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交通事故責任可免除

導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2款的規定“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交通事故責任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章的行為過失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應承擔的責任。那么哪些情況交通事故責任可免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2款的規定“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交通事故責任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章的行為過失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應承擔的責任。關于哪些情況交通事故責任可免除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哪些情況下交通事故責任可免除
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中具備如下事由可免除機動車供有人的交通事故賠償責任
1、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財產損害。受害人的故意行為是造成損害的根本原因應自己承擔后果。我國民法通則第123條規定“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2款的規定“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2、非機動車或行人進入高速公路造成的自身損害。高速公路是封閉的機動車高速運行道路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進入如果非機動車或行人擅自進入高速公路與機動車相撞所受損害應自己負責。
二、三方交通事故責任咋認定
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第一罪魁禍首是誰這里他是最主要的負責人當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章的行為過失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應承擔的責任。
三、交通事故哪些情況可協商處理
交通法第五章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當事人應填寫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賠償責任人等內容的協議書或者文字記錄共同簽名后立即撤離現場協商賠償數額和賠償方式。當事人均已辦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可以根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向保險公司索賠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
(一)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
(二)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三)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
(四)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十條第二款規定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