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會公司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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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吊銷什么意思1、吊銷企業是什么意思指企業違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規,被工商行政主管部門采取強制手段剝奪其經營資格的一種行政處罰,2、法律分析:吊銷是指企業違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規,被工商部門采取強制手段剝奪其經營資格的一種行政處罰,2、吊銷企業指企業違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規,被工商行政主管部門采取強制手段剝奪其經營資格的一種行政處罰,2、吊銷企業指企業違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規,被工商行政主管部門采取強制手段剝奪其經營資格的一種行政處罰。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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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清算程序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那么公司吊銷未注銷簽署協議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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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公司可以和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但需要支付經濟補償;但出現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等情形時,公司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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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沒有辦理公司注銷的公司或企業, 營業執照吊銷的全體股東在3年內沒有再任法人或監事資格,只能夠擔任股東。 如果該企業或公司沒有辦理企業代碼注銷的話,那么該法人將永遠不能夠再擔任法人資格。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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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債權人主張未繳出資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者發起人在未繳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清算組未按照前款規定履行通知和公告義務,導致債權人未及時申報債權而未獲清償,債權人主張清算組成員對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那么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幾種情形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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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與吊銷后的公司簽訂合同是否有效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營業執照被吊銷后公司在法律上已經不具備獨立的民事法人資格所以與被吊銷營業執照后的公司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如果股東在所出資公司的營業執照被吊銷后怠于履行清算義務的債權人可以起訴到法院通過行使訴權由法院指定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同時可以將公司股東列為共同被告。吊銷營業執照也是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之一。按照公司法第180條的規定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公司應當解散。公司股東應在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15日成立清算組依法進行清算清理債權債務在清算期間由清算組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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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日拘留并處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第百條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款的規定處理。第百零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那么什么情形會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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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法修訂之前,許多企業通過注銷、吊銷等行為逃避債務,給債權人帶來巨大損失,鑒此,新公司法專門規定了濫用股東權逃避債務時股東的連帶責任。行政處罰中吊銷公司營業執照的情形吊銷公司營業執照屬于行政處罰的一種,具有公信力。公司注銷與歇業公司注銷是指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經審查準予終止公司主體資格的行為。公司注銷、吊銷營業執照或歇業后債務清償問題通常情況下,公司注銷前應當進行清算,清算時對債務作出處理。依據公司法第205條、206條、207條之規定,清算組及清算人員在清算過程中具有違法行為,將被處以罰款等處罰;同時沒收違法所得。那么公司吊銷營業執照后的債務清償是如何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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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企業吊銷、注銷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情形有哪些公司一般在吊銷、注銷或者解散后就意味著公司的主體資格消失了,對債權人所負的債務不用進行償還。股東應在抽逃公司資產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有限責任公司因股權轉讓導致股東為一人,在6個月內既未吸納新股東,又未進行企業性質變更登記的,該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公司的人格被股東所吸收而不再獨立,股東應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那么企業吊銷、注銷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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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實際到位的注冊資金沒有達到公司法關于公司注冊資金的最低標準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產生的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果實際到位的注冊資金達到了公司法關于公司注冊資金的最低要求,股東對差額部分承擔賠償責任。股東應在抽逃公司資產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有限責任公司因股權轉讓導致股東為一人,在6個月內既未吸納新股東,又未進行企業性質變更登記的,該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公司的人格被股東所吸收而不再獨立,股東應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那么公司吊銷、注銷、解散后,股東存在過錯是否承擔公司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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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同時公司對外擔保還可能變相違反資本確定原則,不利于中小股東權益的保護。資本確定原則要求股東對公司的投資不能以任何形式撤回,而大股東往往可以利用擔保暗渡陳倉,變相收回出資,嚴重損害其他股東的利益。從上述規定來看,原公司法對對外擔保行為在實體上是有限制的,即對關聯股東提供擔保和個人債務擔保作出了約束,但由于表述的不明確造成了理解上的混亂。原公司法將對外擔保的此條規定置于了分則中的有限責任公司一章里,而沒有置于總則之中,這就使得此條是針對公司對外擔保行為能力的約束還是只針對董事、經理越權行為的約束造成了理解上的不明。那么公司對外擔保的情形和效力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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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被吊銷后還能轉讓債權債務嗎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如果未注銷公司的是可以依法對債權債務進行轉讓的轉讓時要簽訂轉讓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債權轉讓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那么公司被吊銷后還能轉讓債權債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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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通常情況下,股東是不需要與公司一起承擔連帶責任的,但在有些情況下,是需要的。有限責任公司因股權轉讓導致股東為一人,在6個月內既未吸納新股東,又未進行企業性質變更登記的,該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直接承擔法律責任的條件按照《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直接承擔法律責任應符合以下條件:1、股東有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的行為。這個時候公司債權人也是可以要求公司股東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那么公司股東可能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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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司開除員工不用補償的情形公司開除員工后不用補償的情形包括:員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等。在上述情形下公司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辭退員工。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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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強制交通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應當賠償被保險機動車和被保險人以外的其他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傷亡和財產損失。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的危險性與醉酒駕車等情形相比,主觀惡性更大,對社會的危害后果更重。在肇事者逃逸時,法律已明確規定保險公司應在交強險責任范圍內予以賠償,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后,賦予保險公司追償權,可以避免侵權人通過交強險轉嫁風險。故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后,有權向逃逸的侵權人追償。那么保險公司可以追償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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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粉絲問,河北男孩騎行被碾壓頭部致死,保險公司栽培嗎?這種情況首先要看責任劃分,只有機動車一方存在過錯,才會產出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才會理賠。機動車三者險屬于責任險,無責任往往不予理賠。但考慮到機動車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加上大眾交通意識還不太強,完全由機動車一方或者另一方承擔全責也不公允。所以有交強險,只要發生交通事故,承保了交強險的保險公司都要在交強險的賠強限額內先行賠付。
交通事故導致家人死亡,家人該如何找肇事司機與保險公司賠償?
公司變更股東五十萬貨款還能要嗎?我給一家公司送了一批貨,這個公司呢欠了我五十萬塊錢,但這個公司的名稱和領導呢都變更了,如果說有這個貨款的合同,基礎的事實已經固定下來了。那現在就是你所擔心的就是對方的領導和名字都已經變了。這個在法律上還是很明確的,就是公司換領導換法人,然后并不影響你的這個責任的一個承擔,也就是變更之后的公司還是需要繼續來承擔這個債務的。那我就放心了,這個貨款是很容易能夠拿到錢的啊,先給對方發一份律師函,如果說對方不給的話,還是盡快的向法院提起訴訟并不難,這個事很好解決啊。
近兩年全國建筑市場不景氣,發包人也面臨著巨大資金壓力。然而有的發包人雖然無力支付工程款,但其公司的股東卻各各富得流油。那面對這樣的情況我們該如何討要工程款呢?今天我就來給大家支幾招,認真看。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違法分包和非法轉包造成的,實際施工人在起訴發包人時應當同時將業主(包括開發商、政府、項目所有人)列為共同被告。這樣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幾率。 2、通過專業的建設工程律師盡快取得法院生效判決。很多施工人被拖欠工程款時,往往存在觀望和僥幸心理,期待著發包人能良心發現,因此錯過了最好的訴訟時機。如果沒有法院的生效判決,任何強制措施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3、就建設工程主張優先受償。依法施工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內主張就涉案工程優先受償,而不專業的律師往往不知道或者不會合理使用此條法律規定。 4、在執行過程中,申請查封被執行人財產的主要手段是賬戶查封,很多發包人賬戶中雖然沒錢,但該賬戶如果不能使用對其影響巨大,因此其在賬戶被封后往往會積極解決欠款問題。 但如果經法院調查確定發包人無執行能力,大部分施工人(包括律師)就不再繼續處理或者不知道如何處理了,其實此時我們可以因發包人的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而申請發包人公司破產,在清算過程中查找股東有無違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經查實可依法向股東主張權利。同時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限制高消費等措施,進而實現取得工程款的目的。
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區某小區院內,50多歲的趙女士和兒子、兒媳、孫子一家人晚飯后悠閑散步。 趙女士在踩到一個看起來外觀完好的井蓋時,不料井蓋竟然發生了180度翻轉,致使趙女士墜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趙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隊求助,將趙女士從深井中解救出來并送往醫院搶救。經診斷,墜落深井造成趙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脛骨平臺骨折、踝關節骨折等全身多處損傷。 出院之后,趙女士及家屬多次找物業公司溝通賠償款的事情,但是物業公司認為“趙女士要的賠償款過高,而且物業公司已經墊付了醫療費28萬元”,不同意對趙女士進行合理賠償。 委托專業人員才能安心休養 趙女士的家人對于物業公司拒絕賠償的態度非常氣憤,但是也無計可施。一家人為了賠償的事情急得焦頭爛額,導致趙女士無法安心養傷,子女也無法安心工作。 經過一家人商量后,一致決定委托律師來辦理,這樣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賠償款,傷者及家人也能節約時間,各自安好。 經過充分的咨詢溝通,在2022年9月2日,趙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拿到應得的賠償。 元甲律所專案組研究案情,積極指導趙女士準備錄音、現場照片、醫療費用票據等各類證據材料,將物業公司訴至法院主張合理賠償。 03物業公司擔責 獲得滿意賠償 為了避免物業公司對趙女士傷殘情況不認可,元甲律師為趙女士申請了訴中傷殘鑒定和三期鑒定。 經鑒定趙女士的傷情構成一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傷殘賠償指數25%;建議誤工期為210日、護理期為120日、營養期為120日。 庭審過程中,物業公司為了逃避自身責任,辯稱“趙女士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對損害后果承擔部分責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爭議焦點為責任的承擔問題。 針對責任問題,元甲律師專業解析,并具體分析事故發生過程: 事故發生時,雖然未天黑,但涉案井蓋位于小區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觀完好,看不出任何異樣,也沒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標識,任何人經過井蓋都無法知悉井蓋損害的情況,無法對此作出判斷并采取措施,故趙女士作為小區居民不應當承擔責任。 而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的管理者,未進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蓋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貨車碾壓損壞的情況下不作為,導致趙女士受到如此嚴重的傷害,理當承擔全部責任。 法官十分認可元甲律師的庭審意見,一審法院判決物業公司承擔全部責任,趙女士不承擔責任,由物業公司除已墊付的醫療費28萬元,另外賠償趙女士52萬余元。 趙女士以及家人對賠償金額表示非常滿意!歷經一年的時間,元甲專案組溫暖陪伴當事人及家人度過了每一個艱難的時刻,常常幫助、總是安慰,終于圓滿解決了他們的難題! 律師點評 只有委托專業律師,對案件進行專業的分析,才能制定對當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為當事人爭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