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事故不能免除旅客安全責任

導讀:
王老伯送到醫院接受了近一個月的治療終因醫治無效而死亡。交通意外事故并不當然免除旅客安全責任。由于交通事故導致王老伯人身損害乃至死亡構成人身損害侵權由于公交公司沒有履行好客運合同義務將王老伯安全送達目的地構成客運合同違約。如果選擇前者由于公交公司沒有交通事故過錯不承擔交通事故行政責任可能因此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同時由于王老伯屬于車內旅客將不能享受公交車輛的第三者責任事故交強險理賠因而可能面臨起訴失敗、分文不賠的訴訟風險。那么交通意外事故不能免除旅客安全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王老伯送到醫院接受了近一個月的治療終因醫治無效而死亡。交通意外事故并不當然免除旅客安全責任。由于交通事故導致王老伯人身損害乃至死亡構成人身損害侵權由于公交公司沒有履行好客運合同義務將王老伯安全送達目的地構成客運合同違約。如果選擇前者由于公交公司沒有交通事故過錯不承擔交通事故行政責任可能因此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同時由于王老伯屬于車內旅客將不能享受公交車輛的第三者責任事故交強險理賠因而可能面臨起訴失敗、分文不賠的訴訟風險。關于交通意外事故不能免除旅客安全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年過六旬的王老伯乘坐從化某路公交車打算去逛公園不料卻在公交車剎車時從座位沖出當場昏迷。王老伯送到醫院接受了近一個月的治療終因醫治無效而死亡。近日廣州從化法院審理了這起公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最后法院判決公交公司賠償67萬余元給老人家屬。(6月24日信息時報)
對這樣的判決公交公司可能“很委屈”因為庭審中其并不認可王老伯親屬的死亡賠償請求根據交警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一起交通意外事故公交公司沒有交通事故責任不存在過錯所以辨稱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公交公司的抗辯有道理也沒有道理。因為在交通事故之外公交公司與王老伯還存在公路旅客運輸民法典律關系。交通意外事故并不當然免除旅客安全責任。
由于交通事故導致王老伯人身損害乃至死亡構成人身損害侵權由于公交公司沒有履行好客運合同義務將王老伯安全送達目的地構成客運合同違約。所以作為原告具有訴訟選擇權既可以按人身損害侵權糾紛起訴也可以按客運合同違約糾紛起訴。起訴方式的不同將決定“官司”輸贏的大不同。
如果選擇前者由于公交公司沒有交通事故過錯不承擔交通事故行政責任可能因此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同時由于王老伯屬于車內旅客將不能享受公交車輛的第三者責任事故交強險理賠因而可能面臨起訴失敗、分文不賠的訴訟風險。
如果選擇后者由于公交公司與王老伯之間具有客運合同關系公交公司對王老伯負有旅程人身安全保障義務只有把王老伯及時、安全送達目的地才算履行完畢合同義務否則構成合同違約造成損失的如果不能證明受害者自身過錯將承擔違約賠償的民事責任。
本案起訴案由是公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這是原告的選擇而公交公司無證據證明乘客死亡是自身健康原因造成也不能證明是由于其故意或重大過失所造成因此應對王老伯家屬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根據民法典、最高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結合當地居民生活標準應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醫療費、護理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家屬誤工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費用。這就是67萬余元賠款的來由。
由此可見雖屬交通意外事故仍受客運合同制約并不當然免除公交公司保障旅客安全的合同責任。交通安全無小事乘客安全重如山法治護航維權保平安這應成為所有人的共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