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沒領結婚證其中一方需要償還令一方所欠債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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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那么夫妻有一方惡意虛構債務,那夫妻債務該如何償還!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對離婚時夫妻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債務,人民法院將審查其真實性,如涉嫌虛構,將依法不予認定。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夫妻有一方惡意虛構債務,那夫妻債務該如何償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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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姻法有規定,如果夫妻沒有感情導致分居,2年以上可以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我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盡管兩人可能分居了較長時間,但分居并未辦理離婚手續,未對雙方的財產約定其所得財產的歸屬,也沒有第三人知道他們有無約定,因此各自所得的財產應屬夫妻共同財產,而債務也應是共同債務。那么分居中的一方產生的個人債務是否需要夫妻共同償還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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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1、夫妻共同簽字即可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解釋》第一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2、家庭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司法解釋第二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如果認定該筆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話,通常是由離婚后的夫妻共同承擔償還責任,而他們之間做的任何關于債務清償份額的分配都不能對抗債權人。那么婚后共同債務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一方已經死亡由誰來償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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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債務一方不知情,不知情的一方是否有償還的義務是要根據情況而定的,如果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有義務償還債務,但是如果被認定為夫妻債務的個人債務,那么不知情的一方沒有義務償還債務。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債務,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為了滿足共同生產、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對于夫妻共同債務,即使雙方離婚,也應當共同清償。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那么夫妻債務一方不知情的債務該如何償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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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確定了死亡債務人的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后,接下來可以這樣處理:1、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另一方應當承擔,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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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雙方因感情破裂造成離婚的,需要處理的問題有很多,可以有的欠款人利用假離婚逃避償還債務,那么債權人有權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償還債務嗎?那么債權人有權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償還債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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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認定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擔責任的,也就是具有歸還的義務。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夫妻協商確定共同負擔的債務,即使該債務帶來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應納入夫妻共同債務。如夫妻一方為購置房屋等財產負擔的債務,該房屋沒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應當認定為個人債務。包括夫妻一方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侵權行為所負的債務。那么夫妻債務一方不知情還有責任償還債務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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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一方欠下巨額債務辦理了離婚手續之后另一方是否需要償還債務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由此可知,只要該債務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那么夫妻雙方都有義務償還,無論是否辦理離婚,還是簽訂了離婚財產分割協議,都不能對抗債主,也就是說不能以離婚為手段,逃避還債,這個方式是行不通的。那么夫妻一方欠下巨額債務辦理了離婚手續之后另一方是否需要償還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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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一方債務是屬于個人債務,由個人財產清償,所以是不能執行另一方的財產清償個人債務的。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遲延履行金的數額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另行決定。因是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圍,應認定為個人債務,但出借人能夠證明負債所得的財產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經營所需或夫妻另一方事后對債務予以追認的除外。那么夫妻一方債務無力償還,可以執行另一方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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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夫妻一方信用卡的欠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雙方都有還款義務;如果不是,并且另一方有證據證明借款是一方的個人債務,那么該欠款就不是共同債務,應由信用卡持卡人個人償還欠款。在司法實踐中,因為舉證等一系列問題,夫妻一方所負的債務,即便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往往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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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個人債務如何認定1、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關系親朋所負的債務。那么夫妻共同房產可否償還一方的債務?夫妻個人債務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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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后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所以,當債權人發現債務人夫妻以離婚為逃避債務時,應立刻向法院申訴債務主張。其法院會根據情況進行判決其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當屬夫妻共同債務時,就算債務人夫婦已離婚,也需要雙方當事人共同承擔其債務,所以離婚逃避債務是不可行的。那么夫妻一方逃避債務,那債務該怎么償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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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之間是連帶償債責任,一方惡意不還款當事人可以民事訴訟,如果法院判決生效之后仍惡意不還,情節嚴重的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那么夫妻債務一方無力償還債務該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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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認定標準。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債務的內在本質,是夫妻共同債務與夫妻個人債務的根本區別,也是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唯一法定標準。夫妻共同債務的性質決定了夫妻一方舉債借款必須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因此,認定夫妻共同債務,應當以符合夫妻共同債務性質為前提條件。所謂夫妻共同債務,通常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一方為維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從事經營活動所引起的債務。那么夫妻離婚后,一方所欠下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償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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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于夫妻一方生前所欠下的債務,1、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另一方應當承擔,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而在合法債務里面,具有又分為了夫妻共同債務個人債務。屬于共同債務的,可以由在生的配偶承擔清償責任。那么夫妻個人債務和共同債務有哪些以及夫妻一方死亡債務償還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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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關于是否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具體標準應結合社會生活常識、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等綜合判斷。
本來吧,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呢,理應是雙方都有償還的義務,做到離婚讓一方還的也只能是費盡心思談判了。我們這個案例呢,就是這樣,男方小王和女方小李呢,本來平平淡淡呢,很是幸福,但是女方小李呢,不滿足現有的狀態,去保險公司上班,并且啊,為了完成業績,把夫妻二人的錢全部投進去了,還借了親戚朋友的好大一筆錢,而且呀,還一直呢在各大平臺借錢,也讓男方呢小王也去借,小王難以忍受要離婚要求呢,債務各自歸各自,顯然小李是不同意的,法官呢,也不能這么判,但是呢,男方小王覺得幫著還錢也比較委屈,我們的律師團隊呢,就只能通過談判的方式來解決,終于啊,說通女方讓步。
我方只承擔了30萬元,算是呀,大獲全勝,夫妻債務一定要共同承擔嗎?顯然呢,不是的,我們團隊呢,辦理了上萬起案件,不合理的夫妻債務呀,讓對方自己承擔的案例呢,也很多,如果你有類似的案例呢,來找姚律師聊一聊。
如何才能合法的不還銀行的貸款呢?對呀,還是有辦法的,不過這個辦法僅限于呀夫妻共同辦的貸款。一般情況下,夫妻共同辦的銀行貸款,即便是離婚了也得共同分擔,不過這是一般情況,除此之外呢,還有另外一種情況,這就是需要我們耐心細致的一筆一筆的核實貸款的實際用途,如果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確實是雙方的責任,應該共同承擔,但如果這筆貸款的去向啊與家庭無關,那就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誰用的誰負責,另一方呢,就不用還貸款了。男方如果將貸款用于自己的商業投資,或者是個人揮霍,甚至呢給自己的2+1,這樣的貸款呢,離婚時呢,自然不能讓女方承擔,你聽懂了嗎?當然對于這個事情呢,我們不鼓勵。畢竟一方。
用還款還需要另外一方來償還,只不過誰來承擔的問題。聽完這個案例,如果你有不想承擔的債務,可以私信我們,我們一起來幫你評估,看如何能幫你。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元甲案例】婚內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債務嗎?離婚時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劉先生與90后的林女士經介紹認識,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們原本幸福美滿的生活背后,一場突如其來的經濟危機悄然降臨。自從孩子出生后,家庭開銷逐漸加大,由于兩人工作收入較低,夫妻倆人覺得網店生意能賺錢,于是在2019年,兩人經過協商入駐了網購平臺經營一家網店。原本希望開網店能夠賺錢彌補家庭開支,但沒想到由于兩人對于經營網店沒有經驗,沒過多久網店生意虧損欠了十萬塊錢。年輕的小夫妻大手大腳花錢習慣了,再加上養育孩子花銷不斷增長,林女士和劉先生開始入不敷出。 掉入網貸的深淵無法自拔 兩人在金錢的壓力下開始了網貸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間,林女士先后從××貸、××優品、××月付、×音、××白條、××花、××易、××借條、××卡、××花唄、××分期、××借等十幾個平臺進行借款,同時林女士還向親人分別借款12萬元、3.1萬元、3萬元等多筆借款。起初,這只是用來應對臨時的金錢周轉難題,但在一次次的還貸壓力之下,他們發現貸款的數額越來越大,利息也越來越高。于是二人開始刷信用卡、借網貸用于償還欠款,加上日常生活開銷較大,只能拆東墻補西墻,債務及利息越積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網絡平臺債務19萬余元及他人欠款18萬余元,劉先生為了給林女士償還平臺債務,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萬元。網貸的債務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欠越多,兩個人矛盾越來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圍也開始惡化。 高額債務到底由誰承擔 林女士責怪劉先生在家庭財務上的管理不善,劉先生則覺得林女士過于揮霍浪費。漸漸地,他們之間的溝通變得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爭吵和長時間冷戰。 最終,兩人決定結束這段感情,但在誰承擔家庭債務的問題上爭吵不休,誰也不愿意多承擔債務,因此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在此情況下,劉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且要求28萬元債務由林女士自己來承擔。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萬余元債務,實在是無力承擔,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希望元甲律師能夠幫助自己談判,希望劉先生名下的債務由劉先生自己承擔。 調解離婚 債務各自承擔 元甲專案組開始指導林女士收集證據資料,準備應訴。在起初階段,劉先生態度非常堅決,不接受庭前調解。 庭審過程中,元甲律師據理力爭,指出無法證明這個債務屬于林女士的個人債務,而且林女士這邊的債務金額更高,需要分割公積金、養老保險等財產。在元甲律師積極向法院爭取調解下,最終迫使劉先生同意調解離婚,雙方達成協議,劉先生的個人債務由劉先生自己來承擔。成功調解離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開心,表示“元甲律師為他們排憂解難,調解結果達到了心理預期,壓在心里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元甲律師真是個精英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