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建設中的參與方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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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這時項目轉讓方應當書面通知被拆遷人。審查工程項目本身是否存在權利瑕疵,導致受讓人在行使權利時是否受到限制的情況。工程項目是否存在重大債務問題。如轉讓的項目尚未辦理土地出讓手續或尚未付清土地出讓金的,應在合同中約定辦理手續的具體責任方和有關費用的負擔。承包人擅自將其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肢解后分包他人,違背了發包人的意志,損害了發包人的利益。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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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建筑工程領域,工程項目居間合同是一種非常重要的合同類型。它是指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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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工程項目結算申請表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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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程項目建設未簽訂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補充簽訂,如果不能協商處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糾紛,沒有合同拖欠工程款的糾紛如何處理 如果沒有簽訂合同,施工方可以以“實際施工人”身份起訴討要被拖欠的工程款,并且可以將轉包人、違法分包人列為共同被告.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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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程項目承包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發包人的要求,依據發包人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方案、材料設備等,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工程項目的建造、安裝、調試等工作,并按照約定向發包人收取工程款的合同,1. 工程項目承包合同的定義工程項目承包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發包人的要求,依據發包人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方案、材料設備等,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工程項目的建造、安裝、調試等工作,并按照約定向發包人收取工程款的合同,3、工程項目承包合同避坑在簽署工程項目承包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避坑:看清承包范圍和內容:在簽署合同時,要仔細確認承包范圍和內容,確保自己能夠承擔相應的工藝量和成本。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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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程項目結算方式,是指在施工過程中完成的一切實物或勞務,由建設單位或業主在工程竣工后向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有關結算機構提交有關的會計報表。工程結算是項目成本核算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工程費用、稅金和利潤。其范圍包括:工程量清單和工程量計算書;工程價款結算依據、方法;與項目直接有關的成本費用(如管理費、利潤)調整方法;與項目直接有關的稅金計算方法;其他應由建設單位負擔的費用。結算按時間分為竣工決算審計,及決算審核三種類型。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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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施工結算與竣工驗收的區別施工結算是指施工單位根據合同約定,按照國家和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布的有關規定和程序,對已完成工程項目的工程價款進行審核,確定工程實際造價及支付工程價款的一種過程,因此,工程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工程建設合同價款的規定,將結算資料報監理工程師或其授權人審查核實,經簽字確認后方可支付工程款,3.方式:通過施工結算方式確定工程價款,是雙方當事人之間簽訂的一種合同形式,也是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內容之一。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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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4、建設工程項目承包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建設工程總承包:建設工程總承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項目總承包方是受業主方的委托而承擔工程建設任務,其管理工作涉及項目實施階段的全過程,即設計前的準備階段、設計階段、施工階段、動用前準備階段和保修期,總承包方項目管理工作涉及項目實施階段的全過程,即設計前的準備階段、設計階段、施工階段、動用前準備階段和保修期。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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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建設工程項目中,根據不同的標準和要求,可以將項目劃分為多個不同的階段和工程,此外,建設工程項目的劃分還可以按照項目的特點和需求來進行,建設工程項目的劃分標準建設工程項目的劃分標準通常按照項目的組成和特點進行,建設工程項目的劃分首先,建設工程項目的劃分可以按照項目的性質和規模來進行,其次,建設工程項目的劃分還可以按照建設的階段來進行,在實際的工程項目中,這些分類可能會有所重疊或交叉,具體還需結合項目的實際情況進行劃分。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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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設計項目結算單(工程項目結算單)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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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工程指定分包指定分包商是由業主指定、選定,完成某項特定工作內容并與承包商簽訂分包合同的特殊分包商。合同條款規定,業主有權將部分工程項目的施工任務或涉及提供材料、設備、服務等工作內容發包給指定分包商實施。由于指定分包商是與承包商簽訂分包合同,因而在合同關系和管理關系方面與一般分包商處于同等地位,對其施工過程中的監督、協調工作納入承包商的管理之中。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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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工程結算需要什么樣的表格工程結算所需的資料,包括:工程的驗收合格資料、合同、施工單位的結算書(初審結算書)及計算式、施工圖、竣工圖、隱蔽資料、設計變更資料、相關聯系單、現場簽證單、材料審批單價、若有甲方供應的材料或設備,必須有甲方的扣款材料清單等與工程相關的所有結算資料,5、工程竣工圖或施工圖、施工圖會審記錄,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以及設計變更、工程洽商和相關會議紀要,對要辦理竣工結算的工程項目,應在生產部門提出上程竣工報告的基礎上,實事求是地進行全面清點,并提出驗收報告:報告中的各項內容包括工程形象進度,工程質量、工程實物量等,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及竣工驗收規范。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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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設單位也可以根據單位實際實行工程項目基本建設管理協調會制度,集體研究、解決工程建設中遇到的投資、設計、施工、物資、結算等方面的問題,協調各職能部門的工作,各部門及時、準確的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遇到的困難,主管領導及時協調、決策,明確責任部門完成時限,并且做好催辦落實工作,確保影響工程施工進度和結算審查進度的問題的解決,建設單位造價管理部門應重視結算前期的各項工作,詳細摸清項目數量、投資金額、工程進度以及存在的問題,并據此編制出切合實際的年度工程竣工結算運行計劃,編排好每一個項目的結算審查時間及報審時間,并時刻與項目經理保持密切溝通,計劃運行大表實行動態管理,適時調整,隨時保持計劃結算項目最新情況,確保每項工程竣工結算施工單位及早報審、結算審查及時開展,從而加快工程結算審查進度。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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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是指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企業(以下簡稱項目管理企業),受工程項目業主方委托,對工程建設全過程或分階段進行專業化管理和服務活動,取得城市規劃師、建筑師、工程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在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等任何一家企業申請注冊并執業,第三條項目管理企業應當具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等一項或多項資質。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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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伙做道路施工項目,隨后兩人退股,完工后甲方一直未支付當事人工程尾款。通過天用律師申請仲裁,裁決對方支付當事人工程款869萬元,同時對方承擔了我方的保全費、律師費、80%仲裁費,幫助當事人獲得了最大權益。
同一案件獲得當事人贈送兩面錦旗!做工程項目時受傷,元甲和解團隊幫助傷者與公司談判和解,拿到賠償款30萬元,快速和解,早日解決麻煩,早日安心生活。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項目負責人離職,還能要回錢嗎?要賬路漫漫、時間不等人,陸先生已將近70歲的年紀,折騰了將近快10年了,依然沒有解決這個要賬難題!2023年3月,陸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來幫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專案組,幫助陸先生收集有力證據,因為工程距今時間久遠,需要迅速啟動立案程序。 庭審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對陸先生的實際施工人身份不予認可,認為工程是自己的項目部員工完成的。對此,天用律師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轉賬記錄和會議紀要,證明陸先生是實際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結算文件等多份資料,法院讓建筑工程公司核對賬目,但其也沒對出來,因此對方啞口無言。 最終法官按照天用律師的訴訟請求,全額支持了我方當事人主張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計225萬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審勝訴!歷時僅3個月,將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