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婚姻期間借款屬于共同債務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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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借款不一定都是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有夫妻共同簽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負擔的在婚姻存續期間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債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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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有哪些是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林艷英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有哪些是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內容: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雖然,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可見,判定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核心標準并非時間因素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而是有無因為夫妻共同生活的目的因素。因此,如果一方所負債務非因夫妻共同生活原因,則不論有無婚內財產約定,均不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綜上,張先生的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家庭生活,雖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但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那么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有哪些是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林艷英律師
2022.02.0934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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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間的借款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郭銘芝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分居期間的借款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內容:要確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應參照以下兩個標準進行判斷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夫妻是否共同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那么分居期間的借款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郭銘芝律師
2022.02.09162人收看 -
林艷英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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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續期間借出去的錢屬不屬于共同財產
張蕓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婚姻存續期間借出去的錢屬不屬于共同財產
內容:婚姻存續期間借出去的錢屬不屬于共同財產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借出去的錢,如果出借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形成的債權就是夫妻共同的財產,如果借的是一方的錢,就是個人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同時償還共同債務的一方,可以多分得共同財產中相應價值的財產,以體現“共同債務,以共同財產償還”這一基本原則。那么婚姻存續期間借出去的錢屬不屬于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蕓律師
2022.02.11980人收看 -
段建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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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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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婚內借款為什么沒有被認定共同債務
李孟陽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丈夫婚內借款為什么沒有被認定共同債務
內容:法律分析:夫妻雙方共同簽名的婚內借款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李孟陽律師
2023.11.27575人收看 -
李孟陽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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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誰繼承他的遺產,就要同時繼承他的債務,可以帶資料讓律師具體看一下債務內容才能做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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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間一方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嗎_分居期間的借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
翁玉素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夫妻分居期間一方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嗎_分居期間的借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
內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我國法律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翁玉素律師
2022.05.198353人收看 -
張嘉娛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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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如果能證明欠款是賭債,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則屬于你丈夫的個人開支,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你不需承擔償還責任。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賭債屬于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如果債權人明知債務人所借債務是用于個人賭博的,其債權也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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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續期間所發生的債務如無證據證明則屬于共同債務
吳夢云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婚姻存續期間所發生的債務如無證據證明則屬于共同債務
內容:4月1日,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法院對這起亡夫生前所欠債務由妻子承擔償還責任的案件進行了宣判。因此肖先生收下黃女士的錢后,并沒有去辦理駕駛證,而是將錢用光了。2009年2月,在黃女士的一再追問下,被逼無奈的肖先生出具了一張欠條給黃女士,載明欠黃女士辦證費34500元。審理中,肖先生于3月份死亡,黃女士便撤回了對肖先生的起訴,要求李女士全額償還欠款。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肖先生欠黃女士的34500元辦證費用是李女士與肖先生婚姻存續期間所發生的債務,李女士沒有提供證據證明該債務是肖先生的個人債務,在肖先生死亡的情況下,應當作為夫妻共同債務由李女士償還。那么婚姻存續期間所發生的債務如無證據證明則屬于共同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吳夢云律師
2021.12.22732人收看 -
邢穎律師
主任律師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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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間妻子的借款是否屬于共同債務?
孔孟廷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分居期間妻子的借款是否屬于共同債務?
內容:”馬某借款用于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美容美發店的經營這筆錢雖然是在你們分居期間借的但還是屬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應當以共同財產清償,”馬某借款用于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美容美發店的經營這筆錢雖然是在你們分居期間借的但還是屬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應當以共同財產清償,答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答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問我和妻子馬某2006年結婚婚后開了一家美容美發店由我妻子馬某經營。
孔孟廷律師
2022.01.15102人收看 -
李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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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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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間一方欠債另一半要分擔嗎,分居期間欠債屬于共同債務嗎
姚平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分居期間一方欠債另一半要分擔嗎,分居期間欠債屬于共同債務嗎
內容:同時,法律還規定,婚姻存續期間,雙方因關系惡化而分居生活,一方從事經營所負債務,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屬于個人債務,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視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間為了生活或為盡法定的贍養、撫養義務、或為治療疾病等而負的債務,應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的是需要共同償還的,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姚平律師
2023.08.011038人收看 -
馮清琴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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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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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間的借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
許瑞林律師
分居期間的借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
內容:分居期間的借款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要確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應參照以下兩個標準進行判斷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夫妻是否共同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相關法律知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那么分居期間的借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許瑞林律師
2022.02.0396人收看 -
王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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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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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一般情況下,下列債務不屬于夫妻債務,應認定為個人債務:1、夫妻雙方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此逃避債務的除外;2、未經夫妻協商一致,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贍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3、未經夫妻協商一致,獨自籌資從事經濟活動,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4、其他應屬個人所負的債務,如婚前個人的債務、一方不合理開支所負的債務。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的個人債務,不論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還是離婚后,或者是負債方失蹤、死亡,均由其個人承擔,另一方沒有還債義務,當然,如果后來雙方補充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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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或妻對外借款屬于共同債務嗎
趙金保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夫或妻對外借款屬于共同債務嗎
內容:離婚后夫妻共同債務如何償還,根據具體情況,有以下四種不同的處理辦法:1、雙方的共同財產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以共同財產來清償共同債務,剩余財產在雙方之間平等分配;2、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由法院進行判決;3、不存在共同財產的情況下,債務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仍由法院進行判決;4、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那么夫或妻對外借款屬于共同債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趙金保律師
2021.12.17158人收看 -
陳宗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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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2月26日頒布的《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根據相關規定,個人債務的情形為:“婚前所負債務;婚后以個人名義所負以供養沒有撫養義務之人的債務……”具體到本案,王某以個人名義所借款項只是用于給非法同居的楊某使用,并不是用于王某與李某共同生活所用,屬于“婚后以個人名義所負以供養沒有撫養義務之人的債務”。因此,王某所借款項的性質為個人債務,而不屬于王某與李某的夫妻共同債務。此時,應從王某的遺產中支付5萬元給債權人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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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所負個人債務屬于共同債務嗎
張旭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所負個人債務屬于共同債務嗎
內容: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那么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所負個人債務屬于共同債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旭律師
2022.02.07318人收看 -
黃東潔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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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屬于夫妻共同財有婚后工資、婚后的獎金、夫妻雙方獲得的住房公積金、生產經營,投資收益所得、知識產權收益所得、除明確只歸個人的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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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借款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張嘉娛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夫妻一方借款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內容:涉案債務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經法庭調查核實,借條雖由張某一人出具,但借款400000元系由劉某直接轉至張某妻子王某賬戶,張某在庭審中自述借款是用于家庭經營生意需要,且劉某與王某之間有多次銀行轉賬往來,應認定該筆借款系基于張某和王某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故郯城縣人民法院將涉案債務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判令張某、王某對該筆債務共同承擔償還義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出具欠條借款張某、王某系夫妻關系,當天,劉某向張某妻子王某的賬戶轉賬400000元。
張嘉娛律師
2023.07.21757人收看 -
楊一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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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離婚期間借錢治病借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
張蕓律師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試離婚期間借錢治病借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
內容:鑒于“試離婚”期間你們仍是合法的夫妻,決定了你丈夫應當對身患重病而又缺乏生活來源的你進行撫養,而不能不管。就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得更加明確:“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贍養、撫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再一方面,上述意見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二款還將“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情形僅界定在: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那么試離婚期間借錢治病借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蕓律師
2022.02.07607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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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單方面借款算共同債務嗎
任冰峰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夫妻單方面借款算共同債務嗎
內容:的規定,雖然上訴人王某某提出《個人購房借款/擔保合同》和《抵押擔保聲明書》中,抵押人配偶姓名和抵押物共有人簽字并非其本人親筆簽名,并要求筆跡鑒定,但涉案借款是用于購買商品房,并發生在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商品房屬家庭日常生活中的大宗商品開支,即使王某某認為合同和聲明書上的簽名不是其本人所簽,但根據上述法律規定,亦可認定屬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任冰峰律師
2023.06.12718人收看 -
姚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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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么
馮清琴律師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不知情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么
內容: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不知情屬于共同債務嗎1、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不知情屬于共同債務嗎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不知情不屬于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所負的在婚姻存續期間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債務,但要是認定為夫妻個人債務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時都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但要是認定為夫妻個人債務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時都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馮清琴律師
2023.10.10849人收看 -
龍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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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婚內財產協議 102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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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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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這類案件時有發生,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禮物和金錢來表達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愛情中,雙方應當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為了避免雙方在分手后產生經濟糾紛,情侶之間的轉賬可進行備注款項性質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如果能夠查明轉賬款項用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該如何認定戀愛期間轉賬的性質?一般來說,如果轉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在特殊節日里轉賬的有特殊意義的數額,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還。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雙方往來款項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數額較大,一方主張是為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財物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實認定上述給付是否屬于彩禮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姚平 545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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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期間,情侶相互贈送財物,受贈人表示接受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的規定,雙方成立贈與合同。在對戀愛期間財物來往關系性質進行判定時,主要取決于雙方當時的意思表示,通過往來金額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經濟能力等事實因素進行判定。一般贈與情況下,財產一旦交付或者轉移登記,贈與合同即生效,在無法定撤銷權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贈人返還。彩禮相較于一般贈與,贈與的金額超出表達愛意、增進情感一般性贈與金額的范疇,屬于非生活必須消費且金額較大,且以結婚為目的,具有較強的人身屬性,實際上在贈與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條件,一旦雙方無法締結婚姻,受贈人應返還受贈的財物。至于具體金額,可以結合雙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時間長短、彩禮的使用情況、雙方是否存在過錯及給付一方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進行綜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咨詢。林艷英 185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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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內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債務嗎?離婚時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劉先生與90后的林女士經介紹認識,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們原本幸福美滿的生活背后,一場突如其來的經濟危機悄然降臨。自從孩子出生后,家庭開銷逐漸加大,由于兩人工作收入較低,夫妻倆人覺得網店生意能賺錢,于是在2019年,兩人經過協商入駐了網購平臺經營一家網店。原本希望開網店能夠賺錢彌補家庭開支,但沒想到由于兩人對于經營網店沒有經驗,沒過多久網店生意虧損欠了十萬塊錢。年輕的小夫妻大手大腳花錢習慣了,再加上養育孩子花銷不斷增長,林女士和劉先生開始入不敷出。 掉入網貸的深淵無法自拔 兩人在金錢的壓力下開始了網貸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間,林女士先后從××貸、××優品、××月付、×音、××白條、××花、××易、××借條、××卡、××花唄、××分期、××借等十幾個平臺進行借款,同時林女士還向親人分別借款12萬元、3.1萬元、3萬元等多筆借款。起初,這只是用來應對臨時的金錢周轉難題,但在一次次的還貸壓力之下,他們發現貸款的數額越來越大,利息也越來越高。于是二人開始刷信用卡、借網貸用于償還欠款,加上日常生活開銷較大,只能拆東墻補西墻,債務及利息越積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網絡平臺債務19萬余元及他人欠款18萬余元,劉先生為了給林女士償還平臺債務,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萬元。網貸的債務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欠越多,兩個人矛盾越來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圍也開始惡化。 高額債務到底由誰承擔 林女士責怪劉先生在家庭財務上的管理不善,劉先生則覺得林女士過于揮霍浪費。漸漸地,他們之間的溝通變得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爭吵和長時間冷戰。 最終,兩人決定結束這段感情,但在誰承擔家庭債務的問題上爭吵不休,誰也不愿意多承擔債務,因此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在此情況下,劉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且要求28萬元債務由林女士自己來承擔。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萬余元債務,實在是無力承擔,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希望元甲律師能夠幫助自己談判,希望劉先生名下的債務由劉先生自己承擔。 調解離婚 債務各自承擔 元甲專案組開始指導林女士收集證據資料,準備應訴。在起初階段,劉先生態度非常堅決,不接受庭前調解。 庭審過程中,元甲律師據理力爭,指出無法證明這個債務屬于林女士的個人債務,而且林女士這邊的債務金額更高,需要分割公積金、養老保險等財產。在元甲律師積極向法院爭取調解下,最終迫使劉先生同意調解離婚,雙方達成協議,劉先生的個人債務由劉先生自己來承擔。成功調解離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開心,表示“元甲律師為他們排憂解難,調解結果達到了心理預期,壓在心里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元甲律師真是個精英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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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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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沒有分居,孩子由雙方共同撫養,分居后主張該期間的撫養費,法院不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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