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罪的主觀方面的內容是怎么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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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駕駛罪的主觀方面的內容是怎么樣的危險駕駛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的行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狀態的發生。那么危險駕駛罪的主觀方面的內容是怎么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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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駕駛罪的主觀方面的內容是怎么樣的
危險駕駛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的行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狀態的發生。
對危險駕駛犯罪如何處罰
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
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四十三條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第四十四條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危險駕駛罪需要的證據內容
(一)證明行為人的責任能力的證據。包括行為人的身份證、駕駛證、戶口本等身份證明來證明行為人已達到法定刑事責任能力危險駕駛罪要構成犯罪行為人必須年滿16周歲。
(二)證明行為人存在主觀故意的證據。根據行為人的犯罪目的、犯罪動機、主觀意志來證明行為人是故意危險駕駛的。一般行為人的主觀因素難以判斷只能通過他的行為、動機來判斷他是否存在主觀故意。
(三)證明行為人有危險駕駛行為的證據
1.對于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危險駕駛需要有證據證明其在道路上追逐比如車速、行車記錄含義等證據能夠證明其情節惡劣。
2.對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證據主要是行為人血液中的乙醇含量對于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為屬于醉酒駕車。檢測酒精含量一般由交警用儀器測出如果行為人拒絕測量的推定其醉酒駕駛。
3.對于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行為主要是證明車速、載客人數的證據比如行車記錄儀車內監控乘客的證言售票記錄等證據。
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主要是危險化學品的容量、數量等物證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一切能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都可以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