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之債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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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夫妻一方擔保債務另一方也要擔責嗎如果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為他人擔保,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另一方不承擔責任。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夫妻一方擔保債務另一方也要擔責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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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種觀點認為,擔保之債形成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可以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另一種觀點則認為,一方的擔保行為是其個人行為,此擔保之債應認定為個人債務,要認定此種擔保之債的屬性,應當從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和擔保之債的性質兩個方面分析。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擔保之債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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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或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為他人的債務提供了擔保,因此形成的擔保債務并非為夫妻共同生活、生產經營的需要,夫妻雙方也未從該保證行為中受益,此擔保之債當然不能成為夫妻共同債務。從法律對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來看,夫妻共同債務一定是出于、源自、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所以夫妻的負債行為應在日常家事代理的合理范圍內,不符合日常家事代理之目的的舉債,當然不能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那么夫妻共同債務擔保債務之間的關系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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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解讀]本案的爭議焦點是丙的擔保行為所形成的擔保之債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一種意見認為,本案債務形成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可以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這里明確了夫妻共同債務的概念,夫妻共同債務或稱家庭債務是為了共同生活或者從事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該債務的形成從本質上講其目的是為了家庭,或者說家庭已經或應該從該債務行為中獲益。那么擔保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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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第一百四十條規定,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 法律對訴訟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保證人對債務人行使追償權的訴訟時效,自保證人向債權人承擔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那么擔保追償夫妻共同債務的訴訟時效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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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一方無償保證所負之債務應認定為個人債務個人債務,但如果夫妻一方對外擔保并因此收取了經濟利益,且有證據證明這種利益用于家庭生活,則該擔保債務應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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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列舉性地指出了,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2、因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3、夫妻一方或雙方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4、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5、因贍養老人所負的債務;6、其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另一種觀點認為,應當由主張共同債務的一方承擔舉證責任。對于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該論者認為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那么個人能否為夫妻共同債務提供擔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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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在現實生活中的的實際情況是比較復雜的,當然具體問題要我們具體是分析。如果您情況比較復雜,本網站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那么婚姻期間擔保是夫妻共同債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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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所以夫妻的負債行為應在日常家事代理的合理范圍內,不符合日常家事代理之目的的舉債,當然不能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或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為他人的債務提供了擔保,因此形成的擔保債務并非為夫妻共同生活、生產經營的需要,夫妻雙方也未從該保證行為中受益,此擔保之債當然不能成為夫妻共同債務。那么替別人做債務擔保會判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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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對外擔保是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或者事后經另一方追認的,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如果債權人直接找保證人追償的,保證人可以拒絕,并要求其先實現債務人的抵押車還款。夫妻共同擔保的債務屬于共同債務,需要雙方進行償還,根據物的擔保的不同,可以分為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和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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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們知道夫妻共同財產滿足以上擔保抵押物應具備的兩個條件,所以夫妻共同財產擔保是可行的。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1980年《婚姻法》采用的夫妻財產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不僅規定婚后所得財產為夫妻雙方共同共有,而且由夫妻雙方共同管理、受益和處分。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夫妻共同財產即婚后個人財產。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一)一方的婚前財產。那么夫妻共同財產能為個人債務提供擔保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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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婚姻關系期間舉借的債務,一般認為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從法律對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來看,夫妻共同債務一定是出于、源自、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所以夫妻的負債行為應在日常家事代理的合理范圍內,不符合日常家事代理之目的的舉債,當然不能推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或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為他人的債務提供了擔保,因此形成的擔保債務并非為夫妻共同生活、生產經營的需要,夫妻雙方也未從該保證行為中受益,此擔保之債當然不能成為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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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法律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那么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財產提供擔保算共同債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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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除非是另一方有證據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了的系個人債務或一方借債是用于賭博等非法活動的開支除外。那么夫妻一方作為擔保人債務是否共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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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要是夫妻一方對外替他人之債進行擔保的話,此時的擔保之債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夫妻個人債務?擔保之債應認定為個人債務。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列舉性地指出了,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2、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3、因贍養老人所負的債務;4、因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5、其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擔保之債應認定為個人債務一、我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那么擔保人產生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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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外債不斷,嚴重影響了夫妻感情及正常生活。在元甲律師的幫助下,女方與男方達成調解,孩子、房子、車子歸女方,保障母子的正常生活。男方、女方各自名下債務歸各自償還,減少女方后顧之憂。
夫妻登記結婚前舉辦婚禮所負債務(婚禮籌備金),不同于家庭生活開支,除非雙方有共擔之合意,否則不作為共同債務處理。但購置結婚用品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使用的,應認定為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對方擔保,所形成的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
【元甲案例】婚內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債務嗎?離婚時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劉先生與90后的林女士經介紹認識,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們原本幸福美滿的生活背后,一場突如其來的經濟危機悄然降臨。自從孩子出生后,家庭開銷逐漸加大,由于兩人工作收入較低,夫妻倆人覺得網店生意能賺錢,于是在2019年,兩人經過協商入駐了網購平臺經營一家網店。原本希望開網店能夠賺錢彌補家庭開支,但沒想到由于兩人對于經營網店沒有經驗,沒過多久網店生意虧損欠了十萬塊錢。年輕的小夫妻大手大腳花錢習慣了,再加上養育孩子花銷不斷增長,林女士和劉先生開始入不敷出。 掉入網貸的深淵無法自拔 兩人在金錢的壓力下開始了網貸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間,林女士先后從××貸、××優品、××月付、×音、××白條、××花、××易、××借條、××卡、××花唄、××分期、××借等十幾個平臺進行借款,同時林女士還向親人分別借款12萬元、3.1萬元、3萬元等多筆借款。起初,這只是用來應對臨時的金錢周轉難題,但在一次次的還貸壓力之下,他們發現貸款的數額越來越大,利息也越來越高。于是二人開始刷信用卡、借網貸用于償還欠款,加上日常生活開銷較大,只能拆東墻補西墻,債務及利息越積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網絡平臺債務19萬余元及他人欠款18萬余元,劉先生為了給林女士償還平臺債務,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萬元。網貸的債務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欠越多,兩個人矛盾越來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圍也開始惡化。 高額債務到底由誰承擔 林女士責怪劉先生在家庭財務上的管理不善,劉先生則覺得林女士過于揮霍浪費。漸漸地,他們之間的溝通變得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爭吵和長時間冷戰。 最終,兩人決定結束這段感情,但在誰承擔家庭債務的問題上爭吵不休,誰也不愿意多承擔債務,因此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在此情況下,劉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且要求28萬元債務由林女士自己來承擔。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萬余元債務,實在是無力承擔,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希望元甲律師能夠幫助自己談判,希望劉先生名下的債務由劉先生自己承擔。 調解離婚 債務各自承擔 元甲專案組開始指導林女士收集證據資料,準備應訴。在起初階段,劉先生態度非常堅決,不接受庭前調解。 庭審過程中,元甲律師據理力爭,指出無法證明這個債務屬于林女士的個人債務,而且林女士這邊的債務金額更高,需要分割公積金、養老保險等財產。在元甲律師積極向法院爭取調解下,最終迫使劉先生同意調解離婚,雙方達成協議,劉先生的個人債務由劉先生自己來承擔。成功調解離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開心,表示“元甲律師為他們排憂解難,調解結果達到了心理預期,壓在心里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元甲律師真是個精英團隊”!
結婚時需要兩人雙向奔赴,離婚時需要個人謹慎對待!元甲律師對各類夫妻財產進行詳細整理,幫助當事人在離婚糾紛中獲得房屋折價款、財物等最大權益。
兒子欠錢不還可以要求父母償還嗎: 自古以來無論是“父債子償”還是“子償父債”都被道德約束為一種天經地義的行為,也深受社會廣泛認可。但隨著現代社會法制的不斷完善,是否要“子償父債”,還要根據債務糾紛的具體情況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錢是子女與債券人之間的行為,無法對父母產生約束。 我國《合同法》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約束力僅限于合同雙方,是誰的債務就該誰還,父母并無義務償還。 ●子女離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時給父母留下一筆遺產被父母繼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繼承財產價值范圍之內,對“兒子”的債務具有相應償還責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債,在沒有擔保人的情況下,債權人只能要求其個人償還,父母不具有連帶責任。 但現實中,一些債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對于子女的疼愛,對方欠錢不還就去找對方父母要錢,甚至使用極端手段,其實這種做法往往無法獲得法律支持,有些極端的討債還會給家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