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損失險保險人的義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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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車主能夠證明車輛是在小區內丟失的,物業公司就應當按服務合同負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而不論物業公司是不是有過錯。物業公司對自己免責事由負有舉證義務,如果物業公司已經盡充分注意義務的,則不予賠償。那么車輛在小區丟失物業是否有責任理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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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下面律師365小編就為您介紹一下什么是車輛二次質押合同。此外,二次抵押歲不需要第一抵押權人的同意,但有高至第一抵押權人的義務。抵押人為自然人的,房產抵押合同需進行公證。那么什么是車輛二次質押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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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擔保法》和《借款合同法》的規定,車輛背戶協議可以作為一種合法的交易方式,并對協議中的雙方當事人提供了法律保護,因此,借款人在簽訂車輛背戶協議時,應當明確了解自己的還款義務,并按照協議的約定履行,以免觸犯法律規定,此外,在車輛背戶協議中,借款人的還款義務也是需要法律保護的,因此,雙方當事人必須遵守相關法律規定,確保簽訂車輛背戶協議的合法性,才能獲得法律的保護,此外,車輛背戶協議的具體法律保護還有賴于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協議過程中的合法行為。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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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實踐中每月繳納固定停車費的業主本人拿車鑰匙隨時可以將車開走,實際控制權還是在業主本人手中,并不由物業公司控制,故物業對車輛的毀損不承擔責任。車臨時停在小區被刮,若按時長繳納停車費,物業是否需要承擔責任。筆者認為從權利義務對等性來看,一小時幾塊錢顯然不足以承擔保障每輛車不受任何損害的義務。另,在不繳納停車費的情況下,車輛出現損害物業公司也不承擔責任。那么小區車輛被刮被蹭物業應該承擔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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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而如果在這種情況下,發生業主車輛受毀損的情形,就來追究保安責任或者物業公司責任的話,是明顯不合理的。保管合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一旦車輛在小區被劃傷、刮蹭等事情發生,物業公司必須承擔責任。也就是說,一旦收取停車費,物業公司聘請的保安員必須要負起責任,保證業主的車輛安全。因為公共道路本身并非停車之用,停車人自愿在共有場地停放車輛,物業公司當然也不負有保管的義務,對于車輛的損失不應承擔責任。那么小區車輛亂占車道物業有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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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車主就同車輛訂立多重買賣合同車輛應歸誰所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條規定出賣人就同船舶、航空器、機動車等特殊動產訂立多重買賣合同在買賣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買受人均要求實際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先行受領交付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等合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均未受領交付先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均未受領交付也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等合同義那么車主就同車輛訂立多重買賣合同車輛應歸誰所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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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未盡監護義務承擔哪些責任帶小孩逛街沒履行監護義務造成孩子受傷今年6月1日,韋某駕駛三輪載客摩托車沿鎮江蒲廟鎮漢林街由那元路往蒲津路方向行駛,途經漢林街海順超市路段時,韋某駕車不注意安全行駛,致使車輛與行人小黃發生碰撞,車輛碾壓小黃的腹部,造成小黃受傷的交通事故。小黃的交通行為合法,不承擔該事故責任。后雙方因事故賠償事宜協商未果,10月13日,原告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摩托車司機和保險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對方承擔全部責任,賠償各項損失約18萬元。因此,李女士對小黃疏于監護的行為對交通事故的發生也具有一定的過錯,可以減輕侵害人即韋某的民事責任。那么未盡監護義務承擔什么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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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保險車輛在廣場、停車場、住宅小區或非公路和非城市道路上發生單方責任事故且不涉及人員傷亡的,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應保護現場并迅速通知保險人查勘。關于車輛損失險投保人的義務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那么車輛損失險投保人的義務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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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種觀點認為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成立車輛保管合同關系,物業公司對發生在小區內的車輛被盜應當承擔保管不善的責任;另一種觀點認為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僅成立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物業公司僅在未盡到合理的管理義務時承擔責任。除此之外,除非物業合同中有特別規定或者是物業公司存在重大過失和故意,否則,物業公司在已盡到基本安保義務的情況下不再承擔責任。那么車輛在小區丟失物業公司有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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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車輛被追尾對方全責應該怎么索賠:如果雙方可以協議確定賠償標準,可以由雙方自行確定,以雙方協商確定的賠償標準為準。但如果在雙方無法達成賠償或達成協議后不履行賠償義務的,此時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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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九、如遇甲方的車輛出現被偷和被損壞的情況,甲方應在3天之內將其購車和上牌、年審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報案、賠償、索賠、訴訟用,糾紛解決后3天內將上述證件歸還給甲方,六、甲方如在應交保管費10天內未交清車輛保管費,合同終止,乙方不承擔保管責任,七、乙方應對甲方的車輛進行如下保管:八、乙方對甲方的車輛的被偷和被損壞承擔賠償義務,十一、甲方應保證其的車輛為合法途徑購買的車輛,否則,乙方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一、甲方將其所有的汽車交由乙方保管,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管方):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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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四條、 抵押擔保范圍第五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1.甲方保證其對抵押物享有獨立的、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非甲方原因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乙方有權在甲方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或義務、責任。 甲方、丙方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行為或危害乙方正當利益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那么車輛抵押反擔保合同基本條例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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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評估財產損失能扣留事故車輛嗎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只有在當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各方當事人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并提出書面調解申請”的前提下交通事故的調解才能夠成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義務和權利財產損失金額才成為事故調解的項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在交通事故處理中的地位。那么評估財產損失能扣留事故車輛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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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中國規定,保險人又稱“承保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在中國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兩種形式。保險人在承保時應向投保人說明投保險種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義務、保險費及其支付方法等內容。保險人應24小時受理被保險人的出險報案,保險人接到報案后應及時查勘現場或明示處理意見。保險人應根據事故情節及時向被保險人提供索賠指引及有關資料,并應跟蹤服務。保險人不履行本條款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義務,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有權追究保險人的法律責任。那么車輛損失險保險人的義務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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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所謂的被掛靠單位它是建立在掛靠與被掛靠這層關系上它對掛靠車輛僅有形式上的所有權而車輛控制和支配權仍掌握在掛靠個人手里掛靠個人享有車輛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者相比較被掛靠單位這種名義上的所有權是具有不完整性。掛靠個人是由于違反交通規則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而被掛靠單位它沒有違反交通規則但其對掛靠車輛未盡到管理、監督義務對發生了交通事故應依據相應過錯范圍責成被掛靠單位承擔有限連帶責任。近年來由于個體運輸市場長期混亂各級部門為了加強交通安全管理督促有關規費的及時交納采用行政干預手段將分散經營各自為戰的個體車輛組織起來走聯營聯運集約化經營道路。那么車輛掛靠怎么承擔賠償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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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為了精心照顧父親,特地買房住在父親樓下,直至父親去世,姐妹們都很認可,三方曾達成口頭協議,父親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額。父親去世后,姐妹反悔,還將朱先生訴至法院,元甲律師庭前幫助朱先生準備了充分的證據,庭審中據理力爭并說服法官,法官認可朱先生盡到了主要贍養義務,最終對方同意調解,多給朱先生幾十萬元的折價款。
侄子對叔叔進行了贍養義務,叔叔過世,侄子有財產繼承權嗎?繼承糾紛錯綜復雜,專業律師介入理清權利與義務,幫助當事人獲得了圓滿的結果!
朱先生為了精心照顧父親,特地買房住在父親樓下,直至父親去世,姐妹們都很認可,三方曾達成口頭協議,父親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額。父親去世后,姐妹反悔,還將朱先生訴至法院,元甲律師庭前幫助朱先生準備了充分的證據,庭審中據理力爭并說服法官,法官認可朱先生盡到了主要贍養義務,最終對方同意調解,多給朱先生幾十萬元的折價款。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50%)。 事發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相關規定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生之前亦處于平穩駕駛環境,故無證據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已生效。
繼承人若與被繼承人共同居住且盡到主要贍養義務的,法院可以酌定多分遺產。打官司打的是證據,在孝敬老人時,別忘了留下相應證據備用,在產生繼承糾紛時方能占據主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