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投保人的權利是什么

導讀:
交強險投保人的權利是什么除了按照交強險條款約定在保險事故發生時獲得賠償以外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還享有以下權利1、投保人在投保時選擇具備從事交強險業務資格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或者拖延承保。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日內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那么交強險投保人的權利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強險投保人的權利是什么除了按照交強險條款約定在保險事故發生時獲得賠償以外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還享有以下權利1、投保人在投保時選擇具備從事交強險業務資格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或者拖延承保。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日內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關于交強險投保人的權利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強險投保人的權利是什么
除了按照交強險條款約定在保險事故發生時獲得賠償以外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還享有以下權利
1、投保人在投保時選擇具備從事交強險業務資格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或者拖延承保。
2、簽訂交強險合同時保險公司不得強制投保人訂立商業保險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
3、保險公司不得解除交強險合同(除投保人對重要事項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4、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應當立即給予答復告知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具體的賠償程序等有關事項。
5、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保險金。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日內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6、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于保險責任做出核定并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后10日內賠償保險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