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捕的條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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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網友提問發生了刑事案件如果嫌疑犯一直逃竄刑警也懶得去抓捕是不是過了一定的時間嫌疑犯就無罪了呢?律師解答刑事案件在偵查階段沒有時效的規定如果嫌疑犯一直逃竄何時抓到就何時開始司法程序。相關法律知識無罪過事件是犯罪行為雖然在客觀上已經造成了損害結果但并不是處于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法律規定無罪過事件不是犯罪。這又稱為意外事件。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的情形中行為人雖然造成了一定的損害結果但由于法律的特殊規定實際上赦免了這類事件的刑事責任成為正當防衛人和緊急避險人的免責事由。在合理限度內的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也是無罪過事件。那么刑事責任免責條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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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那么什么條件下失竊負刑事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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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刑訴法不負刑事責任的條件是什么不負刑事責任的人有未達到相應的刑事責任年齡和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兩種。完全喪失辨認能力的病理性醉酒屬于“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這一情形,所以不用承擔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刑法》關于避免本人危險的規定,不適用于職務上、業務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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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最高院指出:只要滿足相應條件,債權人可對“老賴”提起刑事訴訟2015年,最高法院發布了《關于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除了通過公安、檢察機關,走公訴程序追究拒執罪外,老百姓也能通過自訴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當法官向梁某宣布,她因拒不履行法院判決,將被追究刑責時,梁某再沒了前一天咄咄逼人的模樣。當日,廣西首例“拒執罪”自訴案成功立案,梁某作為被執行單位的法人代表,將面臨刑罰。未來,如果“老賴”死賴著不還,只要符合“拒執罪”自訴案件的立案條件,當事人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自訴,追究“老賴”的刑責。那么最高院指出:只要滿足相應條件,債權人可對“老賴”提起刑事訴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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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1,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在刑事訴訟中,除公安機關依法擁有決定拘留和執行拘留的權限以外,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63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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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為交通肇事罪劃分為三個量刑檔次。第一個檔次為一般的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檔次為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和解制度一般適用于第一個檔次的情形下。那么交通肇事罪中刑事和解的適用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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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們將發生交通事故后進行逃逸的行為成為交通肇事,因為本身交通事故的發生早成的傷害還是比較嚴重的。交通肇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事后賠償明確規定為法定從輕情節符合過失犯罪的處罰原則,有助于統一司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進一步規范交通肇事案件中其他法定量刑情節的適用。那么交通肇事刑事拘留的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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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刑事拘留的特點:1.有權決定采用拘留的機關一般是公安機關。人民法院沒有刑事拘留權。刑事拘留的條件: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在刑事訴訟中,除公安機關依法擁有決定拘留和執行拘留的權限以外,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63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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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刑事案件法院立案的條件是什么(一)事實條件,即有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這里所指的“有犯罪事實”,主要是指有被客觀、真實的證據所證明的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的存在,即有犯罪的客體和客觀要件;而對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的查明則不是立案的必要條件,而是立案后需要進一步查清的問題。(二)法律條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刑事案件立案的目的是對具有社會危害性和刑罰刑罰應罰性行為的進行追究。因此,只有當這種犯罪事實確需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時,才予以立案。刑事立案的條件是指決定刑事案件立案所必須具備的基本要件。從這點上來看,刑事訴訟的立案條件其實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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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刑事訴訟法和人民檢察院辦理刑事案件規則的規定,逮捕的條件為: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逮捕雖然也是刑事強制措施中的一種,但卻是強度最大的一種,一般只能由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才能做出批準逮捕的決定,而在刑事案件的偵查階段,公安機關認為需要對嫌疑人進行逮捕的話,那么需要上報檢察院批準,而實際就由公安機關執行逮捕。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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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那么醉駕符合什么條件免于刑事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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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肇事罪中刑事和解要符合哪些條件第一,輕刑情況下。這是刑事和解的前提,代表著肇事者對其違法行為的危害性及其對被害人或其親屬所造成的傷害有了充分的認識,為其能夠得到被害人或其親屬的諒解提供了可能。只有這樣刑事和解才能發揮其積極的影響。刑事和解發生在刑事訴訟程序過程中,其整個程序也正是因為司法機關在審查案件時發現其符合刑事和解的條件,有刑事和解必要才得以啟動,因此司法機關的介入是必要的。那么交通肇事罪中刑事和解要符合哪些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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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起訴條件:(一)起訴人符合法定條件;根據法律規定,只有被害人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最大特點是被害人的人身、財產因為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遭受到了物質損失。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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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刑事拘留是中的強制措施之一。刑事拘留中,滿足保釋的條件后,行為人可以申請保釋。刑事訴訟法第53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對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證金保證的,由決定機關根據案件具體情況確定保證金的數額。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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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事故刑事拘留條件有哪些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對于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對于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在刑事訴訟中除公安機關依法擁有決定拘留和執行拘留的權限以外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檢察院決定拘留的情形由檢察院自偵的案件犯罪分子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毀滅證據、偽造證據或者串供的以上兩種情形檢察院可以決定拘留。那么交通事故刑事拘留條件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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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公司拖欠包工頭工程款提起訴訟的條件: 1、準確選擇被告。 在提起訴訟之時只要選擇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方式的任何當事人,包括一人或幾人作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選擇的首要標準或前提條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證據資料必須充分。 在訴訟前必須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證據資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層次、多方位地進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訴。 3、準確合理的訴訟請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優先受償權是可以作為一項獨立的訴訟請求提出的,所以為保障訴訟后利益的最大化,當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訴訟請求時,盡量同時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優先受償權這一請求。 4、訴訟請求的范圍。 在訴訟案件中,只要當事人能夠舉證,法院是支持違約金、律師費、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的。
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條件: (1)行為必須齊備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構成要件,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情節的基礎條件。 (2)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觀條件。逃避法律追究,包括逃避刑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追究。實踐中,行為人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離開事故現場(包括但不限定于事故現場),應當認定行為人具有逃逸法律追究之主觀目的。 (3)客觀上有逃離的行為,且逃離行為可能影響到對被害人的救助、導致事故損失的擴大、妨害民警對事故的查處。如果行為人的“逃離”沒有影響其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之法定義務的履行,則不應認定其“逃離”行為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情節,從而不應承擔交通肇事罪加重之刑罰。
交通肇事撞死人是賠償還是坐牢? 一起交通事故死亡案件的發生,如果肇事司機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公安機關就會立案偵查并且追求其刑事責任,同時,作為死者家屬可以向肇事司機主張死亡賠償金。因此,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滿足一定條件的話,即便賠償了也要坐牢。值得一提的是,賠償雖然不決定但是影響刑事犯罪的量刑,換言之,不賠償一定坐牢,賠償了也會坐牢,但是能減少坐牢的時間。 因為法律有規定,刑事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當事人提出申請的,法院可以主持雙方當事人協商以達成和解。在和解協議中被告人要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并真誠悔過的事實。同時還要通過向死者家屬賠禮道歉,以賠償損失等方式獲得死者家屬諒解,在賠償損失方面要寫明賠償數額與方式等。如果死者家屬愿意和解,那么便可以請求或者同意被告人依法從寬處罰。
什么情況下會被“終身禁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終生禁駕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對此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認定。 二、是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特殊情況下,同等責任的也可以構成交通肇事罪。 三、是造成交通事故后實施了逃逸行為,其目的是故意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 而對于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只能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的規定對逃逸人進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拘留15日的處罰。 而我們常見的駕駛人被處以“終身禁駕”處罰的,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后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2022年刑事政策少捕 慎訴 慎押,快看看您的家人符合條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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