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有什么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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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后合同義務不是合同義務而是法定義務,違反后合同義務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履行哪些義務,并沒有一定之規,依誠實信用原則應履行的義務,均應為后合同義務的范圍。因此,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負有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除了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的特定事項,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也不得泄露。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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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雙方當事人約定居間人的報酬居間人的報酬標準國家有限制規定的當事人約定的報酬額不能超過國家規定的最高標準。居間人行使報酬請求權采取報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報告或媒介成立而為限。當居間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方法由相對人收受利益或違反其對于委托人的義務而為有利于相對人的行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報酬請求權。但當事人在居間合同中約定由委托人承擔費用的居間人對其已付的費用有償還請求權。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那么居間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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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案當事人承擔的訴訟義務如下: l、依法行使訴訟權利; 2、遵守訴訟秩序; 3、對自己提出的主張在舉證期限內提供證據; 4、主動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和調解書; 5、按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等訴訟費用。(三)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生效前不得另行結婚,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另一方在離婚后發現上訴行為的,從發現之日起兩年內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當事人共同財產。那么離婚案當事人承擔的訴訟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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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后合同義務不是合同義務而是法定義務,違反后合同義務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履行哪些義務,并沒有一定之規,依誠實信用原則應履行的義務,均應為后合同義務的范圍。合同的內容不同,后合同義務也不同,法律不可能針對個案確定后合同義務的內容,但按照交易習慣,某類合同終止后,當事人通常的行為準則,應作為后合同義務。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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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擔保人的義務就是為債務人提供擔保。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第二十八條,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那么擔保人的義務是什么以及承擔的法律責任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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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違反后合同義務責任怎樣承擔合同義務的法律責任,是指違背后合同義務所引起的責任,即在合同終止后,當事人不履行后合同義務時,所應承擔的繼續履行、賠償損失、強制協助等民事法律后果。按照學術界通說的觀點,違反后合同義務仍然應當按照違約責任處理。后合同義務不是合同義務而是法定義務,違反后合同義務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履行哪些義務,并沒有一定之規,依誠實信用原則應履行的義務,均應為后合同義務的范圍。那么如何承擔違反后合同義務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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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后合同義務不是合同義務而是法定義務,違反后合同義務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履行哪些義務,并沒有一定之規,依誠實信用原則應履行的義務,均應為后合同義務的范圍。按照學術界通說的觀點,違反后合同義務仍然應當按照違約責任處理。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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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先合同義務,又稱前合同義務和契約義務,是指要約生效后,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按照誠實信用原則應當承擔的通知、合作、保護和保密等附帶契約義務合同生效前。對當事人間信用的一種確認和保護是先合同義務的內在意義。先合同義務并非自始確定,而是隨著合同關系的發展逐漸產生的。該義務是針對所要訂立及已經訂立的合同,其目的在于促進合同的成立與生效,對合同的類型不產生影響。違反先合同義務要承擔什么責任違反先合同義務的法律后果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該民事責任又叫締約過失責任,是指締約人因故意或過失違反先合同義務,造成締約相對人損害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那么違反先合同義務要承擔什么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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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行紀人有前款規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報酬。第四百二十二條 行紀人的報酬請求權及留置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第三百三十四條 受托人的違約責任,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第一百一十八條 不可抗力的通知與證明當迅速報告多式聯運經營人負責履行或者組織履行多式聯運合同,對全程運輸享有承運人的權利,承擔承運人的義務。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第三百八十六條 倉單應載事項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那么發生交通事故時當事人有哪些責任和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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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后合同義務具有以下特點:一、后合同義務是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產生的義務,合同訂立前,當事人承擔的是先合同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未終止,當事人履行的是合同義務。后合同義務不是合同義務而是法定義務,違反后合同義務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履行哪些義務,并沒有一定之規,依誠實信用原則應履行的義務,均應為后合同義務的范圍。合同的內容不同,后合同義務也不同,法律不可能針對個案確定后合同義務的內容,但按照交易習慣,某類合同終止后,當事人通常的行為準則,應作為后合同義務。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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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終止后,合同當事人仍有一些義務,稱為“后合同義務”。后合同義務不是合同義務而是法定義務,違反后合同義務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履行哪些義務,并沒有一定之規,依誠實信用原則應履行的義務,均應為后合同義務的范圍。合同的內容不同,后合同義務也不同,法律不可能針對個案確定后合同義務的內容,但按照交易習慣,某類合同終止后,當事人通常的行為準則,應作為后合同義務。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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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下文是催天下小編針對擔保人的義務以及所付的法律責任做一個介紹。被執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權執行被執行人的擔保財產或者擔保人的財產。(三)根據上述規定,無論是在審理程序還是在執行程序中,擔保人為案件當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在執行時均可直接裁定追加擔保人為被執行人并承擔擔保責任。那么擔保人不履行義務怎么辦,擔保人有哪些法律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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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違反后合同義務應承擔怎樣的責任違反后合同義務仍然應當按照違約責任來處理。后合同義務不是合同義務而是法定義務,違反后合同義務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履行哪些義務,并沒有一定之規,依誠實信用原則應履行的義務,均應為后合同義務的范圍。比如,合同解除后,需要恢復原狀的,對于恢復原狀給予必要的協助;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對于需要保管的標的物協助保管。泄露了商業秘密要承擔民事責任。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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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后合同義務具有以下特點:一、后合同義務是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產生的義務,合同訂立前,當事人承擔的是先合同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未終止,當事人履行的是合同義務。后合同義務不是合同義務而是法定義務,違反后合同義務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履行哪些義務,并沒有一定之規,依誠實信用原則應履行的義務,均應為后合同義務的范圍。合同的內容不同,后合同義務也不同,法律不可能針對個案確定后合同義務的內容,但按照交易習慣,某類合同終止后,當事人通常的行為準則,應作為后合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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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負同等責任的如何賠交通事故負同等責任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的規定賠償義務主體只需就超過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部分承擔百分之的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交強險賠償項目及限額對方財產2000元對方醫療費用1萬元對方死亡殘疾、誤工費、護理費等限額11萬。那么當事人負同等責任的如何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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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區某小區院內,50多歲的趙女士和兒子、兒媳、孫子一家人晚飯后悠閑散步。 趙女士在踩到一個看起來外觀完好的井蓋時,不料井蓋竟然發生了180度翻轉,致使趙女士墜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趙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隊求助,將趙女士從深井中解救出來并送往醫院搶救。經診斷,墜落深井造成趙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脛骨平臺骨折、踝關節骨折等全身多處損傷。 出院之后,趙女士及家屬多次找物業公司溝通賠償款的事情,但是物業公司認為“趙女士要的賠償款過高,而且物業公司已經墊付了醫療費28萬元”,不同意對趙女士進行合理賠償。 委托專業人員才能安心休養 趙女士的家人對于物業公司拒絕賠償的態度非常氣憤,但是也無計可施。一家人為了賠償的事情急得焦頭爛額,導致趙女士無法安心養傷,子女也無法安心工作。 經過一家人商量后,一致決定委托律師來辦理,這樣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賠償款,傷者及家人也能節約時間,各自安好。 經過充分的咨詢溝通,在2022年9月2日,趙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拿到應得的賠償。 元甲律所專案組研究案情,積極指導趙女士準備錄音、現場照片、醫療費用票據等各類證據材料,將物業公司訴至法院主張合理賠償。 03物業公司擔責 獲得滿意賠償 為了避免物業公司對趙女士傷殘情況不認可,元甲律師為趙女士申請了訴中傷殘鑒定和三期鑒定。 經鑒定趙女士的傷情構成一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傷殘賠償指數25%;建議誤工期為210日、護理期為120日、營養期為120日。 庭審過程中,物業公司為了逃避自身責任,辯稱“趙女士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對損害后果承擔部分責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爭議焦點為責任的承擔問題。 針對責任問題,元甲律師專業解析,并具體分析事故發生過程: 事故發生時,雖然未天黑,但涉案井蓋位于小區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觀完好,看不出任何異樣,也沒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標識,任何人經過井蓋都無法知悉井蓋損害的情況,無法對此作出判斷并采取措施,故趙女士作為小區居民不應當承擔責任。 而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的管理者,未進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蓋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貨車碾壓損壞的情況下不作為,導致趙女士受到如此嚴重的傷害,理當承擔全部責任。 法官十分認可元甲律師的庭審意見,一審法院判決物業公司承擔全部責任,趙女士不承擔責任,由物業公司除已墊付的醫療費28萬元,另外賠償趙女士52萬余元。 趙女士以及家人對賠償金額表示非常滿意!歷經一年的時間,元甲專案組溫暖陪伴當事人及家人度過了每一個艱難的時刻,常常幫助、總是安慰,終于圓滿解決了他們的難題! 律師點評 只有委托專業律師,對案件進行專業的分析,才能制定對當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為當事人爭取利益。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兒子欠錢不還可以要求父母償還嗎: 自古以來無論是“父債子償”還是“子償父債”都被道德約束為一種天經地義的行為,也深受社會廣泛認可。但隨著現代社會法制的不斷完善,是否要“子償父債”,還要根據債務糾紛的具體情況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錢是子女與債券人之間的行為,無法對父母產生約束。 我國《合同法》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約束力僅限于合同雙方,是誰的債務就該誰還,父母并無義務償還。 ●子女離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時給父母留下一筆遺產被父母繼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繼承財產價值范圍之內,對“兒子”的債務具有相應償還責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債,在沒有擔保人的情況下,債權人只能要求其個人償還,父母不具有連帶責任。 但現實中,一些債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對于子女的疼愛,對方欠錢不還就去找對方父母要錢,甚至使用極端手段,其實這種做法往往無法獲得法律支持,有些極端的討債還會給家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