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共同犯罪是否可以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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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片面共犯符合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有哪些片面共犯符合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有哪些從主體方面來看片面共犯中有兩人以上實施了犯罪行為顯然符合共同犯罪的主體條件。我國刑法中對共同故意的理解是“共同犯罪人認識到自己與他人相互配合共同實施犯罪”。顯然片面共犯是符合共同犯罪中共同故意條件的我們不能因為片面共犯的主觀故意中只有單向意思聯絡即只有片面共犯者與主犯的意思聯絡而否認片面共犯屬于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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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公安機關作為考察工作的組織者,不僅應將緩刑犯列為重點人口依法進行管理,并確定考察單位和考察措施,還應負責領導和監督各單位和基層組織對緩刑犯的考察工作,并給予方針政策上的指導。如果緩刑犯在緩刑期間沒有再犯新罪,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那么我國緩刑的適用條件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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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緩刑期間,如果不存在仍有其他未被發現的罪行或判決宣告前沒有其他罪行未被判決,且在緩刑期間也沒有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部門對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判決宣告中的禁止令的,在考驗期滿后,原刑罰不再執行并公開宣告,但是被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緩刑全稱為刑法的暫緩執行,是一種指對已經觸犯刑律構成犯罪、依法宣判定罪應收到刑罰的行為人,暫不執行判處,由相關機構在一定期限內監察罪犯,并根據考察罪犯在期限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也就是說3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的人不能緩刑,那種&ldquo,由此看來,緩刑就是暫時不用坐牢,甚至表現好的話可以免除坐牢的一種監管觀察的措施,我國《刑事訴訟法》第269條規定,對被宣告緩刑的罪犯,在罪犯居住社區,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由社區機構負責執行,5、宣告緩刑后對罪犯所居住的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也就是說對緩刑活動區域內生活的人不具有威脅性的,但是,如果在緩刑考驗期滿后,沒有通過考察機關考核的,也就是說仍存在收監服刑必要的,則繼續執行原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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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72條規定了緩刑的適用條件: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犯罪情節較輕、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并且對其居住社區不構成重大不良影響的,可以宣告緩刑,答案是有的,我國《刑法》明確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18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75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1)犯罪情節較輕,綜上可見,故意傷害罪如果被依法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同時具備上述條件的,在律師的辯護下有可能獲得緩刑的判決。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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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必須遵守我國《刑法》第75條的四項規定。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緩刑是把犯罪分子置于社區里進行社區改造和矯正;而死緩犯是將犯罪分子關押于監獄進行教育改造。當然,如果緩刑和死緩的犯罪分子都違反了規定,前者將被撤銷緩刑,而后者將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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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主觀: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但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又犯新罪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緩刑考驗期內犯新罪的處理: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數罪并罰,緩刑期間再犯罪如何處理1、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數罪并罰,緩刑期間又犯新罪怎么處理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數罪并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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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國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符合宣告緩刑的條件,都可以宣告緩刑。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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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對從犯予以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應綜合考察共同犯罪的性質、對犯罪結果作用的大小等方面的具體情形具體確定。我國刑法分則對一些必要共犯的從犯和主犯一起規定了具體的法定刑。如刑法第317條第1款規定犯組織越獄罪的對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按照刑法第27條第1款的規定從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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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它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那么在我國國家取保候審能緩刑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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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緩刑的適用是至少需要滿足2個條件的,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累犯不能適用緩刑。緩刑的條件《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刑法》第76條,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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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醉駕申請緩刑要怎么做目前我國各地法院對醉駕的判決高度一致在沒有法定可以判處緩刑的情形一律是判處拘役六個月。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那么醉駕申請緩刑要怎么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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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危險駕駛罪共同犯罪成立條件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兩個以上的人共同實施了危險駕駛的行為就會構成共同危險駕駛罪例如多人在道路追逐競速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那么危險駕駛罪共同犯罪成立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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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也即有些犯罪分子雖然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不能表明不予關押也不致再危害社會不能宣告緩刑,我國刑法典之所以將緩刑的適用對象規定為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為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較輕社會危害性較小,相反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而未被列為適用緩刑的對象,相反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而未被列為適用緩刑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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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國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符合宣告緩刑的條件,都可以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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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下面是具體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予以配合,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那么在我國對于有期徒刑宣告緩刑是什么意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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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車輛被撞,法院支持折舊費嗎? 2023年3月,吳某駕駛一輕型欄板貨車因操作不當碰撞到由張某駕駛的一輕型箱式貨車,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當地交通警察大隊認定,吳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張某在其車輛維修完成后提起訴訟,以其車輛受損導致嚴重貶值,且今后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的保養和修車將產生重大損失等為由,要求賠償其折舊費30000元等費用。 裁判結果 一審法院認為: 因車輛折舊費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賠償范圍,對該訴訟請求一審法院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之規定,本案中,張某訴請的車輛折舊費不屬于法律規定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且該車輛使用多年,張某亦未提交證據證實其主張的折舊費30000元系如何計算認定的。因該項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二審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說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車輛折舊費(即貶值損失)不屬于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網“關于交通事故車輛貶值損失賠償問題的建議”的答復,最高人民法院認為: (1)雖然理論上不少觀點認為貶值損失具有可賠償性,但仍存有較多爭議,比如因維修導致零部件以舊換新是否存在溢價,從而產生損益相抵的問題等; (2)貶值損失的可賠償性要兼顧一國的道路交通實際狀況。在事故率比較高、人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尚需提高的我國,賠償貶值損失會加重道路交通參與人的負擔,不利于社會經濟發展; (3)我國目前鑒定市場尚不規范,鑒定機構在逐利目的驅動下,對貶值損失的確定具有較大的任意性。由于貶值損失數額確定的不科學,導致可能出現案件實質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權人的負擔; (4)客觀上講,貶值損失幾乎在每輛發生事故的機動車上都會存在,規定貶值損失可能導致本不會成訴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減少糾紛。 因此,在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對車輛折舊費的認定持謹慎態度,原則上不予支持,僅在少數特殊、極端情形下,可以考慮予以適當賠償,但必須慎重考量,嚴格把握,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公平公正。
兒子欠錢不還可以要求父母償還嗎: 自古以來無論是“父債子償”還是“子償父債”都被道德約束為一種天經地義的行為,也深受社會廣泛認可。但隨著現代社會法制的不斷完善,是否要“子償父債”,還要根據債務糾紛的具體情況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錢是子女與債券人之間的行為,無法對父母產生約束。 我國《合同法》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約束力僅限于合同雙方,是誰的債務就該誰還,父母并無義務償還。 ●子女離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時給父母留下一筆遺產被父母繼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繼承財產價值范圍之內,對“兒子”的債務具有相應償還責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債,在沒有擔保人的情況下,債權人只能要求其個人償還,父母不具有連帶責任。 但現實中,一些債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對于子女的疼愛,對方欠錢不還就去找對方父母要錢,甚至使用極端手段,其實這種做法往往無法獲得法律支持,有些極端的討債還會給家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交通事故在線咨詢:電瓶車闖紅燈被撞了怎么劃分責任? 電瓶車闖紅燈被撞的交通事故人們普遍關心的是如何劃分責任。根據相關規定,如果對方沒有任何違法行為,那么闖紅燈的一方(電瓶車)將需要承擔全部責任。 對于非機動車闖紅燈被機動車撞的情況,也適用同樣的原則。如果對方在事故中有違法行為,如超速或酒駕,那么對方將負次要責任,而闖紅燈的一方則負主要責任。然而,如果對方沒有任何違法行為,闖紅燈的一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騎車闖紅燈是一種危險行為,很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我國相關規定,電瓶車、非機動車以及騎車闖紅燈的行為都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盡管在不同情況下,責任劃分有所不同,但這些規定的目的是為了減少違規行為的發生,以確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023年的拆房賠償是多少? 2023年,根據房屋所在區域的不同等級,一般拆遷賠償標準會在每平方米1.2萬-2.5萬元之間。 另外,拆遷賠償還需要考慮房屋建造品質、地理位置以及房齡等因素。此外,對于居住了較長時間的老居民,賠償金額還可能會有相應的增加。 總體上來看,考慮到我國目前土地房價的總體趨勢以及未來政策的逐步完善,2023年的拆房賠償大概會在幾十萬至上百萬元不等。當然,這只是一個大概的估計,具體賠償標準仍需要按照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法律承認事實婚姻嗎? 我國一些貧困落后的地區,人到了十六七歲,經過媒人說媒,父母做主,舉行結婚儀式后雙方就生活在一起了,雖然沒有領取結婚證,但當地人都認為他們是夫妻。那么法律承認事實婚姻嗎? 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雙方沒有領取結婚證而僅僅舉行結婚儀式就生活在一起的,并不構成事實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