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擔保有哪些類別

導讀:
債務擔保有哪些類別(一)人保人保是指除了債務人財產以外又附加了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一般財產作為債權實現的總擔保。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有哪些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是民法典中規定的提示性條款之一是抵押合同應當具備的內容。在債務清償期屆滿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由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第三人即成為債務人的債權人第三人對其代債務人清償的債務有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當第三人行使追償權時有可能因債務人無力償還而使追償權落空為了保證追償權的實現第三人在為債務人作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為其提供擔保這種債務人反過來又為擔保人提供的擔保叫反擔保。那么債務擔保有哪些類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擔保有哪些類別(一)人保人保是指除了債務人財產以外又附加了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一般財產作為債權實現的總擔保。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有哪些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是民法典中規定的提示性條款之一是抵押合同應當具備的內容。在債務清償期屆滿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由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第三人即成為債務人的債權人第三人對其代債務人清償的債務有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當第三人行使追償權時有可能因債務人無力償還而使追償權落空為了保證追償權的實現第三人在為債務人作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為其提供擔保這種債務人反過來又為擔保人提供的擔保叫反擔保。關于債務擔保有哪些類別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擔保有哪些類別
(一)人保
人保是指除了債務人財產以外又附加了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一般財產作為債權實現的總擔保。包括保證、連帶債務人以及并存的債務承擔。我國的民法典上僅指保證。
(二)物保
物保是指以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財產作為抵償債權的標的作為債權人之債優先受償的對象包括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和法定優先權民法典上指前3種。
(三)金錢擔保
是指于債務之外又交付一定數額的金錢該金錢的得失與債務履行與否聯系在一起包括定金、押金、保證金。民法典上僅指定金。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有哪些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是民法典中規定的提示性條款之一是抵押合同應當具備的內容。設立抵押權的目的是為了擔保主債權的實現因此對于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應有明確的約定。
在我國民法中債權因合同、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四種原因而產生但民法典規定的“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不包括無因管理之債、不當得利之債以及損害賠償之債。因此我國民法典中的“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就是指“被擔保的主合同產生的債權的種類”。當事人不能對因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產生的債權設定抵押。
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在我國有名合同主要有買賣合同、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托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除了法律規定的這些有名合同可作為抵押擔保的主債權之外其他合法有效的無名合同也可以作為抵押擔保的主債權。需要注意的是抵押合同對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根據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補正或者無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
什么是反擔保
反擔保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向擔保人做出保證或設定物的擔保在擔保人因清償債務人的債務而遭受損失時向擔保人作出清償。它反映了兩者之間的權益關系。在保險業務中保險人為保險標的出具的付款擔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險人應承擔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險人應向保險人出具其自負責的擔保證明即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供反擔保。又稱償還約定書或反保證書。
反擔保是指為債務人擔保的第三人為了保證其追償權的實現要求債務人提供的擔保。在債務清償期屆滿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由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第三人即成為債務人的債權人第三人對其代債務人清償的債務有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當第三人行使追償權時有可能因債務人無力償還而使追償權落空為了保證追償權的實現第三人在為債務人作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為其提供擔保這種債務人反過來又為擔保人提供的擔保叫反擔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