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闖紅燈被撞,責任是誰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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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行人橫穿馬路被撞,誰應該承擔主要責任交通事故認定一般來說要看三個方面首先看當事人有無違法行為第二看違法行為和這次事故有無直接關系第三看這個關系在事故中有多大。如果行人突然橫穿機動車道導致司機根本來不及反應而司機在這次事故中沒有任何過錯行人就有可能負全責。行人不走斑馬線并不意味著行人一定負全責。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那么行人橫穿馬路被撞,誰要承擔主要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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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中國人民交通安全法,行人主要責任70,車主次要責任30。具體責任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為準。(一)全部責任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2、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3、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怎么劃分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將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那么行人橫穿高速被撞車主要承擔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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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經法庭審理認定:張某作為行人在橫穿馬路時并沒有按照規定走人行橫道,因此,對于此次事故發生的過錯程度較大,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占比60%,不足的部分,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行人發生交通事故后,雖然會得到一定的賠償,但根據責任劃分和發生交通事故過錯程度,其賠償的結果也是不同的,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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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此,如果行人在機動車道被撞,如果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行人可能要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定,轎車司機沒有過錯,行人在機動車道內行走,存在過錯,因此行人承擔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轎車司機承擔次要責任,因此,行人在機動車道被撞,本身存在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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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屬于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依法判決貸款人歸還貸款、處分被執行人的財產,情節嚴重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這意味著保證人與主債務人對主合同債務均負有全部清償的責任。一般來說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也就是說在合同期滿后6個月之內債權人可讓連帶擔保人承擔相應的責任。第六百八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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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是行人的過錯,則要主要責任。居間合同糾紛《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第三百四十九條 技術轉讓合同讓與人基本義務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因標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從物。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那么行人要不要承擔交通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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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走人行道被車撞死,行人要承擔責任嗎行人有錯也要擔責。發生交通事故時并不必然就是機動車一方的責任行人在存在過錯時同樣應當承擔與自己過錯相對應的責任。如果造成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那么不走人行道被車撞死,行人要承擔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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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六十條交通事故處理機構負責人應當在二日內對“交通事故調查報告書”進行審核對復雜、疑難案件交通事故處理機構負責人應當組織專家小組研究....審核第六十一條對“交通事故調查報告書”經審核同意后交通警察應當按照規定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通知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相關證據說明認定的理由和依據宣布交通事故認定結果并將“交通事故認定書”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那么行人在機動車道被撞,誰承擔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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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對遇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行為交警將依法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造成交通事故的罰款200元記3分。那么遇行人橫過道馬路未避讓承擔什么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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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闖紅燈是違法的行為行人和司機都應該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能夠做出闖紅燈的行為。但是行人已經在機動車道上而司機未加注意。而且行人突然闖入機動車道機動車急剎車都無法避免事故。機動車次責行人主責。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那么行人闖紅燈而導致交通事故出現這種情況責任該由誰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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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 責任劃分的原則在劃分行人突然沖出被電動車撞的責任時,需要遵循以下原則:1. 過錯原則:根據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過錯程度,確定相應的責任,結語: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在行人突然沖出被電動車撞的情況下,責任劃分需要考慮過錯原則、安全原則和公平原則,在本案例中,王某作為行人,沒有注意觀察路況,突然沖出道路,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存在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一、行人突然沖出被電動車撞責任行人突然沖出被電動車撞的責任劃分,需要考慮多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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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而死者明知是高速公路卻不加躲避提防有過錯。所以一般都是司機負一到三成責任死者負九到七成責任。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7、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發生的費用注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那么2022行人橫穿高速被撞車主要承擔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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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行人突然跑出被撞的責任劃分在行人突然跑出被撞的情況下,事故責任的劃分需要考慮以下因素:1、行人是否有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如果行人突然跑出被撞的原因是其違反交通規則,如闖紅燈、橫穿馬路等,則其應承擔主要責任,3、行人和機動車輛的行駛狀態如果行人和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都沒有違反交通規則,而是由于行人的疏忽或者機動車輛的突然出現導致事故發生,則雙方都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根據上述法律規定,行人李某在奔跑穿過馬路時沒有按照交通信號燈變色,屬于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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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行人闖紅燈被撞責任劃分如下:無證據證明行人闖紅燈,且事故位置在人行橫道線上,行人闖紅燈被撞責任劃分,具體如下:無證據證明行人闖紅燈,且事故位置在人行橫道線上,行人闖紅燈被撞責任認定如下:無證據證明行人闖紅燈,且事故位置在人行橫道線上,行人闖紅燈被撞責任認定如下:無證據證明行人闖紅燈,且事故位置在人行橫道線上,行人闖紅燈被撞的責任如下:無證據證明行人闖紅燈,且事故位置在人行橫道線上,行人闖紅燈被撞誰的責任行人闖紅燈被撞的責任承擔具體如下:無證據證明行人闖紅燈,且事故位置在人行橫道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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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方闖紅燈造成的交通事故責任怎么劃分1、對方闖紅燈造成的交通事故責任怎么劃分(一)闖紅燈造成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分為行人和機動車兩種不同情況: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確定規則》之規定,行人擅闖紅燈的行為屬于主動型過錯行為,要承擔事故主要責任,4、責任劃分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確定規則(試行)》(下稱規則)之規定,行人擅闖紅燈的行為屬于主動型過錯行為,因此,要承擔事故主要責任,行人闖紅燈被撞的,對于事故的賠償責任一般由機動車一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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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官司贏了,被執行人仍不還錢,怎么辦?丁女士與王某是多年的朋友關系,進入四十不惑年齡的王某,近年間卻不務正業,養成了游手好閑、沉迷賭博的惡習。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語下,丁女士頭腦一熱,以自身征信為王某辦理了貸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導丁女士通過銀行轉賬、微信轉賬、現金存款等多種方式將貸款轉入王某指定的賬戶。 上述操作一氣呵成,等丁女士冷靜下來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騙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時進行補救措施,她強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條,確認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額730000元,逾期月息為 1.2%,且承諾完全由王某承擔所有貸款費用并按銀行分期要求償還貸款。 雖然手里握著欠條,丁女士仍然沒有能夠高枕無憂!借款到期后,王某隨即開始拖延還款,丁女士多次催討,王某未全額還款,僅償還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諾給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貸款報酬費也未支付。 因王某嚴重違約的不誠信行為,丁女士面臨著巨額還貸壓力,經濟上與心理上均遭受重創。丁女士為了盡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詢委托。 天用律師指導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證據并積極準備訴訟資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王某分期進行償還丁女士 67萬元、貸款委托費 3 萬元、律師費 11萬元、保全擔保費 1000 元。 官司贏了,本以為王某會乖乖還款,萬萬沒想到雙方達成調解書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還款責任,還以種種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審理,天用律師催促法院做了幾次與被執行人王某的談話,讓法官親自見證被執行的言而無信與蔑視法律的威嚴,為后來的拘留埋下了伏筆! 在一次約定好的談話中,被執行人又出爾反爾,這下徹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師趁勢申請拘留被執行人,得到批準!最終被執行人被拘留15天。 后來經過天用律師和解談判,被執行人現行每月還款5000元,丁女士對天用律師的盡職盡責非常感動,對此結果也很滿意,給天用律所送來了錦旗!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區某小區院內,50多歲的趙女士和兒子、兒媳、孫子一家人晚飯后悠閑散步。 趙女士在踩到一個看起來外觀完好的井蓋時,不料井蓋竟然發生了180度翻轉,致使趙女士墜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趙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隊求助,將趙女士從深井中解救出來并送往醫院搶救。經診斷,墜落深井造成趙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脛骨平臺骨折、踝關節骨折等全身多處損傷。 出院之后,趙女士及家屬多次找物業公司溝通賠償款的事情,但是物業公司認為“趙女士要的賠償款過高,而且物業公司已經墊付了醫療費28萬元”,不同意對趙女士進行合理賠償。 委托專業人員才能安心休養 趙女士的家人對于物業公司拒絕賠償的態度非常氣憤,但是也無計可施。一家人為了賠償的事情急得焦頭爛額,導致趙女士無法安心養傷,子女也無法安心工作。 經過一家人商量后,一致決定委托律師來辦理,這樣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賠償款,傷者及家人也能節約時間,各自安好。 經過充分的咨詢溝通,在2022年9月2日,趙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拿到應得的賠償。 元甲律所專案組研究案情,積極指導趙女士準備錄音、現場照片、醫療費用票據等各類證據材料,將物業公司訴至法院主張合理賠償。 03物業公司擔責 獲得滿意賠償 為了避免物業公司對趙女士傷殘情況不認可,元甲律師為趙女士申請了訴中傷殘鑒定和三期鑒定。 經鑒定趙女士的傷情構成一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傷殘賠償指數25%;建議誤工期為210日、護理期為120日、營養期為120日。 庭審過程中,物業公司為了逃避自身責任,辯稱“趙女士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對損害后果承擔部分責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爭議焦點為責任的承擔問題。 針對責任問題,元甲律師專業解析,并具體分析事故發生過程: 事故發生時,雖然未天黑,但涉案井蓋位于小區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觀完好,看不出任何異樣,也沒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標識,任何人經過井蓋都無法知悉井蓋損害的情況,無法對此作出判斷并采取措施,故趙女士作為小區居民不應當承擔責任。 而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的管理者,未進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蓋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貨車碾壓損壞的情況下不作為,導致趙女士受到如此嚴重的傷害,理當承擔全部責任。 法官十分認可元甲律師的庭審意見,一審法院判決物業公司承擔全部責任,趙女士不承擔責任,由物業公司除已墊付的醫療費28萬元,另外賠償趙女士52萬余元。 趙女士以及家人對賠償金額表示非常滿意!歷經一年的時間,元甲專案組溫暖陪伴當事人及家人度過了每一個艱難的時刻,常常幫助、總是安慰,終于圓滿解決了他們的難題! 律師點評 只有委托專業律師,對案件進行專業的分析,才能制定對當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為當事人爭取利益。
交通事故車上人員受傷的賠償責任: 1、車輛駕駛員責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車輛駕駛員的過錯或違法行為導致,駕駛員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車輛所有人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車輛所有人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除非能夠證明交通事故發生時車輛處于被盜、被搶、被騙等情況下。 3、第三者責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過錯或違法行為導致,第三者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車禍擔保人承擔的責任: 1、賠償責任:車禍擔保人的主要責任是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對受害人進行賠償。車禍擔保人應當根據保險合同的條款和條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和金額進行賠償。 2、追償責任:車禍擔保人在賠償受害人后,有權向肇事方追償。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賠償責任,車禍擔保人可以代替受害人向肇事方追償,并在追償成功后將追回的金額歸還給保險公司。 3、協助調查責任:車禍擔保人有責任協助調查事故的真實情況。他們可以派出專業人員進行事故調查,收集證據和相關材料,以確保賠償的公正性和準確性。
交通事故在線咨詢:電瓶車闖紅燈被撞了怎么劃分責任? 電瓶車闖紅燈被撞的交通事故人們普遍關心的是如何劃分責任。根據相關規定,如果對方沒有任何違法行為,那么闖紅燈的一方(電瓶車)將需要承擔全部責任。 對于非機動車闖紅燈被機動車撞的情況,也適用同樣的原則。如果對方在事故中有違法行為,如超速或酒駕,那么對方將負次要責任,而闖紅燈的一方則負主要責任。然而,如果對方沒有任何違法行為,闖紅燈的一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騎車闖紅燈是一種危險行為,很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我國相關規定,電瓶車、非機動車以及騎車闖紅燈的行為都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盡管在不同情況下,責任劃分有所不同,但這些規定的目的是為了減少違規行為的發生,以確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