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有哪些調解技巧

導讀:
(三)確定談判小組成員進行調解時必須組成有雙方當事人參加的談判小組如果本人因各種主客觀因素不能夠參加的也應該派其成年親屬或書面委托律師或其他人員參加調解時人員不宜過多一般由每一方當事人派一至兩個代表參加為宜而且必須指定其中一個人對該事故處理負有全責。那么道路交通事故有哪些調解技巧。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三)確定談判小組成員進行調解時必須組成有雙方當事人參加的談判小組如果本人因各種主客觀因素不能夠參加的也應該派其成年親屬或書面委托律師或其他人員參加調解時人員不宜過多一般由每一方當事人派一至兩個代表參加為宜而且必須指定其中一個人對該事故處理負有全責。關于道路交通事故有哪些調解技巧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的調解是一門藝術其中涉及到復雜的利益協調過程同時還要照顧到受害人的悲傷憤怒情緒經過雙方當事人的討價還價過程之后最后形成雙方當事人都能夠接受的最終解決方案并就該方案的具體實施達成協議即使到此時也要考慮到雙方當事人在實行該方案的過程中因為處理某個細節問題的分歧而中斷協議履行的風險因此交通事故的調解工作是一門具有高度藝術性的工作具體來說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道路交通事故有哪些調解技巧
(一)調解的提出
調解是需要雙方當事人的合意的只有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調解才可能進行因此必須由一方當事人首先提出愿意調解的意向并經另一方當事人認同才有可能會有下面的調解工作但在實踐中提出調解意愿的一方當事人往往不會親自向對方當事人提出即使向對方當事人主動提出了該調解要求也很難得到對方的響應反而會讓對方當事人誤解為自己一方占有道理占住強勢地位從某種程度上反而會促使對方當事人抵制調解的意向加強因此這時選擇合適的調解機構(如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或調解人(如律師)向對方提出較好即使是調解人向對方提出愿意調解的意向最好也不要直截了當地以當事人名義提出而應以律師身份或中間人的身份向對方提出調解的建議。如果是代表受害人一方提出調解言語可以較為激烈一點但是一定要以不激怒對方為前提如果是代表加害人一方提出調解首先最好是對受害人遭遇到的不幸表示同情對其表現出來的較為激烈的言行表示一定程度的理解如果有必要也可以向其表示己方當事人的歉意。
(二)調解時間和地點的選擇
一般來說就加害人一方來說越早調解越好但是過早提出調解要求很難得到受害人的響應就受害人一方來說調解則應該盡可能選在交警隊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制作完畢車輛及其他財產損失經過正式評估機構評估人身受到傷害的等傷口完全愈合并進行法醫鑒定之后提出較好作為調解人則應該充分考慮到上述各種因素選擇合適時機一般來說應該選擇在交警隊出具了責任認定書各種損失經過評估受害人傷口痊愈之后提出這樣做至少有如下兩個方面的好處
1、事故雙方經過一段時間調整情緒從事故造成的心理壓力中解脫出來能夠從相對較為理性的角度心平氣和的考慮事故善后處理問題為調解成功的提供了平實的心理基礎
2、此時提出調解對事故造成的各種損失容易評估和計算雙方的權利無狀態一目了然為調解的成功提供了現實基礎。
選擇調解的地點也很重要交警隊、律師事務所、村委會、甚至是其他公共場所如茶館等都可以作為調解的地點需注意的是調解地點一般不能夠選擇到一方當事人家里或一方當事人享有絕對控制權力的地點進行因為在那種環境下進行的調解由于雙方力量的失衡往往會演變成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的“清算”和報復而根本無法進行心平氣和的協商和談判。
(三)確定談判小組成員
進行調解時必須組成有雙方當事人參加的談判小組如果本人因各種主客觀因素不能夠參加的也應該派其成年親屬或書面委托律師或其他人員參加調解時人員不宜過多一般由每一方當事人派一至兩個代表參加為宜而且必須指定其中一個人對該事故處理負有全責。
實踐中有的當事人為了預防各種突發事件或抱有其他不良目的常常三五成群結伙而來而且也沒有指定負責的人員這時作為調解人員就應該從公平的角度出發由各方當事人選出一至兩名代表參加談判其他無關人員應該勸離談判現場以免影響談判的正常進行。談判小組的人員結構(指當事人只有兩方時的情形)以四至六人為最佳即雙方當事人本人再加上其代理人或懂法律事務的親朋好友一至兩名。
(四)調解談判的程序
調解談判雖然可以采取較為靈活的程序但是也應該遵循一些基本的規律方能取得較好的效果。
1、首先由談判小組成員中的律師或雙方認可的享有較高威望的成員就這次談判的有關事項做出說明宣讀交警隊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同時確定談判的基本規則和期望通過談判所要達到的效果。并征求雙方當事人對談判規則的意見如有不同意見應即協商解決雙方一致同意后即按該規則進行。
2、由各方當事人闡述意見。一般按照先由受害人及其代理人、然后加害人及其代理人的順序依次闡明在一方發言時其他人應該保持安靜如果對該發言有不同看法可以作相應記錄在輪到自己發言時可以進行辯駁如有中途打斷發言的情形出現調解主持人或律師應及時制止。
3、舉證和質證。在雙方當事人闡述了對事故的基本意見和看法之后下一步就是要提出相應的證據予以支持一般按照先由受害人提出證據加害人反駁的再由加害人提出證據受害人反駁的順序進行。
4、各種損失費用的計算。經過上述的舉證、質證階段受害人所受的各項損失費用已基本明晰這時可由律師或相關的專業人員對該損失費用進行加總和計算。
5、利益協調。這個階段是調解的核心階段因為任何一項調解最終的成功都有雙方當事人相互體諒、相互妥協的過程盡管經過了上述的舉證、質證和損失的計算過程但有些損失是無法通過計算得出來的需要考慮各種綜合因素當事人相互協商確定比如精神損害費用的計算比如當事人由于主客觀因素影響暫時無法舉證證明的有關損失的費用等等。
6、制作簽訂調解協議書。雙方當事人就事故損害賠償數額等事宜的重要條款達成一致后可由律師或相關的法律工作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達成協議的情況制作調解協議書協議書草稿制作后經雙方當事人驗看后再制作正式文本并由雙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
7、調解協議的履行。協議的履行期限、方式應該首先在調解協議中明確雙方當事人應該嚴格按照該協議履行并最好在律師或調解主持人的監督下履行。
(五)調解談判中需考慮的幾種因素
1、雙方當事人的經濟狀況。對于索賠方來說應該充分考慮到對方當事人的經濟賠償能力并提出適當的調解方案如果提出了一個對方根本就無法接受的過分高于的調解方案很有可能會嚇跑對方使調解中途夭折當然這也并不是就說當事人就不能夠提出較高的要求只是提出要求的方式可以選擇比較委婉的方式。而且在雙方當事人互不了解的情況下短期內也無法弄清對方的經濟狀況不妨提出較高一點的要求如果對方實在無法接受則可主動撤出調解因為在這時如果對方有調解的誠意它可能反而會出面挽救。
2、選擇通過其他途徑解決上述問題的風險和負擔。調解解決交通事故并不是唯一的方式當事人可以考慮其他方式解決并對其中的風險和負擔進行評估一般來說通過調解解決交通事故較為簡便成本較低但如果對方當事人提出了過分的要求致使自己通過選擇調解解決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則應該正確衡量自己通過其他維權途徑能夠達到什么目的并比較兩者之間的優劣最終作出正確的選擇。
3、欲達之目的和能達之目的之間的權衡。對有些當事人來說能夠爭取更多的賠償是其最大的目的而有些當事人并不在乎賠錢的多少而以通過訴訟或其他方式出一口心中的惡氣為目的不同的目的也就決定了會選擇不同的維權方式高明的調解人員也就會根據對方的目的調整相應的調解方案。
(六)利益協調步驟中應注意的問題
1、既然雙方當事人已經抱定了通過相互妥協的方式調解解決問題就應該明確并強化這一目的一切以問題的妥善解決為中心而不應糾纏交通事故中的責任和賠償中的具體細節問題盡量使談判過程簡化。
2、妥善運用交叉談判策略。實踐中雙方當事人常常因為賠償的具體數額問題而爭執不下最后導致談判破裂作為交通事故的調解主持人就應該盡量的調和爭執及時制止當事人的抱怨并妥善安排例如可以采取交叉分組的形式進行小范圍的協商具體做法是將談判雙方分成數個兩個人的談判小組如雙方當事人組、雙方代理人組、一方當事人和其代理人組、一方當事人和另一方當事人的代理人組分別交換意見最后再由各方當事人和各方的代理人內部組形成統一意見后再進行新的談判這樣私下小范圍的交談往往能夠促使談判小組成員之間能夠互相坦誠地交換意見分析談判陷入僵局的真正原因并提出建設性的談判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