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認定相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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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代孕的概念是什么,代孕子女的認定標準是怎樣的一、代孕的概念代孕,俗稱“借腹生子”,指將受精卵子植入非妻子的女性的子宮,替代妻子對受精卵進行孕育,或者是將丈夫的精子植入代孕母親的子宮的行為。而代孕母親同意且實施代為懷孕分娩的行為,其本意并非要與所生子女發(fā)生母子女關系,法律尊重這一意思表示,應視為其放棄了認定所生子女為己之子女的權利,故二者間不發(fā)生母子女關系。那么代孕的概念是什么,代孕子女的認定標準是怎樣的。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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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jù)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之規(guī)定,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因人身傷害或患疾病所獲得的人身保險賠償金,因與該個人有密切關系,主要用于受害人的治療、生活,具有特定的用途,因此,該類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歸取得保險金的一方所有。對于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那么認定夫妻共同財產的標準是怎樣的。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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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持續(xù)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如果僅僅是偶爾一兩次爭吵中發(fā)生打斗,雖然也是暴力行為,但不屬于《婚姻法》規(guī)定的家庭暴力,也不能僅以一兩次打斗就認為構成符合離婚的條件。如果僅是輕微的打罵,沒有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害后果,法院一般不會認定家庭暴力的存在,法院一般會以醫(yī)院的診斷證明或公安機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來認定損害后果是否嚴重。那么家庭暴力的司法認定標準是如何的。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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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那么家庭暴力的司法認定標準。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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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包括婚姻當事人在起訴離婚期間、一審判決未生效或在上訴期間,即使是分居也是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根據(jù)《婚姻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那么認定夫妻共同財產的標準如何定。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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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間的法定財產制又稱補充財產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沒有對其選擇適用的夫妻財產制進行約定或其約定無效時,依照法律規(guī)定所直接適用的夫妻財產制。因此,法定夫妻財產制是一種普遍適用的財產制度。勞動所得共同制,指僅以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勞動收入作為共同財產,其他財產仍舊歸個人所有。再次,婚后所得共同制將夫妻個人財產、夫妻共有財產和其他家庭成員的財產作了嚴格界定,有利于保護公民個人的合法財產。那么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認定標準是怎么樣的。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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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共同財產是“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是“屬于夫妻公有的財產”。夫妻共同財產關系的產生應以夫妻人身關系的成立為依據(jù),若婚姻關系消滅,則夫妻共同財產關系即行終止?;橐鲫P系一經締結,男女雙方就發(fā)生了合法的夫妻身份關系,也就具備了發(fā)生夫妻共同財產關系的首要條件。因此,夫妻雙方沒有約定其全部財產實行分別財產制是夫妻共同財產關系產生的另一必備要件。約定財產制為夫妻以契約形式決定夫妻財產歸屬關系的制度,是法定財產制的必要補充。那么夫妻共同財產如何認定標準是什么。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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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認定重婚,通常還需要取得周圍群眾、當事人親朋戚友的證言,以證明周圍群眾認為當事人是夫妻。關于訴訟離婚中的夫妻感情破裂的具體認定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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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jù)該條規(guī)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币虼?,離婚損害賠償必須以離婚為前提,離婚是法定的損害結果,只有婚姻關系的解除,無過錯方才能提起損害賠償。那么離婚損害賠償?shù)恼J定標準是如何的。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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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損害賠償過錯責任的認定及賠償標準問題:1、關于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過錯責任之認定問題。但是否配偶對每一個家庭成員實施家庭暴力行為,另一方即無過錯方在離婚訴訟中都可以提起精神損害賠償﹖對此,法律及司法解釋并未明確。例如丈夫毆打其父母、兄弟姐妹,但并未毆打妻子而妻子卻以其理由提起離婚之訴時,能否提起精神損害賠償﹖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因為在丈夫毆打其父母、兄弟姐妹這一家庭暴力中,雖然丈夫存在過錯,但它并不一定給其妻子造成物質和精神上的損害。那么離婚損害賠償過錯責任的認定及賠償標準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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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院對家暴的標準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第十三條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lián)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單位、個人發(fā)現(xiàn)正在發(fā)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那么法院對家暴的標準認定。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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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酒后駕駛與醉酒駕駛認定的標準及相關規(guī)定有哪些1.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車2.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罰款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千元罰款。一年內有前兩款規(guī)定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那么酒后駕駛與醉酒駕駛認定的標準及相關規(guī)定有哪些。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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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肇事逃逸認定相關標準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必須是車輛造成的。實踐中,交通事故當事人在事故發(fā)生后,為了逃避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離開事故現(xiàn)場,沒有積極履行搶救傷者和財產、向交通管理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報告事故情況、在現(xiàn)場等候處理等交通法規(guī)所規(guī)定的義務,一般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當時人應及時將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及傷亡情況,打電話或委托過往車輛、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機關或執(zhí)勤民警報案。當事人必須如實向公安交通管理機關陳述事發(fā)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的真實情況,應積極配合協(xié)助警察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并聽候處理。那么交通肇事逃逸認定相關標準。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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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無論提出離婚的原告是無過錯方還是過錯方,人民法院都要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準予離婚的準繩。關于認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參考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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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酒后駕駛又稱醉酒駕駛它是指在酒精、酒類飲品影響下控制并駕駛機動車輛。那么酒駕的認定標準是什么。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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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guī)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jù)。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發(fā)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車禍死亡,家屬對責任劃分不認可,復核成功率有多大? 2023年3月某日凌晨3點多,在北京市某條高速上發(fā)生了一起悲劇。 老王正駕駛著貨車為東家送貨,在行駛過程中沒想到一下子和前面一輛重型貨車相撞! 由于是高速路,車輛行駛速度較快,兩車猛烈相撞使老王所駕駛的貨車嚴重毀損! 七零八落的車輛零件散落一地,都看不出貨車原本的樣子了,更嚴重的是老王當場就被車禍奪去了生命。 隨著交警不斷深入處理,逐步查明了對方司機的后方反光涂裝不合格、車輛超載等問題,但仍沒拗過追尾這條“大腿”,給老王定了個主要責任。 拿到事故認定書的那一刻,老王的家人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 老王作為家里頂梁柱般的存在,上有70多歲的老母親體弱多病,需要全程照顧;下有3個子女,尚未成家立業(yè);妻子也年過半百,無經濟收入。 面對一家之主的老王生命戛然而止,一家人這些天都在淚水中度過。 在悲痛之余,讓一家人更心急如焚的是對主責不認可,怎么申請復核更改責任的問題。 他們一無顯赫的家世背景、二無廣泛的人脈資源,打聽來打聽去也只限于親戚朋友的七言八語,也沒有得出個所以然來。 復核申請的時間很短,按以往的經驗來看復核成功的難度非常大! 一家人商量后認為,眼下最緊急的是找一家專業(yè)的律所來處理,才有可能得到想要的結果! 于是找到了北京市元甲律所,希望幫他們提請復核,查清事實爭取責任。 02 律師專業(yè)復核 成功更改責任 元甲律師團隊介入后,協(xié)助家屬一同梳理事故情況及復核思路,在蛛絲馬跡中有了重大發(fā)現(xiàn): 對方在詢問談話中有明確表示過其車輛出現(xiàn)故障,而這一事實卻并未被交警在認定書上寫明。 元甲辦案人員抓緊短暫的復核時間向警方申請查閱卷宗,明確了對方的貨車型號及筆錄中記載的自認車輛發(fā)生故障的情況。 “高速路上、發(fā)生故障、正規(guī)貨車......”種種跡象在專業(yè)的元甲交通辦案團隊眼下串成了完整的證據(jù)鏈。 高速上有不得低于60km/h的最低限速,以及更為嚴格的車輛故障處理規(guī)范,而且目前正規(guī)的重型半掛車都統(tǒng)一裝配了北斗車輛行駛數(shù)據(jù)記錄儀記錄行駛速度。 元甲團隊以此為切入點,強調對方車輛發(fā)生故障后處理不當,在高速路上低于最低限速行駛增添其他車輛行車風險的重要原因,向復核機關提請了復核。 在元甲律師的專業(yè)處理和不懈努力下,終于迎來了好消息! 復核成功改變責任比例,從認定老王為主責,到以原交警隊部分事實未認定為由發(fā)回重新認定,成功改判為雙方同等責任! 03 案件亮點 抓住目前正規(guī)貨車統(tǒng)一安裝北斗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新形勢讓對方車速情況有跡可循,以高速路上行駛的特殊規(guī)定為切入明確對方被遺漏的嚴重違法事實。 04 辦案感悟 俯瞰事件的全貌,并鎖定可能通行的道路,這是辦案人員久經鍛煉后才能掌握的能力。 尋求擁有這份能力的專業(yè)人士來代理案件,才能穿透困境中的陰霾,通向澄澈透亮的未來。堅持不懈,據(jù)理力爭,才有峰回路轉,柳暗花明。 在交通事故的復核中,上級復核機關受理復核后僅對復核提出的異議及事故卷宗進行書面審核,如復核者未能剖析出事故認定中的錯誤,則大概率會收到一份維持的結論。 事故認定經過專業(yè)人員的分析后,有的放矢地提出復核,并匹配相關證據(jù),才有可能削尖了腦袋,成為復核成功的那10%!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fā)生碰撞,事故發(fā)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xié)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xiàn)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shù)美麨橛商崞鹪V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fā)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fā)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xiàn)場協(xié)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y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xié)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shù)美麨橛上群笏拇蜗蚍ㄔ浩鹪V,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shù)美m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xié)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jù),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xiàn)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jù)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jù)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jù)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jù)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jù)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jù)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guī),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jù)此結合相關法律規(guī)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jù)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shù)美枰苑颠€?!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guī)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jù),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钡诰虐侔耸鍡l規(guī)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jù)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jù)”,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jù)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jù)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jù),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xié)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jù)或者證據(jù)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眲⒛场②w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shù)美氖聦嵷撚信e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jù)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fā)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qū)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shù)50%)。 事發(fā)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xié)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對網(wǎng)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qū)分和規(guī)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wǎng)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yè)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fā)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fā)生之前亦處于平穩(wěn)駕駛環(huán)境,故無證據(jù)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fā)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xiàn)已生效。
車輛被撞,法院支持折舊費嗎? 2023年3月,吳某駕駛一輕型欄板貨車因操作不當碰撞到由張某駕駛的一輕型箱式貨車,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當?shù)亟煌ň齑箨犝J定,吳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張某在其車輛維修完成后提起訴訟,以其車輛受損導致嚴重貶值,且今后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的保養(yǎng)和修車將產生重大損失等為由,要求賠償其折舊費30000元等費用。 裁判結果 一審法院認為: 因車輛折舊費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賠償范圍,對該訴訟請求一審法院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shù)?,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fā)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shù)能囕v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shù)冉洜I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xù)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之規(guī)定,本案中,張某訴請的車輛折舊費不屬于法律規(guī)定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且該車輛使用多年,張某亦未提交證據(jù)證實其主張的折舊費30000元系如何計算認定的。因該項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jù),二審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說法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guī)定,車輛折舊費(即貶值損失)不屬于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網(wǎng)“關于交通事故車輛貶值損失賠償問題的建議”的答復,最高人民法院認為: (1)雖然理論上不少觀點認為貶值損失具有可賠償性,但仍存有較多爭議,比如因維修導致零部件以舊換新是否存在溢價,從而產生損益相抵的問題等; (2)貶值損失的可賠償性要兼顧一國的道路交通實際狀況。在事故率比較高、人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尚需提高的我國,賠償貶值損失會加重道路交通參與人的負擔,不利于社會經濟發(fā)展; (3)我國目前鑒定市場尚不規(guī)范,鑒定機構在逐利目的驅動下,對貶值損失的確定具有較大的任意性。由于貶值損失數(shù)額確定的不科學,導致可能出現(xiàn)案件實質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權人的負擔; (4)客觀上講,貶值損失幾乎在每輛發(fā)生事故的機動車上都會存在,規(guī)定貶值損失可能導致本不會成訴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減少糾紛。 因此,在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對車輛折舊費的認定持謹慎態(tài)度,原則上不予支持,僅在少數(shù)特殊、極端情形下,可以考慮予以適當賠償,但必須慎重考量,嚴格把握,以實現(xiàn)真正意義上的公平公正。
交通事故在線咨詢:小區(qū)內發(fā)生的交通事故不屬于道路交通事故? 對于小區(qū)內的道路發(fā)生的交通事故,原則上應當作為普通民事侵權行為,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管轄和職責范圍。其損害賠償事宜,應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當事人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公安機關原則上也可以接受。為了方便事故當事人及時解決糾紛,如果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的,公安機關可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即指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fā)生的事故,應當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處理交通事故等相關規(guī)定處理,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進行現(xiàn)場處理,搜集證據(jù),進行相關鑒定;根據(jù)事故現(xiàn)場勘察、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接受當事人的請求,對當事人之間關于交通事故損害賠償?shù)臓幾h進行調解,賠償標準參照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執(zhí)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