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期間贈與的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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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戀愛期間哪些贈與行為不認定為彩禮,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了彩禮在一定條件下予以返還的處理原則。在司法解釋中作出這樣明確規定顯然是基于我國鄉村普遍存在的彩禮習俗的現狀,是一種務實性的司法妥協。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彩禮的含義有著嚴格的限制,而并非任何的贈與都可稱之為彩禮。那么戀愛期間哪些贈與行為不確定為彩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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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戀愛期間 贈與 返還案情介紹: 張A與李A系戀人關系。張A告訴李A想要回當初借給她的20萬元,李A認為當初張A是基于戀愛關系贈與自己的,拒絕返還。多次索要無果,張A一紙訴狀將李A告上法庭。對于戀人之間的贈與,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屬于無條件的贈與。20萬元是一個不菲的數目,僅憑雙方具有戀愛關系等事實就推定該款屬于贈與,顯然難以令人信服。因此,本案中李A獲益20萬元構成不當得利。那么戀愛期間贈與返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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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若惡意受領的利益不存在,不論其不存在的原因如何,受益人都應當如數償還,不得主張因利益不存在而免除償還義務。惡意受益人依上述方法返還受損者利益,仍不足以彌補受損者損失時,惡意受益人應承擔賠償義務。那么戀愛贈與不當得利多久時間內返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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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般情況下戀愛期間男女雙方基于自愿互相贈送的禮物的財產是合情合理的,在贈與后即歸受贈人所有,但如基于締結婚姻關系而贈送的彩禮或者較為貴重的禮物等,一方要求退回的,法院是會予以支持的。一方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手段,向另一方強行索要分手費的,并且數額達到二千元以上的,屬于犯罪行為,涉嫌敲詐勒索罪。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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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司法解釋中作出這樣明確規定顯然是基于我國鄉村普遍存在的彩禮習俗的現狀,是一種務實性的司法妥協。根據彩禮的目的性,在實踐中對以下行為不能認定為彩禮:1、男方或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所為的贈與。即給付彩禮后未締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收受彩禮一方應當返還彩禮。那么戀愛期間哪些贈與行為不應確定為彩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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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戀愛期間贈與的財物分手后是否應當返還1、如果贈送的貴重物品,像金銀珠寶、房產、汽車這類物品,那么就要看是否以結婚為目的。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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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需要指出的是,因贈與在實際履行后原則上不允許撤銷,戀愛期間給付財物、贈與禮物后反悔要求返還的,很可能得不到支持,故&ldquo,520微信紅包&rdquo,這種具有特殊含義的轉賬,通常認定是戀愛期間雙方為表達愛意的贈與,即使分手依法也不得撤銷贈與或要求對方返還,戀愛期間的財物贈與或者日常消費支出,比如&ldquo,戀愛需理智,送禮要理性&rdquo,1、戀愛期間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疇的財物,視為一般性贈與,戀愛關系終止后,贈與方要求返還的,一般不予支持。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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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戀愛中的男女,肯定會存在金錢往來,有借款,也有戀愛中的自愿付出。2015年5月至7月期間,秦某以借款炒股為名分次向榮某借款共計22.2萬元。此案中的金錢往來是借款還是贈與?因此,此案中的金額是屬于民間借貸關系,不是贈與法律關系。談戀愛時涉及到金錢往來一定要分清楚是借貸還是贈與,不能怕落不下面子而糊里糊涂。那么戀愛中的金錢往來是欠款還是贈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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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彩禮的目的性,在實踐中對以下行為不能認定為彩禮:1、男方或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所為的贈與。即給付彩禮后未締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收受彩禮一方應當返還彩禮。那么戀愛期間哪些贈與行為不應認定為彩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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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進行贈與,屬于贈與合同,贈與物的所有權自交付起轉移,受贈與方成為贈與物與物的所有權人,一般不予返還。那么男女雙方解除戀愛關系,對曾經贈與對方的禮物能否要求返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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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戀愛期間哪些贈與行為不認定為彩禮,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了彩禮在一定條件下予以返還的處理原則。在司法解釋中作出這樣明確規定顯然是基于我國鄉村普遍存在的彩禮習俗的現狀,是一種務實性的司法妥協。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彩禮的含義有著嚴格的限制,而并非任何的贈與都可稱之為彩禮。那么戀愛期間哪些贈與行為不認定為彩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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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于是,袁浩隱瞞已婚的身份,和曉梅談起戀愛,同時他向劉艷提出了離婚請求。介紹人表示,袁浩購買那套黃金首飾時提到過那是彩禮,而購買首飾當天,袁浩還向曉梅求了婚。可曉梅卻認為,那套黃金首飾是兩人戀愛時,袁浩對她的贈與。贈與損害配偶權益不是彩禮也應返還承辦這個案子的法官說,這套黃金首飾算彩禮還是算普通贈與,關鍵要看是否有婚約跟隨。在這個案子中,盡管介紹人能證明袁浩給曉梅購買黃金首飾是以結婚為前提,但當時法院并沒有判他和劉艷離婚,袁浩不具備和曉梅結婚的條件,也就是說他送給曉梅的黃金首飾不能認定為彩禮,只能算是普通贈與。那么戀愛時送的首飾是贈與還是彩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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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戀愛期間花銷能否要回,主要是看經濟往來中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例如特殊日子發的“520”、“1314”等具有象征意義金額的紅包,在法律上可以認定為贈與,一旦交付完畢,一般不能撤回。如果一方有證據證明對方真實意圖是借款,則該筆款項需要返還,例如本案的情況,被告方無法證明自己同意還款是違背其真實意愿的,就應該如期履約,返還借款。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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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戀愛期間轉賬記錄可以起訴要回,但是能不能要回需要視情況而定:法院一般從雙方的聊天記錄、證人證言等證據判斷雙方是否處于戀愛期間,一旦認定處于戀愛期間,一般情況下,可能被認定為贈與不能要求返還,戀愛期間給女朋友的轉賬能起訴要回嗎戀愛期間轉賬記錄可以起訴要回,但是能不能要回需要視情況而定:法院一般從雙方的聊天記錄、證人證言等證據判斷雙方是否處于戀愛期間,一旦認定處于戀愛期間,一般情況下,可能被認定為贈與不能要求返還。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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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法院判定返還的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在戀愛期間,雙方進行的財務交易應當視為無償贈與,除非有明確的借款意思表示,因此,一般情況下,戀愛期間轉賬記錄視為無償贈與,不能要求返還,三、總結總的來說,戀愛期間轉賬記錄一般視為無償贈與,不能要求返還,如果雙方最終沒有結婚或者分手了,一方能否根據轉賬記錄要求另一方返還錢款呢,4)在李先生和王小姐的案例中,如果沒有明確的借款意思表示,且不存在上述情況,那么李先生不能要求王小姐返還轉賬的錢款,他能否依據轉賬記錄起訴王小姐要求返還這些錢款呢。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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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必修課|情侶同居必看的4個財產規劃建議】別讓愛情輸給現實! "房租AA還是他全包?" "一起買的沙發分手怎么分?" "戀愛腦上頭時,如何守住錢包?" 沒有規劃的「甜蜜同居」可能變成「撕逼導火索」 ??【聰明人的4個同居理財法則】 1?? 日常開銷:設立"愛情小金庫" ???? 每人每月轉固定金額到共同賬戶(建議工資5-10%) ???? 房租/水電/日用品都從這里扣 ???? 推薦支付寶"荷包"功能,隨時查看余額 2?? 大額消費:簽訂"物品歸屬備忘錄" ?? 冰箱/家電等共同購買物品: ? 記錄出資比例(微信轉賬別刪!) ? 約定分手處理方式(折價補償/帶走) ? 忌口頭承諾!截圖保存聊天記錄 3?? 親密轉賬:巧用備注防糾紛 ?? 520/1314等特殊金額 = 法律默認贈與 ?? 大額轉賬務必備注: "XX暫時周轉"或"共同買房基金" 4?? 終極保護:簽署同居財產協議 ?? 財產歸屬 ?? 債務承擔 ?? 分手補償 ?? 隱私條款 ???? 一份協議,讓感情更純粹! ? 最后想說: 談錢不傷感情,模糊的金錢觀才最致命 清醒規劃不是算計,是對愛情最大的誠意 ?? 愿所有真心都不被金錢辜負~
有粉絲問前任給我打的錢要不要換,呃,問的人很多啊,哎,有的人說我付出了青春,我也付出了我的時間,那為什么分手了就翻臉了,很多人有這樣的困惑,特別是一些年輕人,前任的錢要不要還要看那個錢到底是什么錢,這個錢是不是一些正常的一些支出,被認定為是債務,或者能不能被認定為是贈與,你可以說一下你的情況,一個是金額,一個是這個過程,還有你倆談戀愛的一些時間,還有你你們什么時間分手的,就分手的一個過程,那這些都會受影響的,所以可以跟我們律師溝通一下這些細節性的問題。
有粉絲問我給海王的錢多送了,自愿贈與還有救?這兩年大家法律意識提升了,大家談戀愛發紅包,剛發了一個紅包過去,還要寫一句話,我是自愿的,接受一方是說我接受你的贈與,這種現象很普遍,你寫這句話他是不是自愿的?還有你到底給人家轉多少錢,平時轉個什么1314哈,這種通常就是人民贈與,上來一下子就是50萬啊,52萬,那你這種說再自愿的這種贈與,這很難被認定的,因為它不符合社會常規的一種認知,如果對方要求你說我是自愿贈予的,那你就要考慮對方的動機是不是純潔的,關注西主任,有事不求人。
生活中這類案件時有發生,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禮物和金錢來表達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愛情中,雙方應當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為了避免雙方在分手后產生經濟糾紛,情侶之間的轉賬可進行備注款項性質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如果能夠查明轉賬款項用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該如何認定戀愛期間轉賬的性質?一般來說,如果轉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在特殊節日里轉賬的有特殊意義的數額,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還。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雙方往來款項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數額較大,一方主張是為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財物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實認定上述給付是否屬于彩禮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