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無證駕駛出險保險公司被判仍要賠償

導讀:
而保險公司提出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而保險公司不承擔其他保險賠償責任。法院判決8月8日江西省分宜縣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無證駕駛交通肇事保險賠償案判令被告保險公司在醫療費用責任限額內賠償原告吳某8000元。法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那么司機無證駕駛出險保險公司被判仍要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而保險公司提出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而保險公司不承擔其他保險賠償責任。法院判決8月8日江西省分宜縣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無證駕駛交通肇事保險賠償案判令被告保險公司在醫療費用責任限額內賠償原告吳某8000元。法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關于司機無證駕駛出險保險公司被判仍要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06年12月31日上午8時許肇事人林某無證駕駛贛K31156大貨車與相對方向的黃某駕駛的無牌、無證的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黃某當場死亡以及坐在摩托車后座的吳某受傷。原告吳某送往醫院搶救治療診斷為頭部挫裂傷左額顱底骨折左股骨折原告現還在醫院住院治療。經交警部門的認定林某在此次事故中負主要責任黃某負次要責任原告不負責任。
林某在2006年12月19日以其名義向財保公司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醫療費用賠償責任限額為8000元保險期為2006年12月20日至2007年12月19日。原告至起訴時仍未治愈也未定殘因需大量的治療費用就醫療費用賠償責任將保險公司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保險公司在醫療費用責任限額內賠償原告8000元。
而保險公司提出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而保險公司不承擔其他保險賠償責任。
法院判決
8月8日江西省分宜縣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無證駕駛交通肇事保險賠償案判令被告保險公司在醫療費用責任限額內賠償原告吳某8000元。
法院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這兩條確立了保險公司對保險事故承擔無過錯賠償責任原則不論交通事故當事人各方是否有過錯及過錯程度如何保險公司首先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此體現了交強險社會公益屬性。交強險是國家為了維護公共利益以法律法規的形式強制推行的保險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車禍受害人能夠獲得基本保障。條例第二十二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醉酒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該條款規定了保險公司對受害人財產損失予以免責搶救費用保險公司先行墊付但可追償但對受害人搶救費用以外的人身傷亡損失及醫療費用賠償并未規定保險公司免責。所以不因肇事車輛駕駛人沒有取得駕駛資格而免除保險公司賠償責任法院遂作出以上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