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對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如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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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犯罪對象為珍貴文物毀損一般的文物不構成本罪。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工作紀律、規章制度擅離職守不盡職責義務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義務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后果嚴重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條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后果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么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指的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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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執行裁定失職罪的量刑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執行裁定失職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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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后果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于國家工作人員對本職工作嚴重不負責不遵紀守法違反規章制度不履行應盡的職責義務致使國家機關的文物保護工作遭到破壞給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害從而危害了國家機關的工常活動。犯罪對象為珍貴文物毀損一般的文物不構成本罪。所謂珍貴文物是指具有重要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物主要包括國家規定的一、二級文物三級文物要確定為珍貴文物的應經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確認。那么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流失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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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物業服務合同糾紛的裁判規則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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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后果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于國家工作人員對本職工作嚴重不負責不遵紀守法違反規章制度不履行應盡的職責義務致使國家機關的文物保護工作遭到破壞給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害從而危害了國家機關的工常活動。犯罪對象為珍貴文物毀損一般的文物不構成本罪。所謂珍貴文物是指具有重要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物主要包括國家規定的一、二級文物三級文物要確定為珍貴文物的應經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確認。那么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指的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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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屬于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第四百一十九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后果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謂損毀,在這里是指由自己的過失行為如失火、過失引起爆炸、過失污損、過失摔破等致使珍貴文物損壞和毀滅。所謂造成嚴重后果、則是指造成國家特別珍貴的文物損毀或者損毀珍貴文物數量較多以及國家重點保護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損毀或者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數量較大的等情況。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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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工作紀律、規章制度擅離職守不盡職責義務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義務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后果嚴重的行為。那么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流失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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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失職罪是指工作人員不盡職,造成了一定的損害結果的犯罪。失職罪不是罪名,而是刑法分則罪名的- -個分類,例如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等。國有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有前款行為,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那么什么叫失職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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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后果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于國家工作人員對本職工作嚴重不負責不遵紀守法違反規章制度不履行應盡的職責義務致使國家機關的文物保護工作遭到破壞給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害從而危害了國家機關的工常活動。犯罪對象為珍貴文物毀損一般的文物不構成本罪。所謂珍貴文物是指具有重要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物主要包括國家規定的一、二級文物三級文物要確定為珍貴文物的應經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確認。那么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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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在執行判決、裁定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不依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或者違法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執行裁定失職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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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后果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于國家工作人員對本職工作嚴重不負責不遵紀守法違反規章制度不履行應盡的職責義務致使國家機關的文物保護工作遭到破壞給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害從而危害了國家機關的工常活動。犯罪對象為珍貴文物毀損一般的文物不構成本罪。所謂珍貴文物是指具有重要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物主要包括國家規定的一、二級文物三級文物要確定為珍貴文物的應經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確認。那么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罪的犯罪構成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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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罪的量刑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的規定,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罪的量刑標準為:1. 損失輕微,造成輕傷或者財物損失在500元以下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由于造成的損失特別重大,故意炸毀商業區一棟大樓的行為對社會造成了巨大沖擊,對公私財物造成了極大的損失,所以量刑結果主要是為了嚴厲打擊和懲罰犯罪行為,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平正義,通過以上實例分析,可以看出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罪的量刑標準是根據犯罪行為的性質和損失的嚴重程度進行判斷,旨在準確反映犯罪行為的危害程度,對犯罪行為進行有效打擊和懲罰。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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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的構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1.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財產權益和社會市場經濟秩序。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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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動植物檢疫失職罪所侵犯的是國家進出境動植物檢疫工作的正常監督管理活動,商檢失職罪侵犯的是國家對進出口商扁的正常監督管理秩序。動植物檢疫失職罪的犯罪對象是進出境動植物、動植物產晶和其他檢疫物及上述檢疫物的裝載容器、包裝物,以及來自動植物疫區的運載工具,商檢失職罪的犯罪對象是應當進行檢驗的進出日商品。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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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介合同糾紛裁判規則:在建設工程領域,許多項目是通過第三方介紹等使得建筑企業(承包人)與建設方(發包人)相識,最后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第三方要收取一定比例的“介紹費”。建設公司與介紹人之間會因介紹費形成糾紛,此類糾紛屬于中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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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過程中的常見法律風險有哪些? 案例:出資不實的股權轉讓糾紛 基本案情 甲公司股東A認繳出資500萬元,實繳100萬元后將40%股權以300萬元轉讓給B。后公司負債無法清償,債權人起訴要求A、B在未出資范圍內(400萬元)承擔連帶責任。B抗辯稱受讓時不知A未實繳,拒絕承擔責任。 爭議焦點 1. 股權轉讓時未如實告知出資瑕疵,受讓方是否需承擔責任? 2. 原股東A與受讓方B的責任如何劃分? 法院觀點(依據《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18條) 1. 出資瑕疵的股權轉讓有效,但受讓方B明知或應知出資瑕疵的,需與原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2. 本案中,B未核實出資證明書(顯示實繳100萬元),存在重大過失,被推定為“應知”瑕疵,需在400萬元未出資范圍內與A連帶清償。 裁判結果 A、B連帶向債權人支付400萬元。 案例啟示 股權受讓方必須盡到盡職調查義務(如驗資報告、公司章程、銀行流水等); 協議中需明確約定:若存在出資瑕疵,出讓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損失; 未實繳的股權轉讓價格應顯著低于實繳股權,否則可能被推定“明知瑕疵”。
從23年4月的信任開始,到24年4月收到二審維持的裁判?? 從400萬的心理預期,到500多萬的工程款項得到支持?? 從一審的以一敵多,到二審的精心準備?? 從一個案件的開始到勝訴到錦旗再到后面的轉介紹 專案組用全心全意的服務,不負委托人的托付??
對方欠錢不還,教您四招拿回錢。第一步,如果有借條,有轉賬記錄,債權清晰明確的,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請支付令,不用打官司,法院就可以要求對方把錢限期的進行返還。第二步,如果對方提出異議,支付令無法實施,則拿著轉賬記錄或者是借條上法院起訴,1萬以下只需要25元的訴訟費用。第三步,對方不出庭,法院可以依法送達后缺席審理并裁判。第四步,拿著法院裁判的判決書,對方不還錢的,去法院去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將他名下的車、房、存款、股票等財產全部的進行查封,甚至微信支付寶都不會放過。如果還沒還錢的,則會上黑名單,他將上不了飛機,坐不了高鐵,出不了國,貸不了款,買不了房,孩子上不了私立學校。上面。
四步您做到第幾步了?評論區告訴我,欠債就必須要還,關注張律師,幫你要回每一筆欠款。
從23年4月的信任開始,到24年4月收到二審維持的裁判?? 從400萬的心理預期,到500多萬的工程款項得到支持?? 從一審的以一敵多,到二審的精心準備?? 從一個案件的開始到勝訴到錦旗再到后面的轉介紹 專案組用全心全意的服務,不負委托人的托付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