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間未到一年彩禮需要返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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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借款合同展期,必須由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并應當以貸款人同意為前提。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借款人未申請展期或申請展期未得到批準的,其借款從到期日次日起,轉入逾期借款賬戶。借款也可以指某人向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借入的資金,包括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信托貸款等。新型的互聯網“P2P”模式,即以互聯網作為平臺,撮合借款人和個人投資者交易,投資者看好項目,把錢借給需要的人。那么怎么確定借款的返還時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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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現實社會中大家都知道如果男女如果要結婚的話男方是要準備彩禮的,但是很多時候雙方在彩禮問題上產生糾紛。比如一方想要離婚,那么在民法典中彩禮返還共同生活時間如何認定呢?下面就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解答相關的內容。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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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所以,就算此時夫妻離婚,結婚彩禮也是不能拿回,不過雙方可以協商,或者有法定情況的可以退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男女結婚一年,支付由男方給付給女方的彩禮在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退還的,這個跟雙方結婚時間長短不存在什么關系,(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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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遺失物的請求返還有時間限制嗎權利人要求拾得人返還,此權利為物權請求權,無時效限制。《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第九百八十八條得利人已經將取得的利益無償轉讓給第三人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相應范圍內承擔返還義務。那么遺失物的請求返還有時間限制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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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某區甲、乙二人2006年經婚姻介紹所介紹相識,乙一直住在父母家,偶爾由于時間原因留宿于甲家。本案所涉及的主要法律問題為甲、乙雙方關系的認定,如果認定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同居生活,那么同居期間購買的鉆戒、鉑金項鏈、鉆石吊墜等物品為共同所有,甲只能要求返還自己所有的份額;如果認定甲、乙雙方不存在同居關系,那么甲為結婚先后購買并送于乙的鉆戒、鉑金項鏈、鉆石吊墜等物品則為甲按照習俗給付乙的彩禮,兩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乙應依相關法律規定返還甲所給付的鉆戒、鉑金項鏈、鉆石吊墜。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那么分手后為結婚所送物品是否應予返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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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賠償跟結婚時間長短有關嗎離婚時財產分割和結婚時間長短沒有必然關聯。原則上按照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后財產共同共有。相關法律知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那么離婚賠償跟結婚時間長短有關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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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大民和阿惠均為離異再婚,且各有子女,考慮雙方孩子均日漸長大,兩人協商確定原在大民名下的某房產歸阿惠所有。阿惠不同意,起訴到浙江省岱山縣人民法院,要求判令兩人離婚,確認上述房產歸其所有。而大民認為阿惠應將該房產返還。然而雙方在登記結婚后不足半年開始分居生活直至起訴離婚,于阿惠而言,意味著以短暫的婚姻取得市值達百萬元的財產;于大民而言,將在短暫的時間內損失百萬元的財產,該贈與行為足以導致其生活面臨困境。那么結婚半年就離婚,受贈的房產要返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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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若惡意受領的利益不存在,不論其不存在的原因如何,受益人都應當如數償還,不得主張因利益不存在而免除償還義務。惡意受益人依上述方法返還受損者利益,仍不足以彌補受損者損失時,惡意受益人應承擔賠償義務。那么戀愛贈與不當得利多久時間內返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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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據王某說,當他與劉某建立戀愛關系后,女方提出要5.8萬元的彩禮。當年5月8日,王某委托媒人將3.68萬元聘金送給劉某。此后,王某又先后花去5000多元,為劉某購買金項鏈、金耳環等。劉某則表示,兩人認識后,感情一直很好,是王某主動拿出3萬多元,讓她還債。但由于王某原因,故未能辦理結婚登記。庭審中,王某要求劉某返還聘金、金器、衣鞋等共計4.18萬元。而劉某則認為,自己與王某同居期間,幫王某家的批發部打工12個月,應給她計算工資。法院認為,此案中兩人雖共同生活過一段時間,但并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符合上述規定。綜合其他情況,法院遂判令劉某返還給王某彩禮3.68萬元。那么未辦理結婚登記證,應當返還彩禮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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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院認為,定親彩禮、三金(金手鐲、金戒指、金項鏈)皆屬當地結婚定親風俗,給付的目的是為了雙方結婚、共同生活,既然雙方感情破裂導致離婚,且未共同生活,未舉辦婚禮,支持返還較為妥當,亦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則,故對杜某某要求陳某某返還定親彩禮36800元及三金予以支持,對于杜某某要求陳某某返還的見面禮、節禮、給陳某某侄子的喜酒錢等系雙方戀愛期間或新婚后,杜某某自愿給付陳某某或陳某某長輩的錢款,不能認定為彩禮,且杜某某亦無證據證實上述錢款已實際支付,故對該部分財物陳某某不應返還。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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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且我國法律規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等情形之一,支付人可主張依法返還彩禮,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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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女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懷孕流產的,在此基礎上再少返還彩禮總額的20%;3、男女雙方沒領結婚證,但是又在一起同居生活的,同居關系解除后,如是女方提出的,一年內的返還60%左右,兩年內的返還50%左右;男方提出的,一年內的返還50%左右,兩年內的返還40%左右。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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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以結婚為目的贈與的財產結婚未成能否要求返還贈與財產不能要求返還。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關于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可以要求返還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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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辦理涉外結婚時間是多久涉外婚姻案件中的一個難點就是時間問題,因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涉外民事案件不受六個月的審限限制,所以我們律師對于涉外婚姻案件的處理期限,就不能像普通國內案件那件直接告訴當事人說簡單程序三個月內結案,普通程序六個月內結案了。法院處理的涉外婚姻案件期限的長短,都是由當事人自己的具體情況決定的。涉外婚姻,是指一國公民和另一國公民之間的婚姻。必須在中國境內辦理婚姻的。無論是當事人要求結婚、離婚,還是恢復結婚,都是由中國公民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有關部門辦理。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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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結婚時買的三金離婚后歸誰由于“結婚三金”一般較為貴重是介于彩禮和婚前小額贈與之間實物化的禮金且有專屬女方使用的屬性給予女方后就轉化成了女方的個人物品。對于大額的“結婚三金”應在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前提下參照彩禮的處理原則結合“三金”附條件贈與的屬性綜合考慮“三金”金額男女雙方經濟狀況雙方的過錯程序雙方是否結婚共同生活時間長短女方是否索要男方是否主張該權利等個案的具體情況妥善處理。因此法律根據彩禮對結婚的影響確定了離婚彩禮返還的法定情形是符合公平原則的。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那么結婚買的三金離婚后歸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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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戀愛期間,情侶相互贈送財物,受贈人表示接受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的規定,雙方成立贈與合同。在對戀愛期間財物來往關系性質進行判定時,主要取決于雙方當時的意思表示,通過往來金額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經濟能力等事實因素進行判定。一般贈與情況下,財產一旦交付或者轉移登記,贈與合同即生效,在無法定撤銷權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贈人返還。彩禮相較于一般贈與,贈與的金額超出表達愛意、增進情感一般性贈與金額的范疇,屬于非生活必須消費且金額較大,且以結婚為目的,具有較強的人身屬性,實際上在贈與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條件,一旦雙方無法締結婚姻,受贈人應返還受贈的財物。至于具體金額,可以結合雙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時間長短、彩禮的使用情況、雙方是否存在過錯及給付一方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進行綜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咨詢。
??哪些情況下,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男方彩禮給了女方,但婚還沒有結兩人就分手了,或者雙方雖然結婚了,但根本沒有生活在一起或者生活在一起很短的時間就離婚了,這些情況下,男方是否有權將彩禮要回來?什么情況下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