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轉讓債權是否經債務人同意

導讀:
債權人轉讓債權是否經債務人同意不用僅需要通知債務人。債權轉讓又稱“債權讓與”是指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通過債權轉讓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于第三人。債權轉讓的基本前提有1、必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且債權轉讓不改變債權的內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79條規定以下三類債權不得轉讓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合同債權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債權主要包括基于個人信任關系而發生的債權。如雇傭、委托、租賃等合同所生債權專為特定債權人利益而存在的債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80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轉讓通知應送達對方當事人。那么債權人轉讓債權是否經債務人同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轉讓債權是否經債務人同意不用僅需要通知債務人。債權轉讓又稱“債權讓與”是指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通過債權轉讓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于第三人。債權轉讓的基本前提有1、必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且債權轉讓不改變債權的內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79條規定以下三類債權不得轉讓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合同債權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債權主要包括基于個人信任關系而發生的債權。如雇傭、委托、租賃等合同所生債權專為特定債權人利益而存在的債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80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轉讓通知應送達對方當事人。關于債權人轉讓債權是否經債務人同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轉讓債權是否經債務人同意
不用僅需要通知債務人。
債權轉讓又稱“債權讓與”是指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通過債權轉讓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于第三人。債權轉讓的基本前提有
1、必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且債權轉讓不改變債權的內容。
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基本前提。
2.被讓與的債權須具有可讓與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79條規定以下三類債權不得轉讓
(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合同債權
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債權主要包括基于個人信任關系而發生的債權。如雇傭、委托、租賃等合同所生債權專為特定債權人利益而存在的債權。例如專向特定人講授外語的合同債權不作為債權。例如競業禁止約定屬于從權利的債權。例如保證債權不得單獨讓與。但從權利可與主權利分離而單獨存在的可以轉讓。例如已經產生的利息債權可以與本金債權相分離而單獨讓與。
(2)按照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
當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別約定禁止相對方轉讓債權的內容該約定同其他條款一樣作為合同的內容當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種債權不具有可讓與性。
(3)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
合同法沒有明確規定何種債權禁止讓與所以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關于債權禁止讓與的規定。
2、讓與人與受讓人須就債權的轉讓達成協議并且不得違反法律的有關規定。
3、債權的讓與須通知債務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80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從這個規定可以看出轉讓通知是債權轉讓的一個必備條件。因為沒有通知原合同對方當事人無法知道轉讓人對合同權利義務進行轉讓。轉讓通知應送達對方當事人。
因此行為人要想轉讓債權并不需要征得債務人的同意只需要通知債務人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