為2015年4月29日至2016年4月28日。
事故發生后各方認為應當由保險公司承擔責任而保險公司認為根據當時所簽保單的特別約定條款駕駛營運出租車的駕駛人沒有出租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在營運過程中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無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對于這條“特別約定”保險公司出示證據證明投保人簽字“已確認”。保險公司因此拒絕就第三者責任險部分賠償。
因就賠償事宜無法協商一致10月19日池某將出租車司機甘某、車主陳某、承包人劉某、保險公司一并告上法院索賠損失2.9萬余元。
法律說法
法院經審理認為保險公司僅需要先行賠付2000元的交強險責任。池某的其余損失應當由甘某、陳某、劉某連帶承擔。
雖然甘某已經參加了出租車客運資格考試但事發之時并未取得資格證且參照交通運輸部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取得從業資格證的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從業資格注冊后方可從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等甘某的行為顯然不符合規定。保險公司與投保人詹某簽訂的合同中已經特別約定了駕駛營運出租車駕駛員的資質問題該條款下方投保人詹某簽字“已確認”據此可以認定保險公司就此免責條款盡到了說明告知義務因而保險公司主張商業險免責應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