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中的花費是否也是債務

導讀:
戀愛中的花費是否也是債務戀愛關系并非法律調整的范圍。男女戀愛中的花費均系你情我愿的自愿行為。即使今后感情有變一方也無須對另一方在戀愛中的物質花費承擔賠償責任。債務人死亡后債權人有沒有權直接以債務人的繼承人為被告提起訴訟即原、被告的主體資格是否適格的問題這要看債權人與債務人的繼承人之間是否存在直接的利害關系。而遺產是債務人全部財產上的權利、義務由于債務人的債務未清償自債務人死亡開始債權人與債務人的繼承人之間就存在著權利、義務的沖突關系即法律上的直接利害關系因此債權人有權起訴被繼承人要求繼承人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償付債務。那么戀愛中的花費是否也是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戀愛中的花費是否也是債務戀愛關系并非法律調整的范圍。男女戀愛中的花費均系你情我愿的自愿行為。即使今后感情有變一方也無須對另一方在戀愛中的物質花費承擔賠償責任。債務人死亡后債權人有沒有權直接以債務人的繼承人為被告提起訴訟即原、被告的主體資格是否適格的問題這要看債權人與債務人的繼承人之間是否存在直接的利害關系。而遺產是債務人全部財產上的權利、義務由于債務人的債務未清償自債務人死亡開始債權人與債務人的繼承人之間就存在著權利、義務的沖突關系即法律上的直接利害關系因此債權人有權起訴被繼承人要求繼承人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償付債務。關于戀愛中的花費是否也是債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戀愛中的花費是否也是債務
戀愛關系并非法律調整的范圍。男女戀愛中的花費均系你情我愿的自愿行為。即使今后感情有變一方也無須對另一方在戀愛中的物質花費承擔賠償責任。
債務人死亡怎么起訴
1、原告和被告的主體資格問題。
債務人死亡后債權人有沒有權直接以債務人的繼承人為被告提起訴訟即原、被告的主體資格是否適格的問題這要看債權人與債務人的繼承人之間是否存在直接的利害關系。
民法典第1121條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按照上述規定繼承人承認繼承并不以接受繼承的明確的意思表示為要件因此關于遺產的法律地位應理解為自繼承開始(債務人死亡)遺產即歸屬繼承人繼承人為數人時各繼承人共同繼承對遺產共同共有也就是說繼承人是遺產的共同共有人。而遺產是債務人(被繼承人)全部財產上的權利、義務由于債務人的債務未清償自債務人死亡開始債權人與債務人的繼承人之間就存在著權利、義務的沖突關系即法律上的直接利害關系因此債權人有權起訴被繼承人要求繼承人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償付債務。
2、繼承人在訴訟前表示放棄繼承權債權人能不能把放棄繼承權的繼承人列為被告提起訴訟的問題。
在債權人起訴前繼承人放棄繼承的一般只是放棄繼承的繼承人向其他繼承人作出明確表示債權人一般是不知道的。另一方面依照法律規定在遺產處理前繼承人對放棄繼承可以翻悔那么在遺產處理前是否放棄繼承還處于一種不穩定的狀態。因而在遺產實際處理前放棄繼承的繼承人與債權人之間仍存在權利、義務的沖突關系。
3、在訴訟過程中繼承人表示放棄繼承也不愿參加訴訟的是否繼續把放棄繼承權的繼承人列為被告進行實體審理的問題。
如前所述債權人享有程序意義上的訴權因此在訴訟中繼承人即使表示放棄繼承也可以繼續把其列為被告至于是否繼續進行實體審理要分別不同情況處理。
(1)被繼承人(債務人)有遺產則繼續進行審理實體。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債權人合法債權受法律保護。
由于債務人(被繼承人)有遺產債權人的合法債權就應依法受到清償因此在訴訟中繼承人即使表示放棄繼承也可以繼續把其列為被告進行實體審理在依法確認債權人債權的前提下判決用債務人的遺產償還債務。
(2)被繼承人(債務人)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應終結訴訟。
根據繼承法規定死者的債務應由他的遺產來清償債權人以債務人的繼承人為被告起訴目的就是要求繼承人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償還債務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則直接用遺產來清償。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當承擔義務的人對債權人來講已無法實現其訴訟請求訴訟繼續進行也沒有意義因而應當終結訴訟。
(3)被繼承人(債務人)沒有遺產但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不能終結訴訟而應當將其追加為被告繼續進行審理。
如此債務屬合伙債務而其中一個合伙人死亡且沒有遺產此時不能終結訴訟而應追加其他合伙人為共同被告進行審理由其他合伙人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