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向交警部門交納事故賠償款應如何定性?

導讀:
案情劉某駕駛轎車撞傷無名氏無名氏經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發生后轎車的車主曹某向向交警部門交納了146000元賠償款含安葬費、搶救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分歧第一種意見認為事故損失已經實際發生車主向交警部門交納事故賠償款是提存行為保險公司應理賠。第二種意見認為交警部門不具有接收賠償款的主體資格也沒有無名氏近親屬的委托授權故保險公司可以拒賠。管析筆者同意第三種意見理由如下首先從法律依據上看交警部門提存保管無名氏死亡賠償款沒有相應法律法規的明文規定實踐中這種做法缺乏法律依據。其次即使車主向合法單位提存賠償款但對事故責任、賠償款的內容缺乏合法認定。那么車主向交警部門交納事故賠償款應如何定性?。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劉某駕駛轎車撞傷無名氏無名氏經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發生后轎車的車主曹某向向交警部門交納了146000元賠償款含安葬費、搶救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分歧第一種意見認為事故損失已經實際發生車主向交警部門交納事故賠償款是提存行為保險公司應理賠。第二種意見認為交警部門不具有接收賠償款的主體資格也沒有無名氏近親屬的委托授權故保險公司可以拒賠。管析筆者同意第三種意見理由如下首先從法律依據上看交警部門提存保管無名氏死亡賠償款沒有相應法律法規的明文規定實踐中這種做法缺乏法律依據。其次即使車主向合法單位提存賠償款但對事故責任、賠償款的內容缺乏合法認定。關于車主向交警部門交納事故賠償款應如何定性?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
劉某駕駛轎車撞傷無名氏無名氏經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發生后轎車的車主曹某向向交警部門交納了146000元賠償款含安葬費、搶救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嗣后曹某找保險公司理賠遭拒。
分歧
第一種意見認為事故損失已經實際發生車主向交警部門交納事故賠償款是提存行為保險公司應理賠。
第二種意見認為交警部門不具有接收賠償款的主體資格也沒有無名氏近親屬的委托授權故保險公司可以拒賠。
第三種意見認為應對賠償款的性質進行分析保險公司對直接損失應予以理賠對間接損失可以拒賠。
管析
筆者同意第三種意見理由如下
首先從法律依據上看交警部門提存保管無名氏死亡賠償款沒有相應法律法規的明文規定實踐中這種做法缺乏法律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只有公證部門才能作為提存單位提存地無提存部門的可向當地基層法院提存。因此交警部門不具有接收賠償款的主體資格。
其次即使車主向合法單位提存賠償款但對事故責任、賠償款的內容缺乏合法認定。車主的提存行為不能對抗保險公司的抗辯后者仍可以拒絕理賠。
最后車主向交警部門交納賠償款包括搶救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筆者認為有必要區別直接損失、間接損失由于搶救費是對無名氏進行搶救治療產生的損失且實際已經發生是直接損失。而死亡賠償金等因無名氏死亡后才發生的損失又與其身份、職業、居所等情況有關屬間接損失。保險公司對直接損失應理賠對間接損失可以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綜述車主向交警部門交納事故賠償款屬個人行為只有直接發生的損失即搶救費才能先行得到保險公司的理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