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主張同性戀丈夫離婚時進行賠償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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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起訴離婚的對方是同性戀這一事實就算你提出損害賠償法院也不會支持暫時無相關的依據支撐建議您們協議離婚可以就這一部分賠償進行協商。在離婚時要求損害賠償均沒有相關法律依據。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只有符合以下的情況才可以要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那么丈夫是同性戀,妻子起訴離婚能獲得賠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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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妻子瞞著丈夫擅自墮胎,丈夫能否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不能,因為不符合法定賠償情形。按照目前新婚姻法的規定,丈夫不能請求賠償,但是據此提起訴訟要求離婚。因此,通過離婚保護男性生育權是目前法律所規定的救濟措施。那么妻子瞞著丈夫擅自墮胎丈夫能否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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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通奸”主要是指有配偶的一方與陳某人秘密地、臨時地發生兩性關系的行為,雙方對外不以夫妻名義相稱,對內不共同生活。我國《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配偶者與某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法院是否支持受害方的損害賠償請求,關鍵要看受害方的丈夫與第三人之間的行為是屬于“同居”還是“通奸”。雖然過錯方有5年之久的婚外情,但其行為不具有“有配偶者與某人同居”的特性,只屬于“通奸”的性質,不在《婚姻法》第46條可以索賠的范圍之列,所以法院沒有支持受過錯方向過錯方索賠的訴訟請求。那么丈夫與他人通奸,妻子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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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楊某因在外包養情人而和妻子趙某提起離婚訴訟,近日,長清法院做出判決,準許雙方離婚,同時,責令楊某賠償趙某精神損失費10000元。楊某在外從事建筑行業后,夫妻感情逐漸淡薄。2003年,楊某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訴至法院,要求與趙某離婚,后自動撤回起訴。2004年,楊某再次提起離婚訴訟,法院經審理認為,雙方仍有和好的可能,遂依法駁回了楊某的訴訟請求。經審理查明,楊某任項目經理后,長期與另一女子非法同居,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趙某因此遭受了一定程度的精神損害,其要求精神賠償的請求法院應予支持。那么丈夫外遇導致妻子起訴離婚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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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第一千二百零八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的法律適用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法院可以根據庭審查明的結果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不予采納或拒絕采信還并有權重新決定事故的賠償責任比例。那么丈夫交通事故賠償妻子也要幫他承擔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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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丈夫外遇妻子能否得到賠償可以。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由于第三者介入導致配偶雙方離婚的情況下,要么是一方重婚;要么是有與他人有同居行為,在這兩種情況才受害方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要求損害賠償。同時建議受害女性在離婚訴訟中確定損害賠償額時,要以適度為宜。如何收集丈夫外遇證據(一)保存電子證據對于夫妻一方與外遇對象來往的手機短信內容、電子郵件內容、QQ聊天記錄、微信聊天記錄,收集這類證據可以用。那么丈夫外遇妻子能否得到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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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丈夫性功能受損害,妻子可以向其索要精神賠償嗎丈夫性功能因為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損害,妻子可以向加害人索要精神賠償。這樣的案例不少,法院絕大多數都是支持的。需要由法官自由裁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二)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三)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那么丈夫性功能受損害,妻子可以向其索要精神賠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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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近日,順義法院審結一起離婚糾紛案件,判決準許原告丈夫李某與被告妻子小紅離婚,被告小紅賠償原告李某精神撫慰金5000元。原告李某訴稱,1996年3月,我與小紅經登記結婚。但我認為,該行為沒有對原告造成傷害,故不同意賠償其精神損失費。法院經審理認為,小紅承認其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發生不正當男女關系,也承認該行為不對。因該行為是導致雙方感情破裂的直接原因,對李某的正常生活造成影響,也給李某精神造成一定的痛苦,故小紅應給付李某精神撫慰金予以補償,故判決準許原告李某與被告小紅離婚,被告小紅賠償原告李某精神撫慰金5000元。那么妻子婚外情致離婚要賠償丈夫精神損失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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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能誤認為為了懲罰過錯方,對過錯方提出的離婚判決不準離婚。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關于丈夫要求離婚妻子是否可以要求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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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丈夫婚外情妻子可不可以提出離婚過錯方賠償依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是由一方造成的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時候可以要求過錯方進行經濟賠償。二老公有外遇要離婚該如何賠償婚外情離婚賠償包括兩個方面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由于我國對精神損害沒有明確的標準因此因為婚外情離婚遭受的精神損害賠償也沒有明確的標準。3婚外情過錯方具體的出軌情節。如重婚與通奸相比重婚過錯行為更為嚴重危害性更大屬情節惡劣。如雙方結婚年限雙方結婚時間長短雙方婚后的感情無過錯方對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應當作為賠償考量因素。那么丈夫婚外情,妻子可以提出離婚過錯方賠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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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王某與劉某為多年夫妻婚后一直以夫妻共同購買的貨車搞運輸維持生活。2008年7月12日晚王某由于長途駕駛疲勞過渡與趙某駕駛的車相撞王某當場死亡趙某嚴重受傷。事故發生后交警大隊做出事故認定書認定王某負全部責任。趙某要求劉某賠償劉某拒絕稱交通事故由丈夫王某造成不應由自己承擔賠償責任。解答劉某應在夫妻共有財產的范圍內對丈夫王某的交通肇事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六條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那么妻子應否對丈夫的交通肇事承擔賠償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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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以及《婚姻法》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在女子流產期間,一般情況下男方是不能夠提出離婚的。如果流產是自然流產的話,法律沒有強制規定必須給予賠償。為了淳化社會道德風尚,只要雙方都有依據本法推定的過錯,雙方就都無權提起離婚損害賠償的請求。那么妻子流產丈夫要離婚是否需要給離婚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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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丈夫交通肇事死亡妻子承擔賠償責任嗎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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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經法醫鑒定,結果為:因外傷致陰莖勃起功能障礙。張某的妻子王女士認為,自己作為張的合法妻子,丈夫因車禍喪失性功能,使自己的生理及心理健康受到了嚴重傷害,今后將陷入漫長的、不完整的夫妻生活。于是,夫妻二人共同以環境衛生管理所為被告起訴,要求賠償各項損失152700元,其中包括性權利損害的精神損害賠償。2.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是權利主體因其正當權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利益受到損害,要求侵害人進行賠償的一種民事救濟手段。那么丈夫因車禍導致性功能障礙——妻子能否提起精神損害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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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妻子婚后發現丈夫隱瞞婚史,離婚時能否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對于離婚時的精神損害賠償問題民法典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也就是說丈夫隱瞞婚史的行為雖然給妻子造成了嚴重的精神痛苦卻并不構成應承擔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不構成應該承擔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并不等于沒有過錯。妻子作為無過錯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在離婚協議書中約定適當的多分財產如無法協商確定可以提起離婚訴訟。那么妻子婚后發現丈夫隱瞞婚史,離婚時能否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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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全責拒賠怎么辦?袁甲告訴你,咱們先報警,交警隊會開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確定對方是否全責,然后你再撥打自己保險公司的電話,明確要求代位賠償,接下來就由保險公司全權負責賠償的事兒了。索賠也是找保險公司,聽明白了嗎?有交通事故索賠的問題就問袁甲,安全出行,安心生活。
發生交通事故具體賠償金額怎么算?要注意哪些呢?交通事故涉及賠償項目有十幾項,其中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是比較容易出現爭議的部分,咱們可以選擇建立機構作為一個三期鑒定,確定具體的賠償天數,依次計算具體的賠償金額。在這里要留意啊,賠償金額的計算也是很復雜的,而且也很重要,賠償項目也沒有統一的標準,不同地區賠償金額也不同,所以就需要專業人士幫您計算含賠償也是有技巧的,具體可以后臺留言。
上下班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如何爭取雙賠?北京上下班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致殘,除了傷殘賠償金等交通事故的賠償項目之外,如果符合條件,還可以同時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賠償,一次性的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交通事故賠償和工傷賠償可以分別獲得。像在北京我們就幫助很多的受害者拿到了雙賠。如果你也有類似問題,可以聯系我幫你處理。
有朋友問我,上班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到底怎么賠償最劃算呢?這個問題呢是這樣的,有些支持雙賠的省份,那你就不用考慮了,既能調到交通事故的賠償,也能走工傷的賠償。第二呢,不支持雙賠的省份呢,我建議你直接走工傷的賠償,不要走交通事故的賠償了,尤其是你有社保的情況下,原因有三點,第一呢,社保基金不會沒錢,交通事故呢,就算你贏了,對方沒錢也白搭。第二呢,交通事故呢,還要看責任,如果你有同等責任或次要責任,是不能全額賠償的,而工傷賠償是全額賠償。第三呢,交通事故的評攤標準很高,你不一定能評得傷殘,而工傷的平攤等級標準呢就很低,一般都很容易評上傷殘,能不能評上傷殘,是直接關系到你能拿到多少錢的,如果你不懂,選擇錯了賠償方式,也會吃虧很多。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