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不得背書轉讓的匯票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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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轉讓的,擔保該債權的抵押權一并轉讓,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主債權轉讓后質押權轉讓協議才會有效。下面讓律師365的小編介紹一下質押權轉讓協議的主要內容。為避免于返還或實現質權時,就質押物的狀況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在質押合同中具體明確質押物的狀況。那么質押權可以轉讓嗎?質押權轉讓協議的內容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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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股權質押和財產抵押對對應的標的物屬于不同的權利主體,股東將股權質押,不影響公司將財產抵押。如果公司財產抵押辦理了登記,已經依法設立,通常情況下也不能以股權質押在先要求撤銷財產抵押或確認無效。對于出質股東擅自轉讓質押股權的效力,應從債權行為效力和物權效力分析。當然,實務中,由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權確認以及股權質押、轉讓都應由工商登記機構登記,所以,除非因工商登記機構的重大過失致質押股權未登記,受讓人關于其為善意的主張難以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股權質押如何處置資產?如何進行轉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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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是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戶銀行申請并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對出票人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于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持。經購貨人承兌的匯票稱商業承兌匯票,經銀行承兌的匯票即為銀行承兌匯票。由于銀行承兌匯票由銀行承諾承擔最后付款責任,實際上是銀行將其信用出借給企業,因此,企業必須交納一定的手續費。以銀行承兌票據作為交易對象的市場即為銀行承兌票據市場。銀行承兌匯票經銀行承兌到期無條件付款。那么個人存單質押出承兌匯票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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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司法實踐中,不少法院認為股權在轉讓協議簽訂之前已設立質押,因此協議無效。股權質押人與第三人之間的股權轉讓協議合法有效。我國合同法、公司法均未規定工商登記是股權轉讓協議的生效要件。工商登記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行政管理手段,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屬于公示性登記,是對于股權轉讓效力的進一步擴展和延伸,使其產生對公司外部第三人的效力,但并非是股權轉讓協議生效與否的法定要件。人民法院不得在沒有證據證明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協議時意思表示不真實的情形下,僅以系爭股權在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前已設立質押為由判定合同無效。那么已質押的股權轉讓協議無效嗎?為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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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具有貸款轉讓業務資格并已于中國外匯交易中心連網的銀行間市場市場機構投資者可向交易中心申請使用貸款轉讓平臺。只有簽署了中國銀行間試產交易商協會發布的《貸款轉讓交易主協議》的機構用戶才可以使用成立確認功能。央行表示,從國際經驗看,成熟金融市場國家的大額存單都可以流通轉讓,而且活躍的二級市場是推進存單市場發展的重要前提。但目前國內的大額存單轉讓機制尚未建立。《辦法》規定,大額存單的轉讓可以通過第三方平臺開展,轉讓范圍限于非金融機構投資人。那么存單質押貸款轉讓可以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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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那么質押股權是否可以轉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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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股權轉讓是指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份讓渡給他人,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民事法律行為。股權轉讓是股東將自己的股權部分或全部有償或無償轉讓給他人的行為,屬于股東自己處分自己的財產的行為。所以,股權質押需訂立書面合同,并且到有關部門辦理登記。股權質押完成后,在解除質押前不能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那么股權質押能否轉讓?有哪些相關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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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背書人在匯票背面簽字,寫明“僅付”或“付給,不得轉讓”。那么個人存單質押需要背書嗎?背書的方式主要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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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權質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轉讓的可以轉讓。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于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以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未經審批機關批準的股權變更無效。那么已質押股權可以轉讓嗎?有哪些法律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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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轉讓的,擔保該債權的抵押權一并轉讓,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主債權轉讓后質押權轉讓協議才會有效。為避免于返還或實現質權時,就質押物的狀況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在質押合同中具體明確質押物的狀況。那么質押權轉讓有哪些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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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后,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如果股權出質所擔保的債權無法實現,該股權可能會被拍賣用于抵債。換言之,股權出質后,質權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權等財產權利,公司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非財產權利則仍由出質股東行使。股權質押又稱股權質權,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因設立股權質押而使債權人取得對質押股權的擔保物權,為股權質押。那么質押的股權是否可以轉讓,有哪些相關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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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擔保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質后,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于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那么股權質押后可以轉讓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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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所以,股權質押需訂立書面合同,并且到有關部門辦理登記。股權質押完成后,在解除質押前不能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股權質押設立后,債權人取得質權,也取得了在債務人按期未履行債務時,對質押股權具有優先受償權。那么股權質押權能否轉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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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股權質押后能否轉讓成為股權質押后必須考慮的一個重要問題。因設立股權質押而使債權人取得對質押股權的擔保物權,為股權質押。如果股權出質所擔保的債權無法實現,該股權可能會被拍賣用于抵債。所以,股權質押需訂立書面合同,并且到有關部門辦理登記。上市公司股權質押需要到證券結算機構登記,未上市的內資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質押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權質押需要到審批機關辦理審批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股權質押完成后,在解除質押前不能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那么股權質押的概念是什么?股權質押后能否轉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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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又比如在特殊情況下,在車輛質押后質押權可以轉讓嗎?動產質權則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交由債權人占有,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就該動產依法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在設立動產質權是,必須注意以下幾點:1.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動產不得出質。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擔保法》司法解釋的規定,質權人經與出質人協商后可以轉讓質押權,未協商的,所產生的責任由質權人承擔。質權人對因轉質而發生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那么車輛質押后質押權可以轉讓嗎?可以的話是否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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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無效,約定的管理費如何處理?收取管理費的方式及風險點有哪些?項目存在掛靠,怎么解決管理費問題? 10年法院審判工作實踐經驗,談判、調解、保全、債權轉讓、訴訟,多種定制解決方案,幫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2020年客戶與被告簽訂電影《唐人街探案3》收益權轉讓協議,多方談判成功簽署和解協議后被告拒絕履行和解協議,后期通過支付令方式處理,客戶春節前成功收回投資款?????? 這類型糾紛實踐中騙局特別多,擦亮眼睛??????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司法部發布律師工作指導案例 為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做好新時代律師工作,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法律服務的需求,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發布3篇律師代理成功的訴訟案例。 此次發布的3篇案例均為民事訴訟案例。案例一“律師代理某建設集團訴某置業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二審案”,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涉及工程招投標、招投標過程中備案合同和非備案合同的效力之爭以及結算合同效力問題,在一審判決敗訴的情況下,代理律師圍繞結算協議的獨立性進行論證,最終贏得法院支持。案例二“律師代理某商業經營公司參與汪某偉訴某蔬菜集團、某蔬菜批發市場、某商業經營公司債權轉讓合同糾紛再審案”,為債權轉讓糾紛案,涉及不良資產處理以及全民所有制企業法人與公司法人的認定,律師從事實認定和二者法律適用的不同作為切入點,釋法說理,最大限度維護了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案例三“律師代理某銀行分行參與某融資擔保公司提起的執行異議之訴二審、再審案”,為執行異議之訴糾紛案,涉及在執行標的上同時存在質權與抵押權如何確定清償順序的問題,律師適用民法典以及《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相關規定進行分析論證,邏輯清晰、結構嚴謹,對相關案件的處理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國法律服務網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務)案例庫”中搜索查詢。