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選擇債務人償還債務有什么規定

導讀:
被執行人為企業法人未經清理或清算而撤銷、注銷或歇業其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應當參照本規定90條至95條的規定對各債權人的債權按比例清償。第五百一十八條連帶之債債權人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債權人均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為連帶債權債務人為二人以上債權人可以請求部分或者全部債務人履行全部債務的為連帶債務。連帶債權或者連帶債務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那么債權人選擇債務人償還債務有什么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被執行人為企業法人未經清理或清算而撤銷、注銷或歇業其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應當參照本規定90條至95條的規定對各債權人的債權按比例清償。第五百一十八條連帶之債債權人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債權人均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為連帶債權債務人為二人以上債權人可以請求部分或者全部債務人履行全部債務的為連帶債務。連帶債權或者連帶債務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關于債權人選擇債務人償還債務有什么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選擇債務人償還債務有什么規定
1、債權人選擇債務人償還債務在有多個債務的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選擇其中一個債務人進行債務的償還也可以向全部的債務人索要債務。
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采取執行措施的先后順序受償。
多個債權人的債權種類不同的基于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于金錢債權受償。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照各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后順序清償。
一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執行的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各債權比例受償。
2、被執行人為企業法人其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可告知當事人依法申請被執行人破產。
被執行人為公民或其他組織其全部或主要財產已被一個人民法院因執行確定金錢給付的生效法律文書而查封、扣押或凍結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或其他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在被執行人的財產被執行完畢前對該被執行人已經取得金錢債權執行依據的其他債權人可以申請對該被執行人的財產參與分配。
3、對參與被執行人財產的具體分配應當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凍結的法院主持進行。
首先查封、扣押、凍結的法院所采取的執行措施如系為執行財產保全裁定具體分配應當在該院案件審理終結后進行。
債權人申請參與分配的應當向其原申請執行法院提交參與分配申請書寫明參與分配的理由并附有執行依據。該執行法院應將參與分配申請書轉交給主持分配的法院并說明執行情況。
4、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參加參與分配程序主張優先受償權。
參與分配案件中可供執行的財產在對享有優先權、擔保權的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的順序優先受償后按照各個案件債權額的比例進行分配。
被執行人的財產被分配給各債權人后被執行人對其剩余債務應當繼續清償。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債權人的申請繼續依法執行。
被執行人為企業法人未經清理或清算而撤銷、注銷或歇業其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應當參照本規定90條至95條的規定對各債權人的債權按比例清償。
法律規定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七條按份之債債權人為二人以上標的可分按照份額各自享有債權的為按份債權債務人為二人以上標的可分按照份額各自負擔債務的為按份債務。
按份債權人或者按份債務人的份額難以確定的視為份額相同。
第五百一十八條連帶之債債權人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債權人均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為連帶債權債務人為二人以上債權人可以請求部分或者全部債務人履行全部債務的為連帶債務。
連帶債權或者連帶債務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